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4 21:00:20Emerald
便宜貨 作者/狼米
我被女人甩了。
我記得,當初我花了畢生的心血,好不容易才追到這個女人。
我送她大把大把的玫瑰;逛街時買她最喜愛的名牌;
出遊時帶她上著名的景點、住高級的飯店;吃飯時,當然也是名貴餐廳的精緻餐點……
我用我所想得到的奉獻,給予她滿滿的愛情。
她說我是世界上最懂羅曼蒂克的好男人。
然後半年後,她有了別的男人。
之後的日子,我開始忘記怎麼刮鬍子。
偶爾,也會忘記吃飯;或是忘記洗澡。
唯一清楚的是還記得去上班。
突然有一天放假時,我一回神,發現自己頂著一頭亂髮,穿著皺T恤、運動褲與夾腳拖鞋走在鬧區的街上。
我摸摸褲子口袋,皮夾裡只剩幾個銅板、 一兩 張零鈔,
於是慢慢拖步走向最近的那家銀行,插入提款卡一看,只剩幾千塊餘額。
我打了個哈欠……記得半年多前,我好像還有近百萬的存款,全都花到哪裡去了?想不起來。
但在下個月的薪水入帳前,我好像得先想個辦法解決這半個月民生問題。
我領了兩千塊,進了一家宣稱最便宜的量販店裡(因為我記得家裡冰箱內就只剩半罐乳瑪琳)。
然後我看到這輩子完全沒看過的光景!
天啊!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
還大多是攜家帶眷的出動,而且每個人的手上的手推車都是滿滿的, 好像東西都是免錢的一樣猛搬!
我推著車被迫擠著前進,漫無目的的到處亂看, 然後在熟食區看到一個讓我不禁精神一振的東西,是我最喜歡的──涼拌毛豆莢。
標價:100公克8元。
怎麼可能?!太便宜了!我隨手剝了一個試吃,哦!味道還不錯嘛~很高興的拿了袋子開始裝。
就在我包了一大包準備去稱重時,然後就聽到隔壁有個太太在跟她老公對話,
老公說:「買點毛豆吧。」
「8塊?漲價了,上禮拜我們買的時候才5塊呢!」 那太太嘖道。
我一聽簡直就是傻眼!5塊?!再看看我手上那一大包……
算了,還是買吧,因為這樣對我而言已經是很便宜了,
記得有次跟前女友去某家茶餐廳吃下午茶,一小碟毛豆估計只有十幾枚,只夠塞牙縫,卻要價50呢!
而我這一袋稱稱,剛好一斤,600公克48元。神啊!這夠我剝到手軟了~
後來我更在其它什區發現許許多多便宜的東西,精神一起,不知不覺搬一搬,滿車了…
用手機的計算機算一算,才一千多塊!
而這些東西可夠我吃到下個月啊!我霎時有種很滿足的感覺。
推著車子到收銀區去排隊,一邊等著一邊思考了許多事。
我該重新過活了。
想想分手也好,我不再需要一天到晚24小時待命等她Call;
假日的時間可以自己安排,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不用再費心思去想著怎麼討她歡心;約會的開銷也通通都自動歸零…
半年多來,我從百萬富翁變成窮光蛋,也實在是夠不可思議了。
終於,我前面那一位顧客,堆在輸送帶上那座山一樣的東西,已經快結完了,
馬上就要輪到我,我正準備推車卡位時,一轉眼就瞄到身後排了一個女人。
她手裡拿著一個便當,一瓶蕃茄果汁。耐心等候著。
真是稀奇,在這種地方,只買兩樣東西?
我看了她一眼,說:「讓妳先結帳吧。」
她眼睛一亮,非常燦爛的笑著:「真的嗎?謝謝,謝謝,謝謝!」
她一邊結帳一邊跟收銀小姐說:「今天人真是多。」
「因為中元普渡快到了,這是正常現象。」收銀小姐面無表情的刷著條碼說。
「還好有這位好心的阿伯,看我只有兩樣東西,就說要讓我先結帳,真是太感謝了~」
說著就笑著跟我揮手說再見。
〝阿伯?!〞我大驚!
她算起來是跟我平輩吧!叫我阿伯?我看起來有這麼臭老嗎?
不會吧?我一邊結帳一邊越想越不甘心。
我頂多只是不修邊幅,難道這樣就使我成了老態畢現的中年糟老頭了嗎?
