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31 13:29:22理查
請不要跟我說火星話!
昨天看電影「世界末日」的重播,裡面有一個橋段讓人有些感想。當發生慧星接近地球的危機下,許多科學家們在太空總署向美國總統進行電話會議,要報告慧星對地球的危害情況說明。總統問出席的科學家慧星的大小,當中有一位科學家報告說慧星的大小大約是○○XX平方公里(詳細數字沒有記下來),會議主席立刻搶話,向總統說慧星的大小大約是德州般一樣。理查覺得這個主席雖然也是科學家,但他卻清楚知道成功溝通的關鍵就在於用對方聽得懂的語言來闡明事實,要是沒有會議主席的這樣解說,我想美國總統聽到科學家的報告內容,大概臉上會三條線,脫口而出說「請不要跟我說火星話,講我聽得懂的地球話!」
同樣的情況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屢見不鮮,自從積體電路及網際網路的發明,人類科技進步的速度一日千里,好比Intel公司創辦人安迪葛洛夫在其著作「Only the paranoid survive」的中文版書名─「十倍速時代」的描繪,甚至實際的科技表現早就超越摩爾定律裡說的每18個月就會翻一倍的程度,像火箭般一飛沖天,令人時時驚豔科技的進步。
但科技的快速進步也讓社會上產生一群為數不少的科技弱勢者。他們不像X世代或Y世代,出生在電腦時代,視電腦的存在是很理所當然的事,他們在電腦被發明出來之前,已經習慣於舊時代的運作模式已久,電腦對他們來說,可是全新的玩意,要花很多功夫去重新學習,尤其在過去的年代根本沒有所謂的「終身學習」概念,老狗要再學新把戲,那樣的辛苦是年輕人無法想像的。
但由於整個科技的主導就是掌握在於這群熟悉科技的人士手上,因此他們便習於用他們的語言;也就是所謂的行話,來對外界溝通介紹,先入為主地認為大家應該都能聽得懂這樣的術語,也能夠體會理解這些術語背後所代表的程度、涵意、指涉等等。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好了,各家網路公司都紛紛以各式各樣的促銷手段來希望提升ADSL的上網人口,但當普及到某個程度;熟悉科技語言的採用者或早期大眾皆已成為使用者時,廠商想要再擴大市場規模,只有從比較不熟悉科技術語的晚期大眾下手,但各家的產品介紹仍然沿用舊的溝通模式,詳列了各種上傳及下載速率的收費標準,但從沒有一家業者來告訴這些對科技無知的晚期大眾,究竟這些不同的速率實際代表是什麼樣的情況,面對不同的產品方案,應該如何做出選擇?對於科技熟悉的年輕世代或者是身處網路業的專業人士可能會覺得問這種問題很可笑,這種應該是屬於Common Sense層級的問題,根本不需要去解釋,因此在這些科技精英所主導的科技公司中,就不可能花時間跟消費者解釋什麼速率是什麼樣子的情況,晚期大眾在面臨這樣的科技產品的選擇,只會阻礙其接受的意願,而不是減輕其選擇壓力而加速其成為使用者的效果。
同一個例子當中,更進一步來說,並沒有一家業者對於為何在費率結構中要區分ADSL月租費和Hi-Net上網費做出適當的包裝說明。對於消費者而言,他的行為需求就是很單純的一件事,只是要牽一條線能夠連出去,然後電腦裡面能夠看到一些外界的資訊,為什麼還要明明廣告上說只要49元就可以上網,怎麼去申請時又多一筆200元的上網費?然後還要再另外繳一堆接線費、設定費的費用,遠遠超過原本消費者根據廣告描述所預期的花費水準。可能這些民營的網路公司會向消費者大吐苦水,說這筆費用其實也不是他們要拿,因為網路基礎建設是被中華電信獨家壟斷,這筆多出來的上網費用是繳給中華電信的,網路公司實收只有拿49元而已。但為了強化廣告的吸引性,因此也接受以這樣的低價廣告的訴求方式來呈現,先把消費者吸引上門再說。
基本上這樣的說法並沒有說錯,但對消費者來說,今天他要的就是一件上網的服務,他今天受到廣告或行銷活動的吸引來到你這家網路公司,就是期望一次購足,至於你這家公司背後的成本結構是如何分攤,抑或這筆錢的流向是往哪邊去,消費者並不想知道,他們要的不過只是“一個”最終的「零售價格」。如果公司提供的產品組合具有不可分割性,那麼產品的價格就要以產品組合後的價格來標示及進行廣告訴求,否則就是有隱匿消費者必知資訊的嫌疑,消費者難道不會有受騙不悅的感覺?同時也無法加速消費者的購買決策過程。這樣的情況在科技產業的行銷活動中比比皆是,其實這也就是科技產品的市場中消費者未被滿足的需求,誰能率先改變思考模式,能夠讓這些晚期大眾也能夠瞭解接受這些硬梆梆的科技概念,誰就有機會擴大市場規模;甚至是市場佔有率。
