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5 19:33:43Zhaolin
公車補貼款爭議 一週內與臺北市確認金額
中華民國一0四年十一月五日 星期四 發行總號第五五0六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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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補貼款爭議 一週內與臺北市確認金額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臺北市政府所稱價差補貼款爭議案,新北市經初步依臺北市政府所提供的資料核算為 8,613 萬 5,091 元,與臺北市所提 8,626 萬 7,980 元不同,將於一週內與臺北市確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臺北縣時期 96~99 年間補貼金額都經雙北認可後由市府撥付價差款項,總共撥付 22 億元公車價差補貼分攤款給臺北市政府,相關預算也經臺北縣議會通過。臺北市政府在 100 年 7 月始提出因雙方運價不同致計算錯誤,要求升格的新北市政府應增加分攤 96 - 99 年的差額。雙北市府 100 年起持續透過雙北平台溝通協調,期臺北市政府不再發生錯誤,以避免新北市政府預算編列及議會審議困擾。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將在一週內針對相關數據與臺北市進一步確認,需由新北市分攤部分,後續將會編列預算辦理。/10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