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步驟遠離危險情人
「親密關係暴力不見得要打到你身上,」新人類文明文教基金會專案經理楊嘉玲,不斷在各種場合點出這個迷思。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定義伴侶暴力形式可分四種:
1. 高壓控制,強烈的佔有慾:不允許男/女友和朋友來往;必須隨時知道對方行蹤;懷疑對方不忠等。
2. 情緒虐待,不定期的情緒波動和言語傷害:批評對方外貌、身材、能力等;不斷抬高自己身價、強調自己的厲害;以威脅傷害自己來鞏固關係;以凶惡眼神或吼叫、破壞物品來威嚇對方;雙方衝突時,總將所有過錯和責任推到對方身上。
3. 肢體暴力:對伴侶身體各部位的攻擊;以拳頭或其他物品毆打;威脅使用武器對付等。
4. 性暴力:以身體或武力脅迫對方發生性關係;伴侶因害怕對方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而發生性關係;讓對方感到人格受到羞辱的情況下的性活動。
這些細微、私密的暴力關係,連大人都很不容易辨識,更何況孩子。常在校園中做心理諮商的楊嘉玲,最擔心的就是孩子不認為上述行為是暴力,連老師、父母也沒有警覺,以至於去合理化這樣的行為。尤其在不對等的互動關係中,孩子(多半是女生)用身體去換關係,有很多委屈,逐漸疏遠原有人際關係;男生用性關係來炫耀,造成女生更加被孤立、被排擠。
陷入這樣關係的女孩屬於很難分手的類型。由於這樣的關係總交錯著痛苦和甜蜜經驗,女孩不能主動提分手,「因為愧疚,覺得自己有責任和他繼續下去。而且原本孤立,造成分手後的孤單,男友一來找又立刻回頭,」楊嘉玲只能一次次協助她看到自己更值得尊重,以及關係中有很多種可能。
楊嘉玲了解家長心疼孩子、怕孩子受傷的心情,希望孩子立刻分手。但是她建議,「讓孩子有經驗再回來,才會成長、成熟,才可以發展未來的因應方式。一旦走出暴力關係,未來會更健康、自信。」
轉載自:親子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