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13:33:00看啊 月亮就在那裡

「平庸之惡」的本質

因為人有普世價值,所以當看到社會上發生不平等(Equality)與不公平(Equity)事件,作為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並且受過教育的人,基本的品格及道德層面,是不允許什麼都不做,必須得去做點什麼,改變點什麼,否則將會無法原諒自已。同樣的,如果選擇「旁觀」事不關已的態度,也就會成為「惡」其中一份子。

漢娜.鄂蘭在1963年的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關於平庸的惡的報告》(英語: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書中清楚論述「平庸之惡」的概念。即便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沒有作惡的主觀動機,仍然會發生「平庸之惡」的重大後果,還有其真正可怕的一面。

 


「非惡之人可以作惡嗎?」,這是二十世紀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1906年10月14日—1975年12月4日),提出一個讓人深刻思考的難題。她出生於德國,父母都是猶太人,二戰時期是納粹大屠殺倖存者,流亡法國、西班牙至美國,於1950年成為美國公民。

  

哲學家漢娜.鄂蘭以「艾希曼的耶路薩冷審判」作為實證案例,論述「平庸之惡」的邪惡本質。

 

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曾是德國納粹黨衛軍少校,二戰時期雖未實際親手殺害猶太人,卻負責組織及執行所謂「猶太人問題最終解決方案」(Endlösung der Judenfrage),內容涉及奴役、虐待並屠殺數百萬名猶太人與其他少數族群。

艾希曼在二戰結束後,以假名潛逃阿根廷定居,事後遭到以色列情報單位逮捕,並以違反人道等多項罪名起訴,於1961年4月11日在耶路撒冷公開受審(又稱為「耶路撒冷審判」)。艾希曼面對犯罪的指控,都以「一切都是奉命行事」回答。同年12月11日艾希曼被判處有罪,12月15日被判死刑。

  

漢娜·鄂蘭曾旁聽艾希曼在以色列的公開審判,鄂蘭發現,艾希曼是個相當溫和、普通的官僚人,用她的原話來說,就是「既非心理變態也非虐待狂魔」,反倒是「正常的令人害怕」。艾希曼成為劊子手的動機無非是想服從工作,好在納粹官場上晉升的更快。鄂蘭在她的研究報告《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平庸之惡報告》(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1963)中這樣總結: 


艾希曼並不是一頭毫無道德感的怪獸。他行惡,卻沒有作惡的主觀意願,這得歸因於他的「缺乏思想」,他完全沒有意識到他的這些惡行究竟有多麼罪孽深重
艾希曼對自己究竟在做什麼從沒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因為「他完全不能……站在他人的立場上思考問題」。
正是源於這種特定認知能力的缺失,再加上所處的環境幾乎不可能讓艾希曼思考或是認識到自己正在行惡,他才犯下了種族滅絕的罪

漢娜·鄂蘭甚至提到二次大戰時期,當時德國境內許多猶太領袖選擇幫助納粹份子驅逐猶太人,同樣對猶太人本身扮演毀滅同族的角色,這無疑是整個黑暗歷史中最黑暗的部分。換言之,漢娜·鄂蘭認為「平庸之惡」不僅存在於納粹份子,也同樣存在於猶太人。這項論點勢必引來許多反擊,尤其是猶太民族群體。但漢娜·鄂蘭卻無所畏懼,選擇以「艾希曼的耶路薩冷審判」作為實證案例,嘗試說明當社會上大多數人不加思考、集體瘋狂的結果,最終將把整個社會推向極致的犯罪。

 

漢娜·鄂蘭超越了族群,也卸下意識形態的枷鎖,她總是提醒我們獨立思考的重要性,人類其思考必須超乎一般的層次,不應被常理左右,平庸地、愚昧地附和或盲從於他人的意見,或將自我的情感陷入集體的糾結中。真理就該無所畏懼提出,而非畏縮躲藏隱瞞。

資料來源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1080/5684710

https://cacaomag.co/what-did-hannah-arendt-really-mean-by-the-banality-of-evil/

https://news.readmoo.com/2016/08/22/part-of-the-evil/

https://vocus.cc/article/667ab71ffd89780001ba65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