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8 19:14:47苓兒
點 名 遊 戲 ── 擇 偶 八 個 條 件 ♥
阿 ? 我 也 被 點 到 了 ? = ˇ =
那 我 就 寫 吧 ˇ ˇ 之 前 的 活 動 好 像 也 有 點 到 我 耶 ?
一 起 補 齊 吧 ˋ ˋ
【::如下幾點規定,被點名者,請詳看::】
*被點名到的人,必須依照規定,回答八個你理想伴侶的條件*
【::提示::】
[1]必須著名你的伴侶是男或是女。
[2]必須點名八個人與你一起玩遊戲並到對方留言版說
『恭喜你被點名-擇偶八個條件,請到我的報台觀看遊戲內容!』
[3]如果被點名者,已經完成這個遊戲,但又被點到,可不用再po一次。
…*…*…*…*…*…*…*
苓兒的伴侶: 男
條件一: 說 話 很 風 趣 , 但 不 是 ” 冷 ” 阿
條件二: 長 相 不 可 以 太 醜 阿 ( 至 少 不 要 滿 臉 污 垢 )
條件三: 溫 柔 , 體 貼
條件四: 要 比 我 高 ( 高 於 1 6 2 公 分 ˇ ˇ )
條件五: 有 時 間 可 以 陪 我 ( 我 不 喜 被 冷 漠 = ˇ = )
條件六: 很 活 潑 、 開 朗 的 ( 討 厌 悶 燒 型 的 )
條件七: 興 趣 和 喜 好 要 跟 我 一 樣 ? ( 至 少 不 要 完 全 不 同 , 不 然 很 麻 煩 的 說 )
條件八: 不 說 髒 話 的 , 或 有 犯 最 前 科 的 ? 不 酗 酒 、 不 抽 煙 、 不 吸 毒 ( 正 常 人 应 該 不 会 有 這 些 行 為 吧 ? )
痾 , 點 名 阿 ˋ ˋ
苓 兒 就 不 點 了 , 好 像 很 多 人 的 被 點 了
點 了 也 沒 意 義 ( 說 簡 單 點 就 是 怕 麻 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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