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1 14:12:32Zhaolin

新北市第3批代為標售地籍清理土地開始受理投標

中華民國一0二年六月十一日 星期二 發行總號第三0二九號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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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3批代為標售地籍清理土地開始受理投標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政府(102)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作業將於7月1日上午9時30分於市府大樓24樓2422會議室辦理開標,此次預計標售71筆土地,承辦標售之地政局自6月10日起開始受理投標,開標當日(7月1日)上午9時止截止投標,有意願的民眾請把握機會。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局長康秋桂表示,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經清查公告屬未能釐清權屬之土地,倘逾申請登記期限,仍未有權利人申報或申請登記,除公共設施用地外,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代為標售。此次代為標售土地共計71筆,均為第1次標售之標的,有興趣之民眾,可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http://www.ntcland.ntpc.gov.tw)地籍清理暨標售專區查詢標售土地資訊,並下載投標單、投標信封及投標須知,或於辦公時間向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4樓)領取,或可檢附收件人詳細地址之回郵信封函索,亦可電洽地政局(02-29603456轉3404至3408)以傳真方式索取。另地政局表示依先前代為標售開標經驗,發現多件投標人之保證金支票不符投標須知規定(如受款人非「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保管金專戶」卻未經受款人背書,或是檢附之支票非為金融機構即期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以致成為無效標之情形,提醒民眾投標前務必要詳閱投標須知。

另康局長特別提醒,代為標售之土地一律按現狀書面點交,地上物及一切應辦手續概由得標人自理,此外真正權利人在標售土地完成標售或登記為國有前,還是可以檢具理由及證明文件向地政局申請暫緩標售,並儘速依規定申報或申請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10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