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2 04:13:21

遺囑

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此篇雖無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我真的有什麼不測
請就這一篇的內容替我把後事處理好
我爹娘不會看我的報台 所以你們有責任轉達
此篇會不定期修訂 最後是怎樣就是怎樣

屍體:
無論我是如何死的
只要是身上還可以使用的器官
請捐出去
剩下的部分燒一燒
請哪個有空的人把我帶去阿拉斯加
找一片你覺得好的風景(一定要白雪連天的地方)
隨便灑一灑 罐子也可以扔了
不準立碑 立牌 甚至遺照

財產:
死後我總資產(現金股票保險基金部分)
分成三份
25%給予趙伯銘 先生
25%給予郭柏辰 先生
希望這點微薄之力可以給予經濟上的些微幫助

50%給予酆國豪 先生
但是他取得我遺產條件有下
他必須以正當手段賺到屬於自己的淨值一百萬新台幣
在此之前 財產交由我母親保管

莊子璇 小姐
可以取走我的任何遺物
除了現金、存款、股票、期貨、基金等流動資產
旁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若有不動產 則直接轉移到 周柏瑄 先生 名下

我弟弟 周柏瑄 先生
可以繼承我電腦內一切資料 筆記 書籍

在我死後
我的房間 身外之物
必須保持原樣

酆國豪 費文柔 吳欣怡 林汎樺 趙伯銘 張尹頡 賴薇年
余宛儒 王心怡 郭柏辰 周欣佑 黃琬玉 蔣宗琦 趙翎傑
楊浩綸 丁沛堯 鄭宇志 宋宜玲 莊子璇 王豪 等人
(以上順序隨機 無關友情之好壞)
有權利 在任何時候 進入我家門 使用我的杯子和浴室
以及在我的房間過夜(不允許帶伴 除非是上述等人)
(如果一次來七八個怎麼辦 那...你們自己打架)
我的家人不得有異議

我遺留下來的書籍
根據周家祖訓 借書不還 天打雷劈
可以任意借閱 但是在閱讀完後要歸位
如果損毀 遺失 必須買一本一樣之書歸位

遺願:
如果我死時還不是爺爺輩
煩請幫我立下遺訓

凡周家後代子孫
不論男女 自幼必須習武長大
不論兵器拳腳 國內外武術
以達強健體魄之效


遺言:
還沒想到






大致上 先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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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璇 2007-10-25 00:57:17

呃...
關於你的通篇遺囑...
我拒絕

2006-10-15 12:52:05

嗯 你沒看到我問了嗎 一.一
凌晨上線頭腦不清楚是吧?

子璇 2006-10-15 01:20:11

喔...真是enough = =
嘿嘿~丸晴想知道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