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5 01:39:00荷睿艾塔˙Lee
蝴蝶效應
世紀末顯學「混沌學」(Chaoism)裡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叫「蝴蝶效應」:
一隻豔麗的蝴蝶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翩然振翼,引起一個極小的氣漩.這個微乎其微的騷動卻誘發了一連串局部的氣流,終於在大西洋的西岸,北美佛羅里達州的外海,造成了史無前例,生命財物損失慘重的颶風.
金門與馬祖外島,最近同時驚傳軍火爆炸的意外.幾條年輕的生命,不幸因而喪亡.還有幾位傷兵,雖經搶救尚存一息,但高度的灼傷,已致面目全非.爾後的身體與心靈將不若往日,恐須一番復健.人生命運難料,橫遭此劫,莫不令聞者同憐共哀,噓唏長嘆.
根據軍方調查指出,這些意外都是「三寸丁」(香煙)惹的禍.
小小煙頭微不足觀,卻引燃巨爆,累及無辜,釀發如此人間至慘悲劇.真是典型的,現世的「蝴蝶效應」.
綜觀往古今來,人世間各種混沌動亂,其實都是導源於「蝴蝶效應」,而那隻飛翔天際,五彩繽紛,光豔亮麗的小「蝴蝶」,就是包裝精緻,美麗動人,惹人憐愛的「微罪」---微不足道的小過犯.
微罪像極了白雪公主手上那顆蘋果.微罪令人不察,微罪使人輕忽.微罪的甜頭也易引人盼顧竊喜.微罪縱然可以幸獲不舉.然而,罪的本質與罪的苦毒,卻不會因其顯黯而有所差異.罪的結局也不會因它是否巨微而有所不同.任何罪所孕發的果效一定指日可待,絕不徒然兀自消蝕.微罪雖在隱秘處栽種,必然會在顯明之地開花結實.
微罪一但在靈魂的深底蘊育,必會在亮麗的舞台上,眾目睽視下盡情的演出.因為凡罪都有衍生性(微罪衍生顯罪),感染性(載體--罪人的相互誘引),與重覆性(屢次再犯);凡罪會越發顯明,日益嚴重.同時,罪的必然結果與代價也就是隔絕.與神隔絕的意思就是死.而死是生命中最大的苦難與不幸.
吸煙是民主時代合法的微罪.但罪並不會因它在現今社會裡的合法性而更改本質與結局.這次金馬軍火爆炸慘劇可為印證,也是殷鑑.爾來,觀光賭博,色情暴力與靈異節目,乃至不實的連鎖宗教企業等等社會百態可以(或將)受到合法的法律保障,但在真神面前這些東西還是污穢淫邪的.它們啟動的「蝴蝶效應」已在這塊土地上逐漸醞發,並待適時而作.因是,面對可預期的混沌噩運,行政與立法諸君,士紳與販夫百姓,也許當更加深思,反省與悔改.而把令人驚懼的颶風化為泌人心脾的麗日和風.
對於金馬軍火爆炸的傷亡意外,我們深感哀痛.並願在此祈求上帝親自療醫患者,撫慰傷喪家屬.也盼望國人對罪的「蝴蝶效應」有所認識,對罪的特性有所瞭解.不為微罪所蔽,不以惡小而為之.而能過著聖潔純淨,無可指摘的生活.
(寫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