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3 23:31:02Rosa

文章被盜了!

文章被這個小孩拿去他的無名張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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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jason90119


你好!本人從你的無名部落格查獲三篇新詩-
http://www.wretch.cc/blog/jason90119/15929024殘蓮餘韻、
http://www.wretch.cc/blog/jason90119/15929027想念詩社、
http://www.wretch.cc/blog/jason90119/15897737無怨,另有散文一篇
http://www.wretch.cc/blog/jason90119/15897724秋天的回憶(你改題為楓紅)均未經本人允許並以「創作」標示張貼,此行為已嚴重侵犯個人著作權,本人已經將你無名的網頁複製存檔,將作為未來提告之證據,念你尚未成年給予通融機會,限三日內刪除本人文章創作,並在部落格裡張貼向本人道歉公告,可不予追究。

端看你的態度喔!無名格友愛盜文章時有所聞,我PChome新聞台的朋友已經讓盜文者付出代價了,我不希望以法律途徑教訓小孩,希望你能有所自知。


  連續三天從早上七點上班至晚間十點才下班,超級疲勞、超級累!今晚上網不過是看看信箱是否有訂單,順便回覆一下圖友的留言而已,以為不會花太多時間,結果Elea來告知文章被盜了,為此又耗去睡眠來處理。

  我很想訐譙,不是因為 jason90119(無名小站帳號,在地圖日記叫蓋雅)這個孩子的行為,只是賭濫這件事為何發生在老娘最累的時刻,處理或不處理對身心疲憊的我來說都是雪上加霜。

  其實對於一個點閱率不太高的盜文者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是這種以竊文而視之無所謂的態度才叫原創者惱火,我不是個吝嗇的人,只要事前告知要轉貼個人絕對答應,但要註明出處,網路上這是一種基本的尊重。

  jason90119的網誌上卻將我的三篇新詩與一篇散文歸類在「創作」裡,很顯然的是占為己有誤導其他網友認為是他的作品,諸如此類的個案在「無名」層出不窮,PChome文友艾姬才讓一個長相不錯的女孩吃了官司,這女孩為形塑才貌雙全的網路形象,而去盜用艾姬的文章,殊不知艾姬已是小有名氣的網路作家,許多讀者在第一時間內便爭相走告,盜文女孩不斷刪去多人的警告留言死不認錯,最後只好在法院讓她得知自己行為的不齒。

  蓋雅(http://map.answerbox.net/user-120621.htm)還是jason90119.....不管他叫做什麼,只不過是個孩子,假如卯起來以法律途徑來懲處他顯然太不近人情,但犯法就是犯法必須就事論事,部落格是公開的私領域,不是可以隨意為所欲為,轉貼文章要經過作者同意,任意張貼而被追究是需要負刑責的,藉此明白告知他和所有圖友,希望就這樣小事化無,別平靜生活起波瀾才好。


Rosa   2009/12/31

(原刊載於地圖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