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9 11:08:45Ryu

夜香木

北平双美    夜香木




當孫朝忠走出公司大樓時已經是晚上九點,今晚是個水氣濛濛的雨夜,他打開手上的黑傘走入夜歸行人之中,才踏出一步飢餓感便撲天蓋地襲來。



「看來得買點東西回家吃才行呢。」他疲倦地想。



公司對面有好幾家小館子都還沒打烊,不過他更鍾情後邊巷子裡的小攤、小店。


孫朝忠給自己買了烤三明治和一碗餛飩湯,待他張羅好夜宵雨似乎也快停了,只剩下潮濕水氣,他決定把傘收起來,拎著兩袋食物打傘很麻煩。


住的地方離上班地點並不很遠走路就能到家,買小點的巷子後面有一座公園,不算大但是植物不少還有好幾顆相當高的榕樹,他喜歡穿過那裏,公園小徑走起來很舒適,夜晚特別能嗅到各種植物和樹木散發出的香氣。


公園入口有好幾張長椅座落在彎彎小徑兩側,那些椅子下方、週邊長著雜草和野花,有蒲公英和含羞草偶爾能看見風雨蘭,因爲方才的雨花葉濕漉漉地垂下來,風雨蘭倒是直挺挺得盛開著,白色花瓣歡快地在空氣中舒展。


孫朝忠步子和緩,兩三個腳步較快的行人從身側匆匆而過,那錯綜在身前的行人間隙中,他看見了第五張長椅上坐著一個男人,那兒有一棵很老的夜來香,比人還高大,就在椅子旁邊,而那個男人端坐在夜晚的濃香之下。


他一眼就認出來,那是自己的高中同學方孟韋,他的樣子幾乎沒有變,至少在孫朝忠眼裡是如此,方孟韋穿著白襯衫黑西褲,翹著一條腿坐在長椅上,仰起頭似乎在看那棵夜來香,他揚起下巴時那清晰的頸項、漂亮的骨骼和十七歲時如出一徹。


方孟韋漆黑的頭髮理得很利落,幾撮碎髮垂在耳朵上方,實際上他的臉龐、肩膀和身形都成熟了很多很多,早已不是當時那還沒長大的少年模樣,如今在那裡的是一個男人,很可能不記得自己的陌生男人。


孫朝忠腳步又放慢了一點,垂下眼簾細想著該不該喚他,這麼多年過去了,也許方孟韋早已認不出自己。他的心臟悶悶地收縮幾秒,過往那穿著學生制服的少年一下子滿了出來,像線香的花火一樣閃耀在他腦袋裡和心裡。


這些又流動起來的回憶竟然還如此鮮明,仿佛時間不曾前進過;微亮、悶熱、輕風和雨水,它們嚐起來鹹鹹的酸酸地,為什麼自己總是如此清晰的記著這些呢?
















孫朝忠第一次見到方孟韋是高中開學第四天,頭三天因為身體不舒服請假了,當時他就坐在自己旁邊,身體纖長骨骼挺拔,側臉整潔端正是個很搶眼的孩子。


因為才開學就請了三天假,班上一個同學都不認識,孫朝忠感到有些煩惱,方孟韋卻向自己搭話了。


「嘿,你可以借我橡皮擦嗎?」方孟韋的聲音明亮有神具穿透力,是只要一開口就能令人聽得清清楚楚的類型。他看向孫朝忠的眼睛圓滾滾地帶著笑意,既可愛又鋒利。



孫朝忠愣了一下子,輕輕地笑起來:「嗯,可以。」他從筆袋裡拿出橡皮擦放在桌緣。



「謝謝,我叫方孟韋。」方孟韋伸手去拿,他的手相當大指節整齊修長,腕部到上臂的肌理骨骼滑順直挺,不過關節銳利突出,是正在長身體的男孩子。



「我叫孫朝忠。」他稍微瞇起眼睛朝方孟韋微笑,頭一天到學校的緊繃感逐漸消失。


這是倆人初次的對話,從那天之後他們變得相當親近,也許是剛好坐在一塊兒的關係,也或許是方孟韋是第一個和自己說話的人的關係,原由也理不清楚了,孫朝忠能回憶起來的高中時光總是有方孟韋存在。


