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2 09:04:13昕哥
為達績效,警捏造罰單,自繳罰款!
高雄市警局六龜分局洪姓警員3年前為達成取締交通違規績效,涉嫌捏造劉姓司機駕駛曳引車未繫安全帶,並自開紅單,自己繳罰款,原以為天衣無縫。
但因罰單上的曳引車牌早已註銷,劉為此收到近6000元罰單,經申訴後揭發此事。洪承認涉案,去年6月退休,橋頭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洪。
檢方起訴,六龜分局寶山派出所洪姓警員,2016年6月16日捏造劉姓司機駕駛曳引車行駛台二七線時,未繫安全帶的違規事項開單。
自己冒名簽收後,繳納罰單了事。因紅單上曳引車的車牌2015年5月已註銷,高雄市稅捐處依違反使用牌照法罰劉5799元。
由於劉自2015年4月就從曳引車公司離職,且那輛曳引車2016年2月就賣到國外,他收罰單後申訴。
經相關單位追查,發現竟是洪姓警員胡亂開單造成。
劉憤而向警方提告,洪承認為達成取締交通違規績效作假。
檢方偵結後,將他依公務員不實登載公文書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起訴。
六龜分局表示:全案是劉姓司機提告,涉案的洪姓警員去年6月2日已退休,警方今後將定期清查交通罰單,防範類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