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4 01:30:27roain

原來想念,可以設計。

因為對方對你的好而感到想念,
是不是一種設計?


曾經問過G,為什麼是她?
「因為她對我很好。」
不是因為愛;這個我原先預期並且想要的答案。

善待,
不是籌碼,也不是王牌,更不是交換條件。


我不要,你要我,
只是因為我對你很好。


可是我卻看到;
當蘇怡華很認真得問翠鳳:
「妳為什麼對我這麼好?」時,她笑著拿著那個紫色絲絨盒子,秀出她設計的戒指跟他說,『跟我結婚好不好?讓我照顧你,照顧你一輩子。』

她不在乎,完全不在乎他的終於向她轉身也許只是因為她的善待,
她不在乎,她只在乎,他終於答應,而且選擇不離‧不棄。

那麼,再去計較自己是不是對方的初衷,
好像也就不再那麼重要了,是不?

不是最初,至少也是最終;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也許這樣,就夠了吧。
包子 2006-10-22 22:24:25

然而,
這不對等的愛,
是否能善終呢...

版主回應
就端看,自己想要的幸福是屬於哪一種。
如果選擇不強求,即便不對等,也會有個好結局吧!
沒有離開的人,和那個願意留下來的人……

我相信上帝會讓那些不忍去傷害任何人的人
都有一個屬於他自己的善終。
2006-10-29 16:5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