他們一起做作業,一起複習,一起吃飯,下課了一起去書店或是速食店,高一的時候他們有大把時間可以待在一起,安穩且快樂像一條幾乎不流動的河流。





新年前夕他們最後一次聚在一起,倆人打算去書店買参考書。



年假時方孟韋家裡通常都會很忙,多數時間都得和家人在一起,孫朝忠家庭簡單,一直以來都是和父親生活,親戚也少,所以年假對他來說就只是放場長假而已,並沒有什麼特別需要張羅的事情,這一點可讓方孟韋羨慕了,方家成員較多,父親又是一個注重傳統節慶的人,對方孟韋自然會有一些約束,這其中又卡了一個心結;方孟韋和父親再娶的對象總是親近不起來。


倆人逛書店的時候方孟韋抱怨了一下,嘟囔著說他非常討厭年假,不知道該如何跟繼母相處,孫朝忠聽了柔和得安慰他:「有親戚想要你陪著也算好事,我家就挺冷清的。」


「過年還是熱鬧點好啊。」




方孟韋看著孫朝忠柔軟的眼睛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的好友母親早逝,幾乎沒有別的親戚,而他卻在這兒埋怨新年的繁文縟節,沒有自己的時間,和繼母的關係雖然有些冷淡,但那位女性對自己總是溫柔的,他說這些話是不是有些自私了呢。



「抱歉,我太幼稚了吧!」他双手輕輕按著孫朝忠的肩膀,圓溜溜的大眼睛染著歉意,直直地看著孫朝忠。


「呃,不必這麼認真啦。」被方孟韋這麼看著孫朝忠反而有點不自在了,藏在衣領和圍巾底下的頸脖不受控制地發燙。



選好了書他們到一間小餐館裡吃東西,孫朝忠讓方孟韋先找地方坐下,自己去點了兩杯熱咖啡和薯條回來。店裏暖洋洋的非常舒服,孫朝忠把圍巾取下拉了拉衣領讓脖子透透氣,他忽然意識到方孟韋的視線很扎人,或許問題應該是出在自己身上,他的頸側、耳朵和指尖胡亂得發燙,他告訴自己這是因為暖氣,和方孟韋的眼睛無關。


孫朝忠悶悶得端起咖啡啜一小口,可是有些走神的他卻把熱咖啡灑了一身,嘴唇還被狠狠地燙到了,像是被咬一口似的疼。



坐在身旁的方孟韋嚇了一跳:「噯,小心啊,你怎麼啦⋯⋯」他連忙抓起餐桌上的紙巾往孫朝忠身上擦。



「你沒事吧?咖啡很燙的!」方孟韋按壓著孫朝忠的衣領,並且用紙巾輕輕擦拭他的脖子,孫朝忠感覺到方孟韋的手指伸進領子裡,若有若無得觸碰到自己的皮膚,這令他眼睛睜得大大地愣住,幸好方孟韋專注在衣領上沒看見他的表情,孫朝忠整個身體縮了起來從方孟韋手中掙脫。



「沒,沒事⋯⋯。」他摸摸自己的脖子,那兒又熱又疼。


「你的脖子和嘴巴都燙紅了。」方孟韋皺著眉頭又拿自己的衣袖去擦孫朝忠的嘴唇,把沾在嘴邊的咖啡擦乾淨。


「我再去要幾張紙巾來。」方孟韋起身走去櫃台,而孫朝忠愣愣得坐在位子上,他臉龐發紅,而這並不完全是因為熱咖啡的緣故,他這是被方孟韋燙到了。



「糟糕了呀⋯⋯。」孫朝忠扶著額頭嘆息:「就不應該注意到的......!」












方孟韋最吸引孫朝忠的地方是他的手,修長漂亮的手。孫朝忠會笑著調侃他:「長著一双美又白的手指,卻不學學彈鋼琴嗎?」夏天來臨換上短袖制服,方孟韋的手臂總會令他多看一眼。


夏天白晝變得很長,放學後天空仍然亮得很,這令他們有種可以在街上多玩一會兒的錯覺。孫朝忠提議到書店吹吹冷氣再回家,方孟韋很乾脆得答應了。


他們常去的書店坪數狹長小小的,但是有兩層樓,藏書很雜是一間經營相當久的老店,偶而會有一些小展覽,插畫、攝影、郵票那類,今天似乎擺了一些照片出來。


孫朝忠與方孟韋看著架子上的書,肩並肩幾乎快碰到一起,方孟韋舉起手臂想拿一本放在頂層的書,那本書離孫朝忠近一些,於是方孟韋抬手的時候有半邊身體籠罩著孫朝忠的背後,姿勢相當辛苦,孫朝忠忽然小聲笑了出來:「你說一聲我幫你拿不就好了?」




