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20:45:58Ryu

槍與舞鞋





下午四點;方孟韋把車子停在小巷的路邊,緊挨著一排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要的汽車,他坐在自己那輛破車裡看著窗外。細雨從早上起就沒停過,空氣潮濕陰冷令他忍不住抽抽鼻子打了三個大噴嚏,他在心裏咒罵自己為什麼不去把暖氣修好,起碼車子裏頭會暖和些。



從車窗裡看出去外頭灰濛濛的,雨水混著一些塵埃,小道上偶爾有行人匆匆忙忙得走過,他還看見一兩隻野狗推倒垃圾桶,拖拉出幾個袋子,方孟韋不認為那兒能找到什麼能吃的東西,果然很快地狗兒消失在視野之中。



方孟韋繼續安靜得坐著,手放在方向盤上讓自己保持沈穩,忽然間他覺得來枝菸似乎挺不錯的,至少不會這麼無聊,他摸摸襯衫胸前的口袋還有外套口袋;空無一物。


想起什麼似的,從鼻子裡哼出一個短短的笑聲:「都兩年沒抽了,怎麼會有呢!」他嘆口氣躺進椅子裡,與懶散身體完全不同地銳利眼神依然盯著窗外,方孟韋在等待某個瞬間。


三十分鍾後他從椅子上坐了起來,迅速地伸手拿起放在副駕駛座的相機,他稍稍搖下車窗將鏡頭伸出去一些,視窗中是一對男女;中年男子和年輕女孩從廉價賓館裡走出來,倆人緊緊依偎在一起的身體說明了彼此的關係,他們沒有打傘在小雨中快速走著,分別前男人與女孩交換了一個濕熱的吻,方孟韋當然不會錯過這個,他拍下幾張他們緊靠在一起漫步和親吻的照片,待這一男一女徹底消失在巷口兩端之後,方孟韋把相機放回副駕駛座,輕輕瞥了一眼,其實他不明白在這種廉價旅館幽會有什麼樂趣?他很肯定自己絕對不喜歡。不過這也不關他的事,他不在乎這是忘年戀愛或是買春,只要把照片交給男人的妻子就算完成了,他仍能清楚記起妻子的臉龐,那是憤怒大過於悲傷的神態。


他將車鑰匙轉一圈讓車子動起來,揮舞著方向盤不急不徐得離開這條小巷,行進了一會兒他的手機響了起來,方孟韋看看來電顯示決定不接聽,他把手機丟到副駕駛座不再理會。

「得先填飽肚子」

這是方孟韋現下最想做的事,在車裡蹲了三、四個小時連水都沒喝讓他相當不舒服。車子緩慢得開過幾個街區,惱人的細雨並沒有停下來,他可以感覺到車胎底下那滑溜溜的雨水,方孟韋將車速放得很慢,他可不想再撞到什麼動物或是人,兩年前一場大雨中他撞傷一條野狗,最終自己收養了牠。


一直以來養狗都不在計畫之內,至少他搬來這一區時並沒有這樣的打算,方孟韋認為自己不適合養寵物。


下午六點他終於走進自己最喜歡的餐館,在這之前他先把車子送去修理,經過今天的折騰方孟韋覺悟了;「暖氣必須要修好。」


實際上這間餐館就在他住的公寓樓下而已,或許這就是方孟韋喜歡的最大原因,更好得是餐廳24小時營業,不論幾點都能來。他坐在角落一個靠窗的位置,他總是坐在這兒,店裡每一個服務員他都認識。今晚當班的是潔米;活潑的紅髮女孩兒,她走過來招呼方孟韋,發現他今晚隻身一人並沒有帶上狗狗而有些失望。