自尊心嚴重受損……推著車子走出去時,看到那個女人正坐在餐廳區吃便當。
我忍不住走過去: 「小姐,妳幾歲?」
「咦?剛才的阿伯。我嗎?我28。阿伯,你問這個要做什麼?」
「沒,我只是想證明妳不能叫我阿伯,因為我才30歲。」
「啊?」她掩嘴,「對不起,我以為……」
「沒關係,是我自己頹廢。」
看到她的便當,終於讓我記起餓的感覺,於是,「妳可不可以幫我看一下車子?」
我把車子放在她身邊,然後去點了一份59元的排骨麵套餐又回來,開始專心吃午餐。
吃著,我可以感受到她的目光頻頻偷偷打量著我, 我低著頭吃麵,突然冒她一句:「妳一直偷看我,我會以為妳暗戀上了我喔。」
她被我的突然說話嚇了一跳,我心裡感到好笑。
「呃,不是……我仔細再看看你以後,發現你的確不是老,只是邋遢而已,如果好好整理一下,應該是個年輕的帥哥才對。你不該那麼懶的。」
「我不是懶,只是失戀而已。」
「啊?對不起…」她又掩嘴了。
後來我們變成了朋友。
我們最常一起做的事當然就是去逛量販店,或是任何有跳樓大拍賣的百貨公司。
從那次起,我終於體會到為什麼有些人就是喜歡打折這種名詞。
因為撿便宜會讓人產生一種類似多巴胺的激素,從骨子裡感到舒暢得很;只不過這種激素有一種缺點──大量分泌時,常會讓人失去理智就是了。
我發現她很容易感到開心。
前女友要送99朵玫瑰才會笑;而她,只是在白河路邊,隨便買一枝10元的蓮花給她,她就高興到會轉圈圈。
前女友要吃燭光晚餐才會覺得滿意;而她,只是在夜市請她吃鹽酥雞, 就快樂得走路都會用跳的。
前女友就算我每天接送,也不見感動;而她,只是因為我知道她正在經期間,所以買泡沫紅茶時便吩附店員不要加冰塊而已,
她就窩心到緊緊抱住我。
太便宜了!這麼不費力的女人,不追到手怎麼行?
後來,有一次我跟她在某百貨公司的花籃車拍賣裡,把一整堆像山一樣的衣服,
一直挑挑挑,挑過不要的就放另一邊,像愚公移山似的,一座山被移成另一座山,
店員的表情讓我不禁暗笑到內傷;後來終於挑到一件中意的裙子,只不過有點髒污,以及脫線。
她回家洗乾淨並縫補好它,下次再穿出來時,看起來竟是高級貨色!
她說,有時候便宜不見得是不好,端看你怎麼看待它。
交往半年後,她懷孕了。
我想,這應該叫做買一送一。
我記得,當初我花了畢生的心血,好不容易才追到這個女人。
我送她大把大把的玫瑰;逛街時買她最喜愛的名牌;
出遊時帶她上著名的景點、住高級的飯店;吃飯時,當然也是名貴餐廳的精緻餐點……
我用我所想得到的奉獻,給予她滿滿的愛情。
她說我是世界上最懂羅曼蒂克的好男人。
然後半年後,她有了別的男人。
之後的日子,我開始忘記怎麼刮鬍子。
偶爾,也會忘記吃飯;或是忘記洗澡。
唯一清楚的是還記得去上班。
突然有一天放假時,我一回神,發現自己頂著一頭亂髮,穿著皺T恤、運動褲與夾腳拖鞋走在鬧區的街上。
我摸摸褲子口袋,皮夾裡只剩幾個銅板、 一兩 張零鈔,
於是慢慢拖步走向最近的那家銀行,插入提款卡一看,只剩幾千塊餘額。
我打了個哈欠……記得半年多前,我好像還有近百萬的存款,全都花到哪裡去了?想不起來。
但在下個月的薪水入帳前,我好像得先想個辦法解決這半個月民生問題。
我領了兩千塊,進了一家宣稱最便宜的量販店裡(因為我記得家裡冰箱內就只剩半罐乳瑪琳)。
然後我看到這輩子完全沒看過的光景!
天啊!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
還大多是攜家帶眷的出動,而且每個人的手上的手推車都是滿滿的, 好像東西都是免錢的一樣猛搬!
我推著車被迫擠著前進,漫無目的的到處亂看, 然後在熟食區看到一個讓我不禁精神一振的東西,是我最喜歡的──涼拌毛豆莢。
標價:100公克8元。
怎麼可能?!太便宜了!我隨手剝了一個試吃,哦!味道還不錯嘛~很高興的拿了袋子開始裝。
就在我包了一大包準備去稱重時,然後就聽到隔壁有個太太在跟她老公對話,
老公說:「買點毛豆吧。」
「8塊?漲價了,上禮拜我們買的時候才5塊呢!」 那太太嘖道。
我一聽簡直就是傻眼!5塊?!再看看我手上那一大包……
算了,還是買吧,因為這樣對我而言已經是很便宜了,
記得有次跟前女友去某家茶餐廳吃下午茶,一小碟毛豆估計只有十幾枚,只夠塞牙縫,卻要價50呢!