「啊,有道理。」方孟韋也笑出聲來。



孫朝忠看向方孟韋拿著書本的手,似乎比剛認識的時候大了一些,手腕那圈腕骨及前臂都更成熟了一點。他明白方孟韋正在長大成人,而自己也是一樣的,他對好友產生那多出來的情愫就是證據。


剛才方孟韋雖然沒有直接碰到自己的身體,但他的心率還是提高了一點點,他真的喜歡和方孟韋待在一起的時光,好像時鐘都是壞掉的。





「快放暑假了。」方孟韋翻翻手中的書,又放回架子上。

「是啊⋯⋯。」孫朝忠的目光游移在眼前的書櫃上,慵懶地回應。


「二年級會再分班吧。」


「希望我們可以在同一班。」方孟韋原來就圓潤的眼睛睜得更大,盯著孫朝忠。


「嗯,是啊,能在一起就好了。」孫朝忠側頭看著方孟韋微笑,雖然只是一瞬間而已,他忽然非常想阻止倆人的成長,永遠都是這一刻的少年就好了。





夏天結束,高二的他們並不在一個班級裡。




時間變少了究竟算好還是不好呢?方孟韋是個非常敏銳的人,再這麼下去很快就會被他發現自己那一點小心思,他還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比較恰當。


孫朝忠坐在圖書館裏整理作業,手邊有一本方孟韋落下的筆記,他剛要離開的時候孫朝忠就注意到了,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沒能叫住他,因為這樣子明天到學校去就有藉口去班裡找他了。





「唉,我也真是沒長進啊。」孫朝忠把東西收拾好趴在桌上。

「虧小方還覺得我比較成熟呢!」他用手臂遮住眼睛笑起來。





這年秋末父親生了一場病;由感冒引起的肺炎,住了幾天醫院。兩三天以來孫朝忠一放學都要去病房待著,他非常不喜歡醫院。小學的時候母親生了病經常在家和病房間兩頭跑,他也就跟著,隨母親病情惡化她再也沒能從病房裡出來,小學三年級的春天孫朝忠和父親送走了病魔纏身的媽媽,他哭了一晚上而他知道父親也在哭。


單身父親帶一個小男孩生活並不輕鬆,也因為如此孫朝忠比起同齡的孩子都要成熟穩重一點。



方孟韋陪著孫朝忠去了兩天醫院,或許是他看出來孫朝忠臉色很差,原本白淨的皮膚刷得更加慘白,進病房前方孟韋抓住孫朝忠的手腕按了按,又往下滑握住他的手心,牢牢牽住。


「伯父一定很快就會好的。」


孫朝忠停下腳步看著自己被圈住的手,很溫暖也很喜歡,暖得有點刺痛了。


「嗯,謝謝你。」



父親大約一週後便痊癒,孫朝忠覺得自己應該多待在家裡陪他,至少燒飯、洗衣、打掃這類的事情要確實做好,不能偷懶。而入秋天以來幾次課後和方孟韋一起預習功課時得知,他和父親的關係為了將來升學的事情一路緊張惡化,孫朝忠再次感覺到他們不停地在長大,無從靜止。





進入冬天時孫朝忠的父親工作上有了些調整,他準備去上海。父親的意思是如果捨不得這裡,就留下來讀完高中再說,不然下個月便隨他去上海再安頓學校。



父親並沒有給孫朝忠太多限制,多數時候都是讓他自由選擇,要不要轉學也讓他自己決定,孫朝忠很猶豫,留在這兒可以經常見到方孟韋,但是父親就寂寞了,再考慮到自己對方孟韋藏著一份特殊的感情,去上海是最簡單的選擇卻也是膽小的選擇,他一直都懂的,一直以來都明白的。






