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2 15:51:34Zhaolin

文化資產保存向前邁步 永和網溪別墅容移申請新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一0三九月二日 星期二 發行總號第四二三二號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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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存向前邁步 永和網溪別墅容移申請新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市重視境內文化資產保存,並保障所有權人財產權益,積極辦理古蹟土地容積移轉。今年 3 月底申請「永和網溪別墅」土地移轉至林口特定計畫區一案,經市府各單位行政程序配合,於 103 年 8 月底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續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即可辦理。

「永和網溪別墅」位於新北市永和區博愛街 7 號,因建於龜蘭崙莊網尾寮溪州,故名「網溪別墅」。該址於 80 年成立「楊三郎美術館」,並於 87 年經改制前台北縣政府基於歷史、文化、藝術保存價值,公告為「永和網溪別墅」市定古蹟。別墅管理人經主管機關同意完成古蹟風貌修復後,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 103 年 3 月同意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備查;並於 103 年 3 月底依據內政部訂頒「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相關法令申請移轉至林口特定計畫區建築使用; 103 年 8 月底送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續將送交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透過「永和網溪別墅」古蹟土地容積移轉,除促使地方重要文化遺址得以保全及保存外,亦能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並透過古蹟之保存及建築管理,創造市民親近與認識文化資產,藉以提升本市文化意象之營造。/10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