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改良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查檢表」 中央採用通行全國 新北市衛生局稽查員薛惠文 獲選104年模範公務人員
中華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日 星期六 發行總號五0四八號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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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改良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查檢表」 中央採用通行全國 新北市衛生局稽查員薛惠文 獲選104年模範公務人員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以往,國內「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查檢表」僅有查核法條,並無細項,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科股長薛惠文依其專業,加以一一補充細項並給予量化分數。由於改良後的查核表不僅適用大、小工廠,且稽查得分可以更加客觀及一致性,獲中央衛福部重視,加以改良規劃成統一的新式查核表,自民國102年全國施行至今,獲選新北市104模範公務人員,實至名歸。
新北市不僅是全國人口最大縣市,也是最大的工商都市,對國家政策的感受度也是最為明顯。然而近年國內食安事件頻傳,各縣市衛生局稽查人員在第一線查核廠商,結果為何對業者可說是動見觀瞻。
然而,以往當稽查人員進行現場查核時,手上的查核表僅註有法條而不見細項。例如餐飲食品工廠需成立3人以上的食安管制小組,成員需含決策主管、具備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資格,且皆須上滿30小時以上的教育課程。但查核表卻只有食安管制小組的條文,而缺乏有否具備決策主管、管理人員或教育訓練證明文件等細項。
尤有甚者,上百人的大型食品工廠跟家庭式的客廳即工廠,衛生主管機關的要求重點是不一樣的。如果稽查條文之項目大部分達到要求、僅小部分缺失,但仍會被判定為不合格,此結果對於極力配合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廠商似乎有欠公平。又3人以上的食安管制小組,若碰上只有夫妻2個人胼手經營,也無法區分大小工廠查核的差異性,稽查時很難做到合理性及公平性。
因此,薛惠文在查檢表的法條下加列各細項,每一細項並加以區分達到的程度,同時反映大廠與小廠的權重項目,再給予統一的量化分數。如此一來,商家並不會僅因其中的一個細項不合格而直接被評為零分,而是得到每一細項的分數再加總成為查核的總分,大大提升稽查廠商品質以外,還可作為業者明確改正的方向,及日後輔導或查核重點。
新查核表100年於新北市開始使用,而於101年食藥署肉品分級制會議中,得到與會專家學者的肯定,遂加以參考並將量化後的加總分數,再區分成A、B、C、D四個等級,做為爾後查核頻率的依據。如得到A級的工廠可四年查核一次;相對的,若拿到D級,則需要每年接受查核。此全國統一的新式查核表,自102年起施行至今。
薛惠文開心的說,這樣一來,全國就有一致性的得分標準,而不會同一家廠商,會因為不同的稽查人員而有不一樣的結果,甚至不同縣市也會有不同的評分自由心證。/10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