孫朝忠走得很慢,双眼被許多年幼時的回憶纏繞,他嗅到夜來香的味道揉或在雨水裡,仿佛那就是方孟韋的氣味,隨著晚風彎彎曲曲地朝自己飄過來。


他什麼都沒有忘記,看來當時自己傖惶逃走並沒能阻止方孟韋在自己腦海、心窩裏鑽洞築巢。孫朝忠感到有點嘲諷地笑起來,繞了一大圈又回到原點,就和當年猶豫著要不要去上海時一樣啊。


而如今不知什麼原因方孟韋就在那裡,如果這一次又錯身而過,是不是代表倆人的緣份就此斷絕再無任何可能了呢?孫朝忠握緊手中的傘,他第一次覺得公園小徑如此漫長。


當孫朝忠進入方孟韋的視線裏,時間就像靜止,他的每一個細微動作都沉重且緩慢,夜晚涼風變得那麼響,路燈的燈泡仿佛發出刺耳噪音,夜來香的枝條吹起幾乎令人暈死過去的濃霧,碎白花瓣掉了滿地。




「孫朝忠.....。」




然後週遭的一切聲響戛然而止,雨水、風、花草樹枝都靜止不動了,只有他的名字從空氣中傳入耳朵裡,是一把讓人聽得清清楚楚的明亮嗓音,和記憶中相差無幾只有稍微低啞了一點。


孫朝忠轉過身體看著夜香木下的方孟韋,動也不能動地站著,他吸進肺裡的空氣全都是方孟韋,幽長的眼睛也忘了眨。



夜空肯定是又下起雨了,滴進孫朝忠的眼睛裡,要不然那兒怎麼會流出水來呢?













方孟韋喜歡一個人吃午餐,中午的時候他經常避開所有同事單獨吃飯,這是他的一種休息方式。今天方孟韋也一個人坐在餐廳裏,這是一間越南菜館子,一週前才發現的地方,同一個靠窗位置他一連來吃五天,方孟韋喜歡來這裡。


今天他來得比較晚,吃完飯坐在椅子上發愣,桌上還有一杯冰紅茶沒喝完,他托起下巴看著窗外,太陽熱辣辣地曬下來,他仿佛可以看見熱蒸氣從地面上昇起,行人匆匆忙忙走過,還有許多等紅綠燈的人,在那一群深色西裝當中方孟韋忽然看見一個和週遭不一樣的人,他見過那個人。


安靜溫和的側臉,細長的頸項,方孟韋睜大眼睛一時忘記呼吸,那是他的高中同學孫朝忠,他穿著淺藍色襯衫黑西褲,手上提一袋便當,站在號誌燈旁靜靜等待,夏季午後的陽光很烈,令他稍微蹙起眉毛,他看起來一點也沒變,那皺眉頭的表情和十七歲時一模一樣。


方孟韋站起來從皮夾裡掏出飯錢扔在桌上,他匆忙地走出餐館,這時孫朝忠已經走到對面去了,方孟韋站在紅燈底下猶豫著要不要衝過去,他看見孫朝忠走進對面一棟大樓裡,那兒是一間雜誌社的辦公室。


方孟韋望著馬路另一頭深深吸一口氣,他想起從前自己和孫朝忠總是肩並著肩,好像可以一起去任何地方,雖然是一段很短暫的日子,記憶卻明十分清明,他始終都沒有將孫朝忠從心裏割捨出來,那兩個十七歲的少年,方孟韋和孫朝忠永遠停留在那裡,將時間凍結。




第一次見到孫朝忠的情景他仍然可以清楚得回想起來,高中開學後他旁邊的位子一直空著,方孟韋十分好奇,這張椅子的主人為什麼遲遲沒有出現?於是他問了班導,老師告訴方孟韋將要坐在那兒的是孫朝忠同學,孫同學在開學前染上嚴重的感冒,明天就會來了。


方孟韋想起上週來了鋒面,下好幾天傾盆大雨,大概是因為這樣才會生病吧。
第四天孫朝忠出現了,比自己還早到學校,他走進班裡的時候孫同學已經坐在位子上了。孫朝忠皮膚白淨臉上還殘留著風寒的疲態,可是他坐姿端正直挺挺的腰背很令人欣賞。


