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宅請於4月16日前速辦
中華民國一0一年四月十日 星期二 發行總號第二一一九號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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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宅請於4月16日前速辦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您想申購「合宜住宅」嗎?若您鎖定的是新北市板橋浮洲地區的「合宜住宅」,請注意要在4月16日前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以取得「合宜住宅承購申請資格」,因為內政部營建署預計在101年5月下旬將辦理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約4千多戶的預售登記,且在101年3月29日張貼公告指出「參加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第1階段預售登記之民眾」要在4月16日前提出申請,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認為,依熱門的程度,很可能第1階段就會抽籤額滿,民眾要自己把握機會!
由各縣市政府審查核發的「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受理申請期間為100年12月23日至101年12月31日(或至合宜住宅銷售完畢),據初步瞭解,目前申請案有7成以上的民眾目標鎖定在浮洲地區的「合宜住宅」,未來僧多粥少的情況一定會產生,即使得標的建商日勝生還未公佈實際的戶數、坪數與公共設施等細部資料,但定價每坪19.5萬元,已經讓民眾躍躍欲試,詢問率非常高。
內政部營建署近日再行發函公告,表示申請者須符合「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核發作業須知」規定之資格條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目前規劃依承購人資格依序分為3階段,各階段銷售對象如下:
一、第1階段(取得建照後公開銷售):開放第1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資格證明)承購。
二、第2階段(第1階段開始銷售約3個月後尚有餘屋時):符合第1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資格證明)得優先排序承購,如仍有餘屋,再開放至第2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資格證明)承購。
三、第3階段(第2階段開始銷售約3個月後尚有餘屋時):本階段開始銷售30日內,僅可銷售符合第1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資格證明),滿30日後如仍有餘屋,開放一般民眾承購,不再有任何資格限制。
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市府受理申請「合宜住宅」承購資格審核以來,反應非常踴躍,光是新北市就逾1萬2千多件申請案,而浮洲「合宜住宅」大約4千餘戶,熱門程度可以預期。在時程方面,民眾遞送申請資格,經過審核與查驗相關資料,約需1到2個月可以核發「合宜住宅承購證明」或是駁回,有一定的作業時間,所以內政部營建署才公告以
因此,張璠局長呼籲符合資格且有意承購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第1階段登記抽籤但尚未開始申請的新北市市民,請儘速準備相關證明,即日起1周內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申請取得資格,才趕得及5月下旬的浮洲「合宜住宅」第1階段的申購登記,避免因審查期而可能影響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的登記時效。/10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