方孟韋解釋著剛才自己正在工作,所以他的狗室友羅伊得待在家裡睡覺。潔米朝他眨眨眼睛笑著說:「我包一些剩下來的牛肉餅和雞碎肉,你可以帶回去給羅伊」


「謝謝啦。」有時候帶狗狗出門也有些好處,比如說潔米以及餐廳裡的幾個服務員都對他特別和善,他在這兒喝咖啡可以無限續杯而不必付錢。


安靜的晚餐是方孟韋最喜歡的時刻,他可以喝上幾杯熱咖啡、讀份報紙、整理一下工作日誌也許追加一杯酒,然後走上樓倒頭大睡,就像現在他提著潔米送的肉餅和兩塊蘋果派懶洋洋地走出餐廳。


外頭的雨終於停了,空氣中瀰漫著發黴的味道,方孟韋掏出鑰匙正凖備開門時忽然聽見細小的口哨聲,清亮優美的旋律緩緩而來:「這口哨吹得可真好!」


他往後退一兩步尋找聲音來源,四處張望了一會兒方孟韋抬起頭看見頂樓的防火梯上坐著一個人,這兒一整排建築都是相當老舊的樓房,路燈昏黃噯昧,今夜是雨天沒有任何月光,他只能看見一個剪影,從身形來判斷應該是個年輕男子,方孟韋迅速在腦海裡搜索一遍公寓裡的住客,這棟樓房只有五層,每一戶房客他都認識,沒有任何一個人能跟那塊剪影對得上,他直覺坐在那兒的是陌生人。


大約只考慮了半秒,他打開大門後安靜地不發出一點聲響得爬上五樓,他的腳步很輕,推開通往天台的鐵門後,一陣帶著寒意且潮濕的風吹過來,口哨聲已經消失了,他在天台沒有看見任何人,只有一床忘了收拾被雨淋得一塌糊塗的被單。


他的眼睛又掃了一圈,確實什麼都沒有。方孟韋心想也許是鄰居的客人,但是剛才他跑上頂樓的時候沒有聽見任何關門的聲音,他是個實際的人,對任何捉摸不定的事物都談不上喜歡,這讓他稍微皺起眉頭,既然搜尋沒有結果只能先回屋子裡了。


一直到他洗了個澡、喂羅伊吃晚餐之後,仍然惦記著這件事,那清脆的口哨聲仿佛在耳朵裡生了根,不停反複播放,他倒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回想自己曾經在哪兒聽過那段旋律。


他不知道自己瞪著雙眼多久,進入睡眠之前方孟韋想起來了,那是一部電影裡的曲子,他的表妹很喜歡,以前在家裡吃飯的時候總聽她哼唱這首歌曲,他久違地懷念起家人。拋下原本的生活、舒適的房子和工作,躲進這間老公寓,遠離她們來到這裡大約有兩年時間。他通常不會去回想兩年前的生活,因爲他現在能記起來的只有那個糟糕透頂的星期一早晨。


他中槍了;手上還拿著熱咖啡和一包菸,而他的搭擋的腦漿濺了方孟韋滿臉,那是一個可怕而不幸的早晨。


方孟韋翻了身看見床頭櫃上閃閃發光的暗金色徽章,那是警局頒給他的英勇表現的象徵。他緩慢地閉上眼睛;不過是一塊毫無用處的金屬罷了。


他輕聲嘆息著幾乎要睡著了,但是大腦還沒有停止運作,他想起自己的哥哥說的話:「我相信你不會搞到日子過不下去,打電話給我」

某些關於過往的絲緒隨著夢境進入方孟韋的身體裏,他看見各種莫名其妙的瑣事,像是某一天的天空的顏色、他在哪兒吃早餐、燙好的襯衫的香味、表妹發的可愛動物圖片、他的哥哥在車子裡抽菸卻不搖下車窗和那個星期一早晨,所有片段都在那一刻結束,再沒有任何氣味和顏色,像死了一般。

