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5 13:24:44笨笨

打破車窗行竊,法官重判七年六個月

個人覺得用一罪一罰的觀念..應該要再判重一點..
因為他犯了70起案件..
這種小偷台灣很多..為了小錢砸車..但是車主要花很多錢跟時間修車.
想我的車被砸時還是下雨天..真是痛恨這種小小偷..
希望民眾看到這種小偷一定要報警..讓這種人被抓光..
關死他....

=======引述Yahoo新聞=======
設籍桃園的廿九歲男子楊世新,涉及七十起打破車窗竊取車內財物案,新竹地院審理終被告楊世新庭訊中向法官坦承,因染上毒癮,才竊取財物購買毒品,法官審理後,以一罪一罰,每件竊盜判刑八個月,換算應判刑四十六年六個月,合議庭則以加重竊盜罪名,判處被告七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法官認為應以強制勞動方式,讓被告學習一技之長及正確謀生觀念,未來重返社會才能適應,諭令被告強制工作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