而我這一袋稱稱,剛好一斤,600公克48元。神啊!這夠我剝到手軟了~
後來我更在其它什區發現許許多多便宜的東西,精神一起,不知不覺搬一搬,滿車了…
用手機的計算機算一算,才一千多塊!
而這些東西可夠我吃到下個月啊!我霎時有種很滿足的感覺。
推著車子到收銀區去排隊,一邊等著一邊思考了許多事。
我該重新過活了。
想想分手也好,我不再需要一天到晚24小時待命等她Call;
假日的時間可以自己安排,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不用再費心思去想著怎麼討她歡心;約會的開銷也通通都自動歸零…
半年多來,我從百萬富翁變成窮光蛋,也實在是夠不可思議了。
終於,我前面那一位顧客,堆在輸送帶上那座山一樣的東西,已經快結完了,
馬上就要輪到我,我正準備推車卡位時,一轉眼就瞄到身後排了一個女人。
她手裡拿著一個便當,一瓶蕃茄果汁。耐心等候著。
真是稀奇,在這種地方,只買兩樣東西?
我看了她一眼,說:「讓妳先結帳吧。」
她眼睛一亮,非常燦爛的笑著:「真的嗎?謝謝,謝謝,謝謝!」
她一邊結帳一邊跟收銀小姐說:「今天人真是多。」
「因為中元普渡快到了,這是正常現象。」收銀小姐面無表情的刷著條碼說。
「還好有這位好心的阿伯,看我只有兩樣東西,就說要讓我先結帳,真是太感謝了~」
說著就笑著跟我揮手說再見。
〝阿伯?!〞我大驚!
她算起來是跟我平輩吧!叫我阿伯?我看起來有這麼臭老嗎?
不會吧?我一邊結帳一邊越想越不甘心。
我頂多只是不修邊幅,難道這樣就使我成了老態畢現的中年糟老頭了嗎?
自尊心嚴重受損……推著車子走出去時,看到那個女人正坐在餐廳區吃便當。
我忍不住走過去: 「小姐,妳幾歲?」
「咦?剛才的阿伯。我嗎?我28。阿伯,你問這個要做什麼?」
「沒,我只是想證明妳不能叫我阿伯,因為我才30歲。」
「啊?」她掩嘴,「對不起,我以為……」
「沒關係,是我自己頹廢。」
看到她的便當,終於讓我記起餓的感覺,於是,「妳可不可以幫我看一下車子?」
我把車子放在她身邊,然後去點了一份59元的排骨麵套餐又回來,開始專心吃午餐。
吃著,我可以感受到她的目光頻頻偷偷打量著我, 我低著頭吃麵,突然冒她一句:「妳一直偷看我,我會以為妳暗戀上了我喔。」
她被我的突然說話嚇了一跳,我心裡感到好笑。
「呃,不是……我仔細再看看你以後,發現你的確不是老,只是邋遢而已,如果好好整理一下,應該是個年輕的帥哥才對。你不該那麼懶的。」
「我不是懶,只是失戀而已。」
「啊?對不起…」她又掩嘴了。
後來我們變成了朋友。
我們最常一起做的事當然就是去逛量販店,或是任何有跳樓大拍賣的百貨公司。
從那次起,我終於體會到為什麼有些人就是喜歡打折這種名詞。
因為撿便宜會讓人產生一種類似多巴胺的激素,從骨子裡感到舒暢得很;只不過這種激素有一種缺點──大量分泌時,常會讓人失去理智就是了。
我發現她很容易感到開心。
前女友要送99朵玫瑰才會笑;而她,只是在白河路邊,隨便買一枝10元的蓮花給她,她就高興到會轉圈圈。
前女友要吃燭光晚餐才會覺得滿意;而她,只是在夜市請她吃鹽酥雞, 就快樂得走路都會用跳的。
前女友就算我每天接送,也不見感動;而她,只是因為我知道她正在經期間,所以買泡沫紅茶時便吩附店員不要加冰塊而已,
她就窩心到緊緊抱住我。
太便宜了!這麼不費力的女人,不追到手怎麼行?
後來,有一次我跟她在某百貨公司的花籃車拍賣裡,把一整堆像山一樣的衣服,
一直挑挑挑,挑過不要的就放另一邊,像愚公移山似的,一座山被移成另一座山,
店員的表情讓我不禁暗笑到內傷;後來終於挑到一件中意的裙子,只不過有點髒污,以及脫線。
她回家洗乾淨並縫補好它,下次再穿出來時,看起來竟是高級貨色!
她說,有時候便宜不見得是不好,端看你怎麼看待它。
交往半年後,她懷孕了。
我想,這應該叫做買一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