方孟韋並不特別喜歡抽菸,但是他的搭擋抽菸,所以那天他才在報攤買了一包,搭擋從商店裡帶兩杯熱咖啡出來,一杯遞給他。


那是他們一天的開始;天氣很好,太陽明亮而溫暖。點枝菸喝幾口咖啡,說一些無聊的笑話,方孟韋記得當時他們都在笑,因爲他的哥哥前一天在警局裡的樓梯滑倒摔個四腳朝天,然而突然之間臉上和脖子噴濺了一團溫暖黏稠的液體,他的胸前和側腹傳來劇痛,搭擋無力得朝他傾斜,方孟韋倒地之前看見周圍驚慌尖叫的人們和刺眼的陽光,絕望地閉上眼睛,任由滾燙的血液染紅身體,他的和搭擋的。


他以為自己死了,但是沒有,他幸運的存活下來。躺在醫院那幾個月他一直努力回想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還有如果不是自己手裡拿著該死的咖啡和菸,也許有機會掏出佩槍或是推開他的朋友,也許他們倆人都能活著。


這些都是徒勞的想像,方孟韋再清楚不過了,只是他沒辦法控制自己。他的哥哥告訴他,當時商店裡發生搶劫,店主也拿槍出來,搶匪緊張之下胡亂開槍,店主死了,他和搭擋被流彈打中,因為他們倆剛好站在門外。


這不是他的錯,不是任何人的錯,只是運氣不好罷了。


他的前半生在那一刻嘎然而止,他沒有辦法再過那理所當然的生活,他感到倦怠、忿怒和無止盡的痛苦,當方孟韋能自己從病床上坐起來的時候,搭擋的喪禮已經結束了。他們送給方孟韋兩塊徽章,那代表著探員表現英勇並且死裡逃生的榮譽,他的搭擋雖不幸當場死亡仍然得到這塊徽章,算是送給家屬的補償。


方孟韋從未亡人手中接過這塊徽章時感到沈重無比,並且惡狠狠地燒傷了自己的手,沒有人責怪他,但是此時此刻也不會有人比他更恨自己。


他躺在病床上無力地回想著自己的生活,一直以來的這所有、全部。年長的哥哥尊循家族傳統成為警察,幾年後他也這麼做了,這不是他最想要的生活但也沒有任何不滿,但是現在因爲那幾顆子彈的關係,方孟韋覺得有什麼地方徹底崩塌了,他需要屬於自己的時間和空間讓這些混亂復原,也許可以不再那麼厭惡自己。於是他搬到一個所有家人都不會滿意的地方獨自生活,他的哥哥只說了:「打電話給我」


然而方孟韋從沒有打過電話。


他醒來,額角出了些汗,張開的雙眼試著對焦,在徹底清醒之前總會有幾分鐘神智迷糊的時候,他衷心得喜愛這個時刻,此時的他實際上是醒著的,沒有夢境翻轉,也還來不及思考任何事,只有一個空白的自己,這讓他感到輕鬆。



方孟韋盯著天花板的吊扇,視線逐漸清晰,他翻身從床上坐起來,撥了撥前額的髮絲,覺得自己差不多可以去理髮了,雖然想站起來倒杯水喝,但是後腰傳來陣陣刺痛令他不得不多坐著一會兒。那顆打中側腹的子彈從左後腰穿出來,他很幸運子彈沒有破碎在身體裡,也沒有傷到脊椎,但是痊癒之後傷口處偶而仍會隱隱作痛,尤其是早晨醒來的時候。


他看看床頭的鬧鐘;清晨五點,呻吟了幾聲站起來,他走進浴室裡,沖澡前看見鏡中的自己,臉上長出不少細小的鬍渣,他拿起刮鬍刀沾點泡沫仔細地把臉刮乾淨,他可以沖個熱水澡再帶羅伊去晨跑,然後到他最喜歡的餐廳吃頓早餐,全新的一天又開始了。


方孟韋今天的工作是尋找走失的貓。





唉~這麼點就卡了~先記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