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2 16:47:25羅伯杜
行走江湖得懂規則
行走江湖你得懂規則4則
很有意思!
規則1:時間決定性質
趙四小姐16歲去大帥府會張學良,去1年,是姦情;去3年,是偷情;一去30年,那就是被歌頌! 為千古愛情。
結論:很多事情不是不做,而是要看做多久。
規則2:跟人決定前途
民初名妓小鳳仙,要是找個民工,掃黃就被掃走了;她找蔡鍔,就流芳千古;要是跟孫中山,那就是國母。
結論:所以不在於你幹什麼,而在於你跟誰幹。
規則3:關鍵崗位要有自己人
3男子去提親,女方家長:請自我介紹。A說:我有1000萬;B說:我有一棟豪宅,價值2000萬;家長很滿意。就問C,你家有什麼?C答:我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孩子,在你女兒肚子裏。A、B無語,走了。
結論: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一個淺顯的道理,核心競爭力不是錢和房子,是在關鍵的崗位有自已的人。
規則4:先讓子彈飛一會
女秘書神色凝重地說:王總,我懷孕了。王繼續低頭看檔,然後淡淡一笑:我早結紮了。女秘書楞了一會媚笑道:我和您開玩笑呢!王抬起頭看了她一眼,喝了口茶說:我也是。
結論: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在江湖上晃的人,遇事不要慌,先讓子彈飛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