同樣的情況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屢見不鮮,自從積體電路及網際網路的發明,人類科技進步的速度一日千里,好比Intel公司創辦人安迪葛洛夫在其著作「Only the paranoid survive」的中文版書名─「十倍速時代」的描繪,甚至實際的科技表現早就超越摩爾定律裡說的每18個月就會翻一倍的程度,像火箭般一飛沖天,令人時時驚豔科技的進步。
但科技的快速進步也讓社會上產生一群為數不少的科技弱勢者。他們不像X世代或Y世代,出生在電腦時代,視電腦的存在是很理所當然的事,他們在電腦被發明出來之前,已經習慣於舊時代的運作模式已久,電腦對他們來說,可是全新的玩意,要花很多功夫去重新學習,尤其在過去的年代根本沒有所謂的「終身學習」概念,老狗要再學新把戲,那樣的辛苦是年輕人無法想像的。
但由於整個科技的主導就是掌握在於這群熟悉科技的人士手上,因此他們便習於用他們的語言;也就是所謂的行話,來對外界溝通介紹,先入為主地認為大家應該都能聽得懂這樣的術語,也能夠體會理解這些術語背後所代表的程度、涵意、指涉等等。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好了,各家網路公司都紛紛以各式各樣的促銷手段來希望提升ADSL的上網人口,但當普及到某個程度;熟悉科技語言的採用者或早期大眾皆已成為使用者時,廠商想要再擴大市場規模,只有從比較不熟悉科技術語的晚期大眾下手,但各家的產品介紹仍然沿用舊的溝通模式,詳列了各種上傳及下載速率的收費標準,但從沒有一家業者來告訴這些對科技無知的晚期大眾,究竟這些不同的速率實際代表是什麼樣的情況,面對不同的產品方案,應該如何做出選擇?對於科技熟悉的年輕世代或者是身處網路業的專業人士可能會覺得問這種問題很可笑,這種應該是屬於Common Sense層級的問題,根本不需要去解釋,因此在這些科技精英所主導的科技公司中,就不可能花時間跟消費者解釋什麼速率是什麼樣子的情況,晚期大眾在面臨這樣的科技產品的選擇,只會阻礙其接受的意願,而不是減輕其選擇壓力而加速其成為使用者的效果。
同一個例子當中,更進一步來說,並沒有一家業者對於為何在費率結構中要區分ADSL月租費和Hi-Net上網費做出適當的包裝說明。對於消費者而言,他的行為需求就是很單純的一件事,只是要牽一條線能夠連出去,然後電腦裡面能夠看到一些外界的資訊,為什麼還要明明廣告上說只要49元就可以上網,怎麼去申請時又多一筆200元的上網費?然後還要再另外繳一堆接線費、設定費的費用,遠遠超過原本消費者根據廣告描述所預期的花費水準。可能這些民營的網路公司會向消費者大吐苦水,說這筆費用其實也不是他們要拿,因為網路基礎建設是被中華電信獨家壟斷,這筆多出來的上網費用是繳給中華電信的,網路公司實收只有拿49元而已。但為了強化廣告的吸引性,因此也接受以這樣的低價廣告的訴求方式來呈現,先把消費者吸引上門再說。
基本上這樣的說法並沒有說錯,但對消費者來說,今天他要的就是一件上網的服務,他今天受到廣告或行銷活動的吸引來到你這家網路公司,就是期望一次購足,至於你這家公司背後的成本結構是如何分攤,抑或這筆錢的流向是往哪邊去,消費者並不想知道,他們要的不過只是“一個”最終的「零售價格」。如果公司提供的產品組合具有不可分割性,那麼產品的價格就要以產品組合後的價格來標示及進行廣告訴求,否則就是有隱匿消費者必知資訊的嫌疑,消費者難道不會有受騙不悅的感覺?同時也無法加速消費者的購買決策過程。這樣的情況在科技產業的行銷活動中比比皆是,其實這也就是科技產品的市場中消費者未被滿足的需求,誰能率先改變思考模式,能夠讓這些晚期大眾也能夠瞭解接受這些硬梆梆的科技概念,誰就有機會擴大市場規模;甚至是市場佔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