方孟韋坐下之後不著痕跡得觀察他,孫朝忠眼睛幽長神態清明,看起來比其他同學成熟穩重,他的側臉很柔和相當好看,就是蒼白了些,也許等風寒退去會好點。


上午最後一節課老師讓大家自習,方孟韋找到搭話的機會;他和孫朝忠借了橡皮擦,而當方孟韋和他介紹自己的時候,孫朝忠瞇起眼睛笑了,生病的疲態仿佛在一瞬間消失無蹤,這個笑容暖洋洋地令方孟韋的內心也舒暢起來。


中午吃飯的時候孫朝忠拿出自己的午餐放在桌上,他看見方孟韋的桌子空蕩蕩地,歪著頭想了想說:「你不吃飯嗎?」


方孟韋若無其事得說:「我忘了帶飯盒,也不太餓,不要緊。」他確實是沒有帶飯盒,他的便當被他故意遺忘在家裡的餐桌上,因爲那盒飯是繼母小雲阿姨替他準備的,方孟韋也並不是多討厭她,只是不想和她親近,所以沒有把便當帶來學校。


孫朝忠聽了稍微皺皺眉毛,眼睛十分溫和得說:「這樣不好,什麼都沒吃到了下午一定會餓的,萬一胃痛就糟了。」



「這個給你吃吧!」他把一個麵包推到方孟韋桌上。


「不用啦,這是你的午餐.......」


「我還有一個飯團,夠吃的,麵包你吃吧。」孫朝忠微笑得看著方孟韋,眼睛清澈明亮。


方孟韋只得收下那顆麵包,他現在忽然覺得有點不好意思,但是又不能明說,所以他乖乖得吃了。


「紅豆麵包?」


「是啊,吃不慣紅豆嗎?」孫朝忠問


「不不,不是,只是突然想到我表妹很喜歡紅豆,家裡常常會買。」


「哈哈,女孩子嘛,紅豆甜又鬆軟,也很有營養。」孫朝忠又笑起來。


「是啊,我也挺喜歡的。」方孟韋暖暖得回答。


孫朝忠一面吃飯團一面小聲得說:「我也喜歡。」




哈哈哈,他們倆人都笑了起來,方孟韋想起小雲阿姨每個週末都會煮一鍋紅豆湯當點心,她對家裡的孩子們是非常用心的,只是他不知道該怎麼接受,對青春期正在長大的男孩子來說這個課題還是有些難度的。



那天中午的一顆紅豆麵包讓方孟韋舒心地大笑,而孫朝忠的笑臉也令他難忘,他的眼睛彎彎地閃閃發亮,嘴角也向上揚起,看過一次就不會忘記。









方孟韋發現號誌燈已由紅轉綠,這一條馬路相當寬敞,走在漫長的黑白斑馬線上,似乎也在提醒著他們已經分離了好多年。他走進建築裡,一樓有警衞值班,方孟韋決定稍微打聽一下。


他露出優雅又可愛的笑容詢問值班警衛,這兒是不是有一位孫朝忠先生?


方孟韋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他握緊手心,走出雜誌社的時候眼前甚至有點發黑,這代表了他很快就可以再見到孫朝忠,方孟韋仰頭理了理呼吸,輕顫得微笑。





高二那年是分離的開端,除了他們不在同一個班級裡之外,自己和父親的關係起了變化。方孟韋的父親十分嚴厲,對昇上高二的他除了大學還要求他將來必須進入警界,只因爲他的父親、大哥還有好幾個長輩都是警察,並且不乏身居高位。方孟韋對此非常反感,他不想讓父親決定自己的未來。


從秋天開始方孟韋回家總是緊繃著情緒,只要談起這件事就幾乎要和父親吵起來,他心煩又無助,孫朝忠在這件事情上也幫不了他。



秋末孫朝忠的父親病倒了必須住院,他更不願意提這件事,他知道孫朝忠的母親就是病死在醫院裡,肯定會對父親格外擔憂,他明白自己的好友也在努力著和痛苦奮鬥,當時方孟韋清楚得感覺到他們長大了,忽然加快速度地長大,由不得他們回頭躊躇。


當天氣逐漸走入寒冷,孫朝忠已經決定走出他的生活了,方孟韋仍然記得告別的那一天,孫朝忠在校門口等他,穿著厚重校服外套圍著圍巾的孫朝忠鼻尖紅紅地,眼睛閃著寒冷水氣,他輕聲細語得告訴方孟韋將要去上海的決定,說的時候眼眶裡有濕氣在轉。



