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3 00:32:37艾蜜莉

LET IT BE。

真的很對不起偷肉先生,
毎次分手都勞煩他最多。

不是我龜毛不跟他直接聯絡,
只是我還是不想改變,
維持我向來給他的成全,
成全他來來去去隨他意;
成全他說分手就分手的隨性;
成全他想見就見不想就說謊消失;
成全他冠冕堂皇說要當朋友的幌子;
成全他的謊言然後假裝我也很深信不疑;
成全他想斷絕連絡讓我好過的單一想法。
配合。
沒差!
反正我從頭到尾,
沒打算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