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09:10:57昕哥
蘇揆提2種情況 發布緊急命令
台灣是否準備為了防堵新冠肺炎,發布緊急命令?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宣布,若台灣有兩種情況就會發布,第一是國際情勢轉變,包括經濟在內,讓台灣不足以應付時,第二是疫情失控到某種程度。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昨質詢表示,台灣一直說要超前部署,但全球疫情大爆發,蔡總統說現在不需要發布緊急命令,「請問台灣到底在什麼情況才會發布緊急命令?」
蘇貞昌說:緊急命令是總統職權,在必要時候即時做,才來請國會追認。
但強調:台灣一開始就超前部署,甚至在立院快速通過特別條例及預算,這些等於是緊急命令要做的事
在鄭麗文要求下,蘇提出兩種情況,他說:萬一發生國際情勢轉變,包括經濟在內,不足以應付時;另是疫情突然失控,而他希望千萬不要發生。
蘇貞昌強調:發布緊急命令是10天內要送立院追認,但其實早在前面就已將防疫紓困條例送立院立法。
這讓鄭麗文相當不解,當場打斷質問:立什麼法?你在講什麼?
蘇貞昌才說:特別條例第7條就可以做相關的事情。
鄭麗文反問:政院怎能把第7條無限上綱,總不能光靠第7條就要老百姓都不能出國吧?蘇貞昌堅稱見仁見智,只要依第7條就可以做相關處置。
時力立委邱顯智等人昨就特別條例提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增訂第7條中應變處置或措施範圍的4項正面表列,包括禁止前往疫區、工作或營業等,並新增人民提審的救濟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