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2 11:52:00天下無雙陽光小帥哥

返家宣言與雜事murmur

下個禮拜終於要回家了 耶 炎熱的高雄
五月二十號
距離上一次回家投票的三月十九號
已經過了兩個月

老爸已經跟我講話了
也有寄錢給我用
果然沒有不理我(其實錢都是我媽在匯的=.=)

這學期接了兩個工作
一個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寫書工作 做到現在似乎是告一個段落了 可是沒看到錢?!
一個是法律學分班助教的工作,要到學期末才領錢,所以還是沒看到錢?!

然後早知道去年就認真一點(今年到現在還是在混吃等死)
不然就可以去驗票了
DPP一天五千
KMT一天一萬
果然有財力上的差別
不過這個有鑑於法律人人格上的維持是很重要的
所以不告訴你我想去哪一邊
反正總之十天的錢就這樣消失了啦

果然台長還是只能當米蟲
廢柴
發誓 如果今年沒考上
就去賣了!!!(OS:我看賣的機會很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