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升!黃金十年.廉政啟航.並推廣村里廉政平臺
中華民國一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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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升!黃金十年.廉政啟航.並推廣村里廉政平臺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法務部廉政署為積極推展「三大目標、七項宣示」之廉政政策,爰設計「揚升!黃金十年廉政啟航」文宣,將工作意涵融入「12347廉政創新機」標語,內容如下:
(一)一個公約:聯合國在2003年通過「反腐敗公約」,其中第6條與第36條特別要求締約國成立一個或數個肅貪與防貪的機構,我國雖非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簽署國,惟依憲法規定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之意旨,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亦有義務落實該公約的精神。法務部廉政署是我國唯一符合反腐敗公約的專責廉政機關,以向國際社會展現我們肅貪與防貪的決心。
(二)二個功能:法務部廉政署是兼具預防性反貪與專責性肅貪雙重功能的廉政機關,採「標本兼治」為核心原則,以反貪與防貪為主,肅貪為輔,本於「預防-查處-再預防」的思維,致力於讓全民正確的認識貪腐之危害,擴大社會參與反貪,並往下教育扎根,同時落實廉政倫理規範與強化機關內控機制;倘仍有公務員知法犯法,將視具體情節,分別啟動行政懲處、刑事追訴,及時對其他公務員形成警示效果,嗣後再就個案檢討機關貪瀆高風險之管理措施,進而策進預防機制,逐步完善各項制度。
(三)三大目標:法務部廉政署的三大目標是:降低貪瀆犯罪率、提高貪瀆定罪率及保障人權。「降低貪瀆犯罪率」就是透過反貪及防貪來完備並落實廉政法制,使得貪污變少;「提高貪瀆定罪率」是肅貪工作要精緻、期前辦案,讓貪污有據的人能夠被定罪;「保障人權」則是要建立嚴謹的辦案紀律,行使職權要謹守工作倫理,確實毋枉毋縱、保障人權。
(四)四大任務:法務部廉政署肩負國家廉政政策規劃推動、反貪、防貪及肅貪等四大任務。署本部設置綜合規劃、肅貪、防貪和政風業務四個組,另在北、中、南各設有一個外勤調查組,初期以預算員額180人運作,人力極為精簡,將持續結合檢察、調查、政風體系及其他政府機關,凝聚共同打擊貪腐的力量,策進國家廉政建設。
(五)七項重點:法務部廉政署將持續推動下列7項重點工作:1.貫徹廉能施政,提供防貪指引;2.結合公私部門,深化專業倫理;3.開發反貪工具,推動行政透明;4.健全廉政法制,同步接軌國際;5.超然獨立辦案,杜絕任何干預;6.遵守程序正義,保障基本人權;7.定期公布資訊,接受各界監督。
建立乾淨政府,誠信社會,透明台灣,廉潔家園,全民一起來。
法務部廉政署推廣村里廉政平臺實施計畫如下:
依據
一、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之「加強肅貪防貪」具體作為。
二、法務部廉政署處務規程第6條第5點。
目的
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 為廣蒐民隱民瘼,解民怨、除弊失,以及宣揚反貪倡廉等相關訊息,將協同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深入基層與民眾互動溝通聯繫,藉以發掘民隱民瘼,研提業務革新措施,有效落實「反腐敗」、「反浪費」、「除民怨」之廉能政策目標。
辦理機關
一、指導機關:廉政署。
二、執行機關: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
平台地點
村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學校、公益社團等適當地點。
任務編組
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參酌機關業務特性及政風狀況,策訂村里廉政平臺細部實施計畫,簽奉機關首長核定辦理,並指派政風同仁,或結合村里幹事、廉政志(義)工、社區公益組織共同執行。
實施方式
優先掌握與民眾息息相關事項及機關首長施政重點落實情形,期廣蒐民情需求與施政興革反映意見,並宣揚反貪倡廉資訊,以適時協助機關興利行政,有效行銷首長之廉政作為。
一、廣蒐民情需求事項
(一)機關對民眾福祉之決策透明度及落實情形。
(二)公共設施欠缺或設置管理不當,影響民眾權
益之情。
(三)民眾申辦案件作業效率、服務品質滿意度。
(四)各機關行政業務整合、流程簡化需求建議。
二、受理施政興革反映
(一)民眾對機關各項施政作為之意見。
(二)機關法令規章或行政措施,影響民眾權益情形。
(三)機關政策涉及多數民眾權益爭議事項。
三、宣揚反貪倡廉資訊
(一)宣導廉政反貪活動(社會參與)訊息。
(二)發放張貼廉政宣導文宣。
(三)展示廉政工作推動成果。
(四)公布透明化行政資訊。
柒、 具體作法
一、定期或不定期造訪平臺聯絡人,協請聯繫或邀請地方意見領袖、民眾,擇個別晤談、親往拜會、舉辦說明會、小型座談、列席地方各類(例行)集會、分發文宣或以其他方式,進行面對面溝通。
二、得視需要擇一時段、一定主題,例如:地方工程、河川疏濬、搶災搶險、里鄰經費、補助款或回饋金運用等,透過平臺互動提供資訊、蒐集反映民情、後續協處、訊息回饋(應),以達「排民怨」、「除弊失」之目的。
捌、 辦理原則
一、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秉持公正、超然、客觀立場,將民情需求、施政興革反映事項詳實記載於「村里廉政平臺工作紀錄表」(如附件1)。
二、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對於民情需求、施政興革反映事項,應審慎應對處理。
玖、 追蹤管制
一、各項需求與反映結果,事涉本機關業務權責者,應簽會相關單位,陳報機關首長作為施政參考,並回應民眾。
二、事涉他機關業務權責者,應簽報機關首長核可,函請相關機關參處。
三、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廉政會報、主管會報,或利用地區發展協會、村里民大會等集會時機,以及透過新聞媒體,主動說明或公布「村里廉政平臺」受理民眾反映事項及具體辦理成果。
四、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積極追蹤檢討相關後續處理情形,並每隔二週,將「村里廉政平臺工作成果彙整表」報送廉政署(如附件2)。
拾、 經費
辦理「廉政平臺」所需經費由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年度相關預算支應。(附件1)
(政風機構全銜)村里廉政平臺工作紀錄表 年 月 日 | ||||
反映者姓名 | 職業 | 聯 絡 電 話 | 聯絡地址 | |
| ||||
性 質 | □民情需求事項 □施政興革反映 | |||
需求/反映等內容概述 | ||||
處 理 意 見 | ||||
紀 錄 人(簽名) | 簽 辦 機 關 | |||
【註】「宣揚反貪倡廉資訊」免記載於本紀錄表。
(附件2)
(政風機構全銜)○年○月辦理村里廉政平臺工作成果彙報表
【資料統計期間:○年○月○-○日】
項次 | 實施方式 | 內容摘要 | 處理意見 |
1 | 民情需求事項 | ……(計○案)。 | |
2 | 施政興革反映 | ……(計○案)。 | |
3 | 反貪倡廉宣導 | ……(計○案)。 |
【註】「宣揚反貪倡廉資訊」免記載於附件1紀錄表;惟仍應填寫於本彙報表,並請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每隔二週,將本彙報表報送廉政署。
法務部廉政署網站:http://www.aac.moj.gov.tw。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廉政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1046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2樓及5至8樓(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捷五聯合開發大樓)電話總機:(02)2567-5586
中部地區調查組:54071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11號 電話總機:(049)2370586
南部地區調查組:80757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00號14及15樓(臺灣土地銀行高雄博愛大樓)電話總機:(07)3235586。/10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