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肥咖申報期限 再延至12月15日
台美肥咖申報期限 再延至12月15日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0.05.05
因應台美FATCA(肥咖)條款,我國金融機構原本應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美籍人士在台帳戶申報。在新冠肺炎影響下,美國稅務局(IRS)先將FATCA期限延長至今年7月,但近日歐美疫情未見趨緩,IRS二度延長FATCA期限至今年12月15日。圖/美聯社
因應台美FATCA(肥咖)條款,我國金融機構原本應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美籍人士在台帳戶申報。在新冠肺炎影響下,美國稅務局(IRS)先將FATCA期限延長至今年7月,但近日歐美疫情未見趨緩,IRS二度延長FATCA期限至今年12月15日。
台美肥咖條款於2016年底簽署,自2017年起我國金融機構在每年3月底須向美國申報約5千戶在台灣擁有美國稅籍或綠卡的「台灣肥咖合作帳戶資訊」。若金融機構未履行申報義務,該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就源扣繳30%,企業稅負將加重。
但KPMG安侯建業指出,根據IRS公告的常見問答集,今年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美國宣布金融機構申報截止日二度延長至12月中,且不用另行填寫延期申報書,直接在期限內以FATCA系統申報即可。
除了FATCA之外,台版CRS共同申報準則也將在今年正式做首次交換。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指出,台版CRS皆採網路申報方式,目前尚未接到金融機構反映疫情,暫時仍按照既定時程,我國金融機構要在6月30日前申報高資產帳戶(帳戶餘額超過100萬美元),而我國財政部預計在9月30日前將進行首次CRS資訊交換。
但考量到我國金融機構可能有疫情因素,國財司在4月底修正發布「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第51條、準備好法源規範,若金融機構受到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如天然災害、瘟疫等,財政部可按照實際情形公告展延6月30日申報期限,提升實務運作彈性。
不過,目前我國已簽署台日、台澳雙邊CRS協定,在台的日、澳籍人士與在日、澳的台籍人士高資產帳戶資訊,都將在9月30日前交換給母國的稅局單位,而且最近幾個月並無更動計畫。
換言之,雖然財政部可延後金融機構申報期限,但CRS資訊交換時程仍為9月。官員表示,我國即使展延金融機構針對CRS的申報期限,可能也僅限1~2個月,否則無法趕上9月交換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