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春節新北市計程車加成收費資訊
中華民國一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星期三 發行總號第五七三六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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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春節新北市計程車加成收費資訊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為體恤計程車運將於春節期間服務的辛勞, 105 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自 2 月 5 日(星期五)零時起至 2 月 14 日(星期日) 24 時止與臺北市及基隆市同步實施,實施期間共計 10 天。尚未完成裝設新式計費表計程車,除依舊表跳表顯示金額及對照表收費外,再加收 20 元;夜間加成時段( 23 時至翌晨 6 時)加收 40 元 。 已完成裝設新式計費表者,則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收費(由駕駛人依計費表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金額)。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淡水區維持現行依主運價再加收 30 元,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加收兩成依公告固定運價收費,不適用對照表。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印製春節運價貼紙,自 1 月 27 日起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服務台等處,請尚未換裝新表之計程車運將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前座及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
交通局長王聲威表示,北北基計程車運價與鄰近桃園市不同,計程車收費運價是以 「 上車地點 」 為準,駕駛人應遵守收費規定。倘市民搭乘計程車時遇有超收車資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 1999 專線申訴。
局長王聲威提醒,春節走春拜年與聚餐場合較多,市民可多加利用計程車,為確保乘車安全,乘坐計程車請繫安全帶,切勿酒後駕車。計程車駕駛犧牲闔家團圓假期,提供便捷接送服務,呼籲乘車民眾體恤運將辛勞,不吝多多給予支持鼓勵,讓大家均能度過開心平安的春節假期。/10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