2007-10-08 01:42:40︴◤阿布◢ ζ 振

回台中。妳

在台中了,認識很不錯的人,算朋友吧。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定義所謂的朋友,可能以後不是,畢竟還不熟,妳還是最了解我的。

不知道妳是否也過的好,有另一個人在身旁照顧妳嗎?我好想知道答案。


承諾阿承諾,總是這麼不堪一擊,如果這麼禁不起,那我當初答應妳的是否可毀約。


如果毀約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打電話給妳,問妳過的好不好,我知道我在妳的生命只是過客,但關懷是人人都可以接受的不是嗎?


在高中到大學制度的轉換下,真的獨立了不少,畢竟不是天天相處,我再也不是以前那為總是黏在妳身旁,妳抱抱我我就會很滿足的人了.或許,就像有人說的,失去會比得到的學會更多,我想就是這個意思吧。


如果我的失去妳能夠快樂,我想我滿意我現在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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