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3 01:24:35天下無雙陽光小帥哥

替代役札記( 五):子女都不孝

為什麼下這個標題呢?
因為台長在訴訟輔導科的短短兩個月日子裡面,
經常遇到抱怨子女不孝的民眾,
所以說取這個標題,
只是因為台長要向大家報告在法院的生活,
所以才這樣子寫,
當然,對於這種問題,
身為子女的台長也是備感無奈,
所以也會抒發一些心得,
同時也印證了許多自己原本就有的想法,
或許可以說是開心,又或許應該說是不開心吧。
來到法院詢問子女不孝的情況,大多數是兩種情況,
第一種就是要求給付扶養費,
這種較為單純,就是問問家裡面有幾個小孩,
告知一些管轄法院的問題,大概就解決了,
而且這種情況,大多數都會是有一個子女已經負責扶養,
而來法院要求其他兄弟姊妹也要分擔。

第二種就是屬於父母在身前就把財產都分完了,
來法院要求要把財產要回來,並且抱怨子女的種種不孝行為,
不願意撫養他們。
對於這種事情,台長一開始的處理方式都是給他們很殘酷的答案,
「要回財產不可能,只能要求給付扶養費。」
但是你知道的,這種答案對於他們來說都是「不能說的答案」,
所以之後台長都是跟他們說,
「你們就起訴看看,看法官會不會接受你們的意見。」,
這樣的說法往往就可以順利的打發他們,
不過之後他們就會了解到,現實不是他們想的那樣。
其實這些都是社會學研究的領域,
現在的人早就已經失去了過去那種非工業化時期的家庭組織或社會架構,
取而代之的,則是高度資本主義社會下的思想。

我往往會問那些來問問題的民眾,
「你那麼早把財產分給他們作什麼?」,
通常可以得到下面的答案,
「兒子一天到晚跟我吵,要我把房子過戶給他。」或是「兒子說他會好好養我,要我先處理財產,不然等過世很麻煩。」。
我心裡常常浮現的答案就是,
「這要怪誰?還不就是自己的決定嗎。」。
法律能作到的程度,無法無限上綱到他們想要的程度,
僅存的道德拘束,看來似乎又無法奏效,
除了到法院哭哭啼啼,為難替代役,好像也沒有什麼好方法。

然後為難我要不停說謊,
沒想到我當律師的時候沒有說的謊,
當替代役居然全數補足。

其實最値得深思的,或許往往不是在櫃檯前的櫃檯人生舞台劇,
而是週遭那些不在台長櫃檯前面敘述劇本,而在其他座位上進行的談判。

櫃檯前方有一區休息區,提供民眾休息等號碼,或是看看書報,
有一天台長就看見了一場這樣的對話,
人物就是一名老母與三名女兒,
這群人先在其他櫃檯詢問了關於遺囑公證的辦理手續,
然後就到了休息區,開始討論她們如何進行遺囑公證的大計。

女1:「我們去復興北路那邊的民間公證人那邊辦好了。」
女2:「為什麼要去你選的民間公證人那邊辦。」
女3:「有急著今天要去嗎?」
母:「..........。」

女1:「今天都已經出來了,媽的遺囑也寫好了,我們影印影印拿去辦一辦就沒事了,不然我跟媽自己去就好。」
女2:「為什麼我們不能跟?你想偷偷跟媽說什麼。」
女1:「不然就一起去。」
女3:「我們去那邊要幹嘛?去了也只能聽不是嗎?」
母:「..........。」

女1:「不然就一起去吧,我騎車帶媽去。」
女2:「媽那麼老了,坐摩托車很危險。」
女1:「不然我們四個人一台計程車去吧。」
女2:「可以啊,花你的錢,為什麼要花我的錢。」
母:「..........。」

後來她們就離開了,後來怎麼處理,也不重要。
只是這樣的過程,讓台長覺得有一種,
老虎們在商量怎麼處理斑馬肉的分配問題,
老斑馬只能默默聽從。

草原生態在台長面前活生生上演,
似乎也沒有看Discovery頻道的必要了,
此時此刻,除了引以為鑑,大概也就還是引以為鑑吧,
只是覺得很難過而已,
原來人也可以有那麼殘酷,與那麼無助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