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2 01:42:56 Robbie Chou

婚前..

結婚之前一定要和情人完成的十件事

「十件事」內容摘錄自「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

首先,我要在閱讀這十件事之前先下個疑問....這婚前一定要和情人完成的事之中....
這所謂的「情人」指的是要跟你結婚的那個呢?還是另外的?.......


一、和你的另一半做至少一次的長途旅遊。
這點我倒沒做到.....第一次長途旅遊就是蜜月了...
 
二、一起去圖書館坐一個下午,看自己的書,不要跟對方交談,出來之後再聊。
我們還真有這樣做過.....感覺還不賴~ 還可以偷瞄一下館裡其他的妹~

三、做頓燭光晚餐。不管你洗菜他切菜,或你切菜他炒菜,開瓶紅酒,不用急著洗碗。

我們不太敢這樣做....因為怕的不是誰急著洗碗,怕的是後來都長蟲了還是沒人要洗。

四、一起買一個玩偶,給它取個名字,旅行時永遠帶著它。

我們沒買,但做了一個,我管她叫大奶,她跟她娘家管她叫小漁....嗯....還真的是婚前做的......

五、和你的另一半去夜店,假裝不認識,彼此搭訕,不准笑場。

不了....夜店開張熱鬧的時間,已經差不多是她該上床睡覺的時間了....沒有笑場,只有打呼。

六、去看彼此小時候長大的地方。

我們現在每天都待在我小時候長大的地方搞那些現在正在長大的小孩。

七、趁著有流星與時上山頭許個願。

上山頭.......好詭異的說法.......我記得上次上山頭是給我老爸上香......

八、去一個孤兒院或療養院,兩個人一起做個不署名的捐款。

我敢打包票保證,那些彩券上面真的都沒有署名,最後的結果真的都當作是捐出去了....

九、一起照顧一盆植物或是一隻小動物。

我是她的大熊,她是我的小白兔....我們一起照顧兩隻小動物。

十、在對方面前放個響屁。假如你辦不到,很難走一輩子。

不瞞大家說,這一點是我老婆做的最完整最常態的一件事.....

老婆,如果這人說的沒錯的話......光憑最後一點我們就一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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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hpyng 2010-01-21 13:10:28

哈哈~~

但屎尿屁這關我真的無法....

還是要保留一點想像空間...

版主回應
噗~或哺~或嘶~或碰~

是沒有什麼好想像空間的...
2010-01-21 13: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