他們擁抱了彼此,方孟韋輕拂孫朝忠的背強裝鎮定得說:「好好照顧伯父。」他想盡量表現得成熟一點,但是發紅的眼睛和鼻子出賣了方孟韋。

港島到上海的距離有多少公里?算得上很遙遠嗎?其實並不,但是對當時的他來說已經足夠遠了。方孟韋總算明白要維繫一段友誼、一抹連結並不是容易的事情,但一個人要消失在自己的生活裡卻很簡單,稍有懈怠他就不見蹤影了。






幾年後將要升大四的那個夏天,方孟韋出外買東西順道去了書店,那是以前和孫朝忠很常去的地方,他轉了一圈走出書店時外頭正下著雷陣雨,方孟韋站在騎樓考慮著是要衝出去還是等雨停,或是去買把傘?


這個時候街道上有幾個女學生穿著校服,急急忙忙得跑進來避雨,她們都被雨澆成落湯雞,站在騎樓下開心地笑鬧,整理衣服,方孟韋看著青春洋溢的女學生們忽然想起曾經的自己,也是這樣的夏天、這樣的雨,在這個地方和孫朝忠一起。


他們在書店裏看了一個小攝影展,那天的照片都是關於雨景和水窪,十分美麗,孫朝忠很喜歡還買了一些明信片,而當他們從書店走出來的時候外面竟然也在下雨,令人哭笑不得。


方孟韋還碰了碰孫朝忠的肩膀說:「怎麼覺得你和下雨很有緣。」


「胡說.....!」孫朝忠睨了方孟韋一眼走到騎樓邊想看看雨勢,誰知才走出去便有輛摩托車呼嘯而過,濺起一大片地上的積水全潑在孫朝忠身上,他愣在那兒抹了抹臉才轉頭看看方孟韋。


孫朝忠全身濕透連頭髮都在滴水,方孟韋簡直笑瘋了,也不管好友會不會生氣,他在書店門外笑彎了腰,好一會兒才問:「你沒事吧?」



「你真缺德!」孫朝忠悶悶得說,手一揮擰下額角髮絲的水。



方孟韋想起那個情景,濕透得夏季制服貼在孫朝忠身上,隱隱約約透出皮膚,白淨的臉龐沾滿了水,墨色髮絲黏在額角和耳朵上,臉頰因為窘境而微紅,方孟韋豁然明白,他一直覺得孫朝忠好看,濕透了的他更好看,他覺得孫朝忠可愛、美好。




這微妙又懊惱的情緒在那雨後的下午佔滿他的腦袋,但是這已經再不重要,孫朝忠不在這裡了。他後來想過,如果自己早點弄明白是不是能讓孫朝忠不去上海?















方孟韋坐在公園長椅上,他希望能遇見孫朝忠。椅子旁邊有一顆非常高大的夜來香,枝幹挺拔開滿了花,香味瀰漫在空氣中,尤其今晚下過雨特別地芬芳清新。



他仰起頭望向那開著小白花的枝芽:「又是雨天呢⋯⋯。」


幾個夜歸行人匆匆走來,方孟韋在那裡面看見孫朝忠拎著把黑傘和一袋食物,他的身體依舊纖長柔韌,一如記憶中的美好。


方孟韋覺得指尖在發顫,該用什麼樣的聲音來呼喚他呢?他仿佛在椅子上生了根,僅是呼吸、發出聲音都令他感到沈重,時間幾乎要靜止,他甚至產生耳鳴,除了耳朵的嗡嗡聲方孟韋什麼都聽不見了。



「孫朝忠.......。」他站起來使盡全力得喊。



聽見名字的孫朝忠愣在原地,他緩慢地轉身看見站在夜香木下的方孟韋,眼睛眨也不眨得滿出了雨水,方孟韋走到他身前,兩條腿幾乎要像剛出生的小鹿一樣發抖。


他們看著對方發愣,夜空又飄下毛毛細雨,孫朝忠和方孟韋就這麼不發一語地站著,仿佛可以站上一輩子。淡淡月光和路燈底下的孫朝忠看起來特別蒼白,方孟韋想起第一次見到他的光景,也是這樣的感覺。



