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9 13:38:47隨遇而安
* 用創意做公益 創意金句獎五萬
「用創意‧做公益‧創意金句獎五萬」徵選辦法
當乾旱大地需要雨的時候,總要有第一滴雨,隨著社會M型化加劇,貧窮弱勢人口快速膨脹,單憑原有的機制已無法阻止弱勢族群生活的惡化,順發認為企業應提供一個機制,讓更多人「輕易」而且「沒有負擔」就可以參與對社會弱勢族群的照顧,因此順發自 2010年轉型為「公益型企業」,建立消費就是做公益的平台,捐出20% 淨利幫助國內弱勢兒童,並且保證買貴退差價,不多花一毛錢就能做公益,讓每筆消費轉化成幫助社會的力量,為推廣「公益型企業」及「消費做公益」的概念,特舉辦標語競賽。期待你的創意發想,讓更多的企業成為「公益型企業」,讓更多的消費者加入消費做公益的行列,凝聚消費的力量,幫助弱勢需要您的加入,讓我們的社會處處充滿溫暖與感動。
二、評審方式
徵選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三、評審標準
(1)初 審:作品由評審初選合格後,即上網公布。
(2)評分標準:創意 50%、文字流暢度 30%、易朗讀與記憶 20%
※同分時按評分標準項目權重由大至小依序評比(ex:本項競賽同分以「創意」分數高低優先評比,依此類推)。
(3)民眾票選:將入圍作品開放網路投票,得票數最多者可獲得人氣獎。
(4)決 審:由評審從入圍的作品中,依名次評選出得獎名次。
(5)成績公布:由專業評審及網路票選之成績結果,經主辦單位簽核後,公佈名次及網路人氣獎各組前3名。
四、獎項獎金:
(1) 頭獎 ($50,000)*1 名,感謝狀乙張。
(2) 網路人氣獎
網路人氣獎頭獎($3,000*1),獎狀乙張
網路人氣獎貳獎($2,000*1),獎狀乙張
網路人氣獎參獎($1,000*1),獎狀乙張
※網路人氣獎由網路得票數最高前三名者獲得
(3) 參與網路投票獎勵辦法:
網路投票者鼓勵獎10名:順發500元抵用券。
※鼓勵獎由頭獎投票者中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
五、作品規格
(1) 標語宜簡潔扼要,容易朗朗上口且簡單好記為原則,以不超過12字為限,中英文皆可。
(2) 以手寫者,請以正楷書寫整齊,便於評審辨識之文字,若字體不清楚或潦草將不予收件。
(3) 電腦打字,中文字體採用標楷體、英文採用Times New Roman,字體皆為14 點字。
六、活動時間
(1) 收件截止日:100 年 1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網路票選時間:100年2月1日起至100年2月15日午夜 12:00 止
(3) 請填妥報名表內容,並於簽名處親筆簽名。
(4) 交件方式:
1.請至網上報名頁面:http://www.sunfar.com.tw/exten/slogan/singin.aspx
2.或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2號9樓,「用創意‧做公益,創意金句獎五萬」小組 收。
七、得獎公佈
(1) 得獎名單公佈:將於 100年3 月 1 日公佈。
(2) 頒獎日期:100年 3 月 11 日於順發3C總公司頒獎表揚,參賽得獎者應於頒獎當日親自至會場領獎,因故無法前往者得以委託他人代為受獎。
七、參賽注意事項:
(1) 歡迎積極參賽,惟每人(組)參加競賽作品以一件為限。
(2) 參加順發3C「用創意‧做公益,創意金句獎五萬」徵選競賽評選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授權順發3C使用。
(3) 送件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清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4) 投稿作品如有違反善良風俗,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
(5) 上傳作品需填妥參賽者個人資料、參賽授權同意書、並保證填寫基本資料無誤,以便於得獎之通知。
(6) 作品投稿後無法修改或刪除,請務必確認投稿資料之正確性。
(7) 參與網路票選者,若以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影響比賽結果者(例如以程式進行灌票),經主辦單位查核屬實,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頒獎項。
(8) 本次活動優勝者應配合順發3C,整合各方意見修正設計內容。
(9) 得獎作品之得獎者,須無條件配合順發3C辦理著作財產權讓與程序,並向中央標準局申請商標註冊。
(10) 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將存檔保留,不再辦理退件事宜,請參賽者自行複製保留作品。
(11) 得獎作品需為原始創作,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涉及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服務標章或機關標誌者,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12)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參與頒獎儀式。
(13) 得獎作品,本公司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印製成宣傳品、布偶以及刊登並於全球發行之權利,作者不得另行要求任何給付。
(14) 獎項由評審會議評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15)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6) 參賽者於參賽期間,投稿作品不得參加其他活動。
