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3 23:35:34Rosa

TO:柏征同學,請你給我一篇公開道歉聲明

致柏征同學:

  關於你盜用本人文章一案,目前已在保護智慧財產警察大隊備案中,專案警員林鵬飛與本人多次聯繫,只等我首肯提出告訴,就進入司法訴訟程序。

  遲遲不下決定是念在你年紀尚輕,理應給你自新的機會,但個人十分不滿起初刻意延誤與刪除我提示警告留言的態度,直到我將所有證據傳送給保智大隊之後,你才在我的網頁中留言道歉,這樣的姍姍來遲,簡短的文字,我感受不到絲毫誠意,所以不想回覆你任何訊息。

  網路上有太多人跟你一樣蔑視基本的尊重與道德,隨手按按複製便將他人的創作據為己有,身邊的友人大多建議我要提告,說是對於時下的年輕人如果不給教訓就是縱容,馬馬虎虎道個歉就解決問題,難保不會再犯下一次。

  我與林鵬飛警員深入討論,一旦提起告訴你會面臨的情況,假如你未成年,法院會傳喚你的監護人與你同時到庭,由於保智大隊需要業績,所以我必須堅持不庭外和解才能讓案件成立,屆時你便成為有前科案底的人,未來將影響你個人的操守評估,無論是當兵、就業皆是嚴重的絆腳石。

  我是一個十七歲男孩的母親,能想像當你的父母收到法院傳票時憂慮的心情,就是這份婦人之仁才沒有立即下決定提告,但對於犯錯確鑿的你,我也不想就此輕縱,由於文章是從「地圖日記」處盜竊,對你有以下二點的要求:

一、請你鄭重寫一篇向羅莎道歉的文章,文中必須提及所盜竊的四篇文章篇名、出處,並刊於你「地圖日記」網頁上置頂處一年八個月。

二、原刊登盜竊文章之「無名小站」部落格永遠不許再開版。

  期間我會請所有認識的網友不定期監看,若有撤下置頂或未按約定進行者即依法行事,不再寬待!

  即日起至2/5(五)止道歉聲明必須刊登,若有延誤本人亦不允包容。


Rosa   2010/02/01


柏征的網頁↓↓
http://map.answerbox.net/user-1206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