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9 21:05:51Zhaolin
新北市生育獎勵金21日起三胞胎6萬
新北市生育獎勵金21日起三胞胎6萬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市政府100年度生育獎勵金「一『生』幸福」專案,定於
市長朱立倫表示,新北市95至98年平均年新生兒約3萬2,000人,99年僅2萬7,000千餘人,呈現逐年下滑的趨勢,為提高市民生育意願,新北市將陸續規劃相關獎勵或補助措施,並以新生兒人數回升至3萬2,000人為中程目標。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李乾龍表示,民國100年度之適格申請對象為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出生,並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新生兒之母親。在申請資格部分,新生兒之母或父則須符合下列資格之ㄧ,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
(一)母或父其中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以上。
(二)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之未婚婦女。
(三)未設籍本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設籍符合第1款規定。
申請應注意,新生兒之母或父戶籍,於本市各區間遷徙不影響申請資格,但遷出本市後又再遷入者,應重新計算設籍期間。
另本市新生兒於100年1月1日至本措施公布施行前出生,符合發放資格者,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將以公文及電話,通知當事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申領事宜。申請人亦可至新北市戶政服務網:http://www.ris.ntpc.gov.tw、及各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申請書。在本措施公布施行後出生的新生兒,戶政事務所亦會以公文通知符合資格者,於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