(17) 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http://se.sunfar.com.tw/tes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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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乾旱大地需要雨的時候,總要有第一滴雨,隨著社會M型化加劇,貧窮弱勢人口快速膨脹,單憑原有的機制已無法阻止弱勢族群生活的惡化,順發認為企業應提供一個機制,讓更多人「輕易」而且「沒有負擔」就可以參與對社會弱勢族群的照顧,因此順發自 2010年轉型為「公益型企業」,建立消費就是做公益的平台,捐出20% 淨利幫助國內弱勢兒童,並且保證買貴退差價,不多花一毛錢就能做公益,讓每筆消費轉化成幫助社會的力量,為推廣「公益型企業」及「消費做公益」的概念,特舉辦標語競賽。期待你的創意發想,讓更多的企業成為「公益型企業」,讓更多的消費者加入消費做公益的行列,凝聚消費的力量,幫助弱勢需要您的加入,讓我們的社會處處充滿溫暖與感動。
二、評審方式
徵選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三、評審標準
(1)初 審:作品由評審初選合格後,即上網公布。
(2)評分標準:創意 50%、文字流暢度 30%、易朗讀與記憶 20%
※同分時按評分標準項目權重由大至小依序評比(ex:本項競賽同分以「創意」分數高低優先評比,依此類推)。
(3)民眾票選:將入圍作品開放網路投票,得票數最多者可獲得人氣獎。
(4)決 審:由評審從入圍的作品中,依名次評選出得獎名次。
(5)成績公布:由專業評審及網路票選之成績結果,經主辦單位簽核後,公佈名次及網路人氣獎各組前3名。
四、獎項獎金:
(1) 頭獎 ($50,000)*1 名,感謝狀乙張。
(2) 網路人氣獎
網路人氣獎頭獎($3,000*1),獎狀乙張
網路人氣獎貳獎($2,000*1),獎狀乙張
網路人氣獎參獎($1,000*1),獎狀乙張
※網路人氣獎由網路得票數最高前三名者獲得
(3) 參與網路投票獎勵辦法:
網路投票者鼓勵獎10名:順發500元抵用券。
※鼓勵獎由頭獎投票者中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
五、作品規格
(1) 標語宜簡潔扼要,容易朗朗上口且簡單好記為原則,以不超過12字為限,中英文皆可。
(2) 以手寫者,請以正楷書寫整齊,便於評審辨識之文字,若字體不清楚或潦草將不予收件。
(3) 電腦打字,中文字體採用標楷體、英文採用Times New Roman,字體皆為14 點字。
六、活動時間
(1) 收件截止日:100 年 1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網路票選時間:100年2月1日起至100年2月15日午夜 12:00 止
(3) 請填妥報名表內容,並於簽名處親筆簽名。
(4) 交件方式:
1.請至網上報名頁面:http://www.sunfar.com.tw/exten/slogan/singin.aspx
2.或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2號9樓,「用創意‧做公益,創意金句獎五萬」小組 收。
七、得獎公佈
(1) 得獎名單公佈:將於 100年3 月 1 日公佈。
(2) 頒獎日期:100年 3 月 11 日於順發3C總公司頒獎表揚,參賽得獎者應於頒獎當日親自至會場領獎,因故無法前往者得以委託他人代為受獎。
七、參賽注意事項:
(1) 歡迎積極參賽,惟每人(組)參加競賽作品以一件為限。
(2) 參加順發3C「用創意‧做公益,創意金句獎五萬」徵選競賽評選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授權順發3C使用。
(3) 送件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清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4) 投稿作品如有違反善良風俗,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
(5) 上傳作品需填妥參賽者個人資料、參賽授權同意書、並保證填寫基本資料無誤,以便於得獎之通知。
(6) 作品投稿後無法修改或刪除,請務必確認投稿資料之正確性。
(7) 參與網路票選者,若以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影響比賽結果者(例如以程式進行灌票),經主辦單位查核屬實,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頒獎項。
(8) 本次活動優勝者應配合順發3C,整合各方意見修正設計內容。
(9) 得獎作品之得獎者,須無條件配合順發3C辦理著作財產權讓與程序,並向中央標準局申請商標註冊。
(10) 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將存檔保留,不再辦理退件事宜,請參賽者自行複製保留作品。
(11) 得獎作品需為原始創作,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涉及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服務標章或機關標誌者,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12)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參與頒獎儀式。
(13) 得獎作品,本公司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印製成宣傳品、布偶以及刊登並於全球發行之權利,作者不得另行要求任何給付。
(14) 獎項由評審會議評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15)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6) 參賽者於參賽期間,投稿作品不得參加其他活動。
(17) 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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