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27 15:20:00尚未設定
愛情事件
愛情事件
『青梅竹馬和愛人是同一個人,是件挺糟的事。千萬不要和自己過不去。妳看,你們比誰都更快理解對方的意思,更準確地給對方想要的東西,更理所當然的讓對方快樂。可是,可是,可是,無論如何就是找不到對方的優點。所以,所以,所以,千萬別挑上妳的青梅竹馬,瞭解了吧?』小愛用如臨大敵的眼神警告我。
於是我有一天終於跟小莫說:『哎,我們不要離婚好不好?』
他把用完的橡皮擦還給我,『哦』了一聲,幾分鍾之後猛醒:『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妳……妳、妳剛剛說什麼?』他拉了拉戴銀色小耳環的左耳,『我好像聽到,我剛剛好像聽到……』
『我們不要離婚好不好?』我玩弄原子筆,特有的香味隨著夏日微風輕輕彌散。
『是、是因為被剛剛模擬考的成績打擊到,所以纔說這種話麼?』
『不是啊,我已經想了很久了。來,你聽我說。』我調整課桌椅,面對他坐好,『那,我們是青梅竹馬對吧?』
『……是啊。』點頭。
『而且我們已經交往很久了對不對?』
『對啊。』是這樣。
『雖然沒有鮮花戒指還有下跪,可我仍然毫不嫌棄的在5歲生日那一天就答應了你的求婚,沒錯吧?』
『是……這樣啊……』呃,怪怪的。
『所以,程序都有了,反正我們也是會結婚對吧?』
『呃……對啊。』好像有道理。
『可是,你知道,現在離婚率每天都在上昇,是件很可怕的事啊。』
『是沒錯啦……』也說得過去……
『所以我在跟你商量,我們千萬不能離婚的事啊。』
『唔……』唔……
騙來的,這個用腳踏車載了我五年的男人純粹是騙來的。在我國中陞學模擬考放榜的當天。同一天,我開始減肥,因為我害怕小愛的預言實現,挑上不適合的人,最後相看兩厭。可是小愛又說了:『愛情這種東西呀,就像嗑藥,嗑到high的時候突然叫妳停,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就碰運氣吧,賭一次,看妳能不能嗑到正確的那顆藥。』我暗抽一口冷氣:『愛情真是件危險的事情。』小愛用一根手指戳戳我的肩膀:『妹子,別傻了,愛情不是事件,是案件。』
案情在國中畢業的暑假有了飛躍性的進展,說『飛躍性』,是因為小莫和家人移民,飛去了美國。我給自己想了十條理由,一定要在送他上飛機之前哭一哭,例如『再也沒人用腳踏車接送我上學』和『以後拿零分找不到考得更差的來嘲笑了』等等。結果由於減肥節食過度而暈陶陶,完全忘記了有那麼回事。搭小愛的機車飛馳到機場是在半小時後,拋棄那十條理由,我單純為遲到大哭了一場。小愛不明所以,手足無措的拍我肩膀,說:『呃,妹子,妳要往好處想……』
『嗚……哪裡有什麼好處……』
『當然有啊……嗯……那個……』
『嗚嗚——』
『比如說……』
『哇——』
『呃……比如說……這樣子你們就沒辦法離婚啦。』
『嗚嗚——呃?』
暑假過去,考上了很有名的學校,爸爸也帶我搬進了新家,住高級公寓的高層,而且留給我一間專門的鋼琴室。臥室的窗臺特意加寬到七十公分,我晚上就坐在窗臺上,打開窗子,把腿蕩出去唱歌。小莫每個星期都會打電話給我,電子郵件也沒少寫一封,所以是不存在『淡忘』或者『疏遠』這種事的。我經常想起他來,次數頻繁的連自己都咂舌,只是,這種『想起』,通常只是以靜態圖形的形式存在。如果有人問起我細節,我大概就會支支吾吾地說:『呃,這個人啊,是我的青梅竹馬。嗯?特點?他有什麼特點?……特點啊……就是……他是我的青梅竹馬啊!』要是問我他每次尿褲子之後怎麼個哭法,或者看豬腳面線時口水會流多長,我也許還會說個大概。想要知道他的特點的話,嗯,還是去問他媽媽吧。
