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5 15:28:40Zhaolin
大臺北計程車對照表停止使用 8月1日起一律照表收費
中華民國一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星期一 發行總號第六二0一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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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臺北計程車對照表停止使用 8月1日起一律照表收費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北北基計程車截至 6 月底換裝新式計費表比例已達 9 成以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北北基市政府訂於 8 月 1 日凌晨零時起同步停止使用「大臺北地區計程車運價簡易對照表」,除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外,一律回歸照表收費;若仍使用舊表之計程車則依舊運價收費,不 得加收費用。
交通局說,民眾搭乘新式計費表計程車,請於下車前主動索取計費表列印之乘車證明,可檢視該趟次乘車明細,如遇超收車資情形,請撥打乘車證明上之主管機關申訴電話或新北市政府市政服務專線 1999 ,提供車牌號碼、乘車時間及地點等資訊辦理申訴。
交通局提醒,請尚未換裝新表計程車儘速換裝以保障收取新運價權益,並請瞭解新式計費表操作方式,確實按規定收費,切勿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 9,000 元以上 9 萬元以下罰鍰。/1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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