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3 10:22:06 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由國外直接進入我國保稅區之保稅貨物,算不算進口貨物?

答覆: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條及第6條之1規定保稅貨物自國外進入我國政府核定之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自由貿易港區及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由海關監管之專區,都不視為進口。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