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4 19:53:22莉絲
個人造業、個人擔
無論是上門要錢的、來討債的或者是連續劇正在上演的,你一定都聽過「父債子還、子債父還、妻債夫還、夫債妻還」等台詞,而且後面都會加上一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讓你誤信自己真的有責任替這些在外欠債的親人還錢,但這觀念並不正確。
首先,必須說明的是血緣關係確實無從割捨,所以報載與誰斷絕親子關係這種不具任何法律意義的文字,都會因為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親人永遠都是你的親人,但這僅係血緣上、感情上的緊密牽連,原則上你並不會因此背負親人的對外的債務,除非是陷入「法定代理人責任」、「連帶保證人」、「保證人/人事保證人」或「物上保證人」等特殊法律地位,因此也才會有「個人造業,個人擔」這句話。
文/李佩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