只有那麼一次,我正在努力想他到底是左邊的睫毛比較長還是右邊的時候,腳上的拖鞋失蹤了。我向下一瞄,有紅色緞帶的木頭製品就那樣垂直下落,滑過樓下,再樓下和再再樓下家的陽臺,摔在地面上,折成兩半,險些砸到剛要進入大廈的行人。行人撿起鞋子,順著垂直角度向上看,搜索到我的臉,印堂變黑:『妹子,失戀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妳、妳、妳妳、妳……』
我、我、我我、我怎麼也沒想到,原來這就叫做失戀。
『為什麼是失戀?』
『因為你們距離這麼遠,已經沒辦法互相謀殺了。沒有案件發生,就不叫愛情。』
高中畢業之前,我拿過54張不及格的試卷,減肥失敗四次,跟小愛學會了騎腳踏車,而且還失了戀,仔細一想,生活過得真是異常充實。這時小愛又說:『妹子,生活是需要刺激的,我來介紹幾個人,你們殺戮一下吧。』我坐在窗臺上托著下巴:『我纔剛剛遇害,纔不要連環作案呢。』小愛從椅子上彈起來:『好好好,只要妳從那個危險區域給我下來,什麼都成……』嗯,嗯,哪裡都危險。暗戀是暗殺,單戀是自殺,表白是衝鋒,失戀是陣亡。我就以假死狀態存活了好些年。小莫仍然打電話寫郵件來,生日節慶都不忘記送禮物,情人節也沒落下,只是有些東西,越故作不知,就越尷尬。心照不宣從來就算不上是美德。
大學畢業典禮上,小莫現身了,整裝白色休閑服,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好像畢業的是他女兒,不是我爸的。無所事事的整個夏天,我們又沈迷於腳踏車遊戲,簡直就和拉麵一樣,澆點水就又筋道起來了。小愛嘟嘟囔囔地說:『真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小莫在一家外資公司上班,我繼續讀研究所,一下課就能看到他準時接送的銀白色BMW。吃飯,看電影,喝咖啡,踩馬路,一樣不少,我實在忍無可忍,叉子重重的敲在盤子上,襯著大廳中迴蕩著的優雅的鋼琴聲,一字一頓的說:『你這是在重新追我嗎?』
『重新?』皺眉。
『可是我覺得一個姿勢死兩次,實在太蠢了。』
『啊?』疑惑。
『你好歹也求過婚啦,所以就算失戀我也沒有損失太多對吧。』
『嗯……』話是這樣講沒錯……
『可是誰規定分手之後可以又殺回來的啊?』
『呃?……』什麼?……
『總之我是不會答應的!我不想跟你離婚!』
『這個……』聽起來好像很耳熟……
『所以我們也不要結婚吧。』
『……』……
小莫對此次事件的結論是:『妳以後還是儘量少和那個怪裡怪氣的男人在一起。』
楚愛嘉,這個怪裡怪氣的男人說:『妹子,我從國小認識妳到現在也有很多年頭了耶,如果妳對青梅竹馬有著變態的熱愛,怎麼不從我下手呢?』我數落著這些年積攢的所有從國外寄回來的禮物,埋著頭說:『就算是變態狂,也不是見人就殺的對吧,一定要他看對眼纔行。』我想,有些人就是活該被對方殺。
近日,市中心某大廈高層一女住戶被愛情犯所殺,當場陣亡。嫌犯曾經在逃七年,近日落網。判處無期徒刑,剝奪單身權利終身。不準保釋,不準上訴,一審為終審判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