「嘿,我可以跟你借把傘嗎?」方孟韋綻開眉眼像個孩子般笑著看他,聲音卻帶點哽咽,十分艱難得說出這句話。




「.....嗯,可以.....。」孫朝忠瞇起幽長的眸子微笑,稍微往方孟韋身前靠近了些,他將額頭輕輕靠在方孟韋的肩膀上,不再說話。


方孟韋抬起手輕輕碰了碰孫朝忠的背脊,他覺得雨水一定是滴進眼睛裡了,双眼疼得要命,公園裏刮起一陣涼風,滿開的夜來香小花被吹落一大片,碎花跟著雨水和風飄到他們身上,令方孟韋打了一個噴涕。





孫朝忠圓滿地笑了。











第一次嚐試這一對,情節還有許多不夠完善的地方,希望下篇可以更圓滿ㄧ點。
飢餓與深夜巴哈無伴奏大提琴組曲好像能讓我異常專心!

朋友間的親近轉變成戀慕,只需要某個契機,也許只是ㄧ瞬間的事,這大概就是愛情的迷人之處吧。
我想描寫孫朝忠與方孟韋墜入愛情的瞬間~想要讓他們去愛人與被愛,這是最開心的!

昨天在最後又加入一段,但總覺得有點破壞氣氛,就刪掉了。
(自己特別喜歡最後見面那個情境,哈哈哈)

下一段另外寫好了!@__@。本來是ㄧ個很短很短的故事,為什麼腦洞越來越大??























Sasha 2016-08-16 02:20:13

還有,你的圖案設計,都特別有那個時代的風味,很美!桃花,金魚,其實很旖旎。

版主回應
嘿嘿,被稱讚了有點高興^_^
我覺得寫這兩個人比起寫小說或是漫畫那類的同人要困難一點,因為他們太真實了,還有演員本身的因素,寫的時候要更加謹慎。我的話也是寫小方的時候比較輕鬆,描繪孫蜜特別辛苦,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太主觀而失去原來的特色,雖然同人也可以說是對原作主觀的延續、分析,但我覺得還是要盡量保持原來的精神。不過每個人的看法、看點都不一樣,這就是有趣之處啦,哈哈哈!

說起來我描寫的孫蜜有些部分是從現實中的孫之鴻那裡來的!

我覺得夜來香的味道是帶著欲念的,有些人會覺得她香到臭,或許是因為她的香味帶點侵略性吧,所以我才讓小方坐在夜來香下邊等孫蜜,哈哈哈哈。
2016-08-17 19:04:46
Sasha 2016-08-16 02:16:43

這兩人的現代AU,通常是同學,或者警察同事,呃,通常也還先是警校同學,古代AU則有不少是師兄弟。這固然與原劇設定有關,但是也因為這倆實在太相襯了,一想起來就是兩小無猜恩恩愛愛的一對,照幾位同萌的話說,只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給他們倆!所以要從兩小無猜就開始甜甜蜜蜜!

書店裡孫蜜看著孟韋的手與手臂,發現他長大了,自己也長大了,這一段特別入微,完全就是孫蜜會有的觀察與體認。孟韋在五六年後看見躲雨的女學生,想到的卻是濕淋淋的孫蜜,才豁然開朗自己是怎麼回事,這也很像小方。這個故事裡有幾個場景,由兩個人不同角度的回憶,更加豐滿。

還有小方可愛鋒利的眼睛,讓人喜歡的微笑,明晰的嗓音,肌理骨骼流暢俐落的手臂,手腕關節上很清楚的螺螄骨,孫蜜修長柔韌的身姿,清明幽長的眼睛,溫柔的神態,完全就是這兩人的樣子。(我覺得,現實中的孫蜜(孫之鴻)直到現在,有時候都還自然流露出少年特有的羞澀自持,特別可愛。)孟韋拿袖子幫孫蜜擦嘴唇,好甜蜜。他們倆愛慕著對方,居然能偶遇重逢,終於圓滿了。Ryu你還有腦洞,一定要繼續寫出來!

那種細碎的夜來香,是一種失去理智的香氣,籠罩著人,彷彿是夜晚在承諾著什麼,我從小就這麼認為。巴哈的無伴奏大提琴,我的經驗是既宜寫作,也宜算數學!

Sasha 2016-08-10 01:33:31

太興奮啦!最好你的腦洞是無底洞!先蹦上來嚎一聲~明天再好好寫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