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9 23:08:12種子

對廣告的看法之一

    先說結論,我覺得廣告與毒品很像。

  毒品以嗎啡為例,它作用在大腦,讓人歡愉,忘卻現實,進入狂喜的迷幻世界。其實大腦本身就會自行分泌類似嗎啡的神經傳導物質,讓人的精神愉悅,也可以減輕人的痛苦。但是一旦外來注射嗎啡,就會破壞大腦自行分泌類似嗎啡神經傳導物質的機轉,而且這種破壞將很難修復,這也是毒品很難戒斷的主因。所以當注射的嗎啡作用消失時,人將陷入空虛痛苦之處境,因為大腦的正常功能被阻斷了。

  廣告亦是如此。廣告刺激慾望,當人購買擁有後,心中充滿幸福、美好人生的自我滿足之中。其實我們原本就會從生活的細心體會中獲得充滿溫馨、幸福美好人生的自我滿足,而廣告與購買商品會破壞這種精神自我滿足的機制,變得必須依賴物質才能獲得滿足。

  以汽車廣告為例,全家出遊開著豪華配備、操控性極佳、人性化功能的房車,一家三代同堂在綠蔭大道上行駛,臉上掛著滿足愉悅的笑容,甚至在夜晚螢火蟲從車門飛入車內,全家忘神地看著螢火蟲從天窗飛出,每個人的表情彷彿置身天堂。廣告似乎暗示出遊如果沒有開車,簡直是無趣之極,但是一趟美好回憶的旅程,人的因素比車子重要多了吧。

      看到奢侈品廣告,看到電視新聞誇耀數十萬的服飾,數百萬的皮包,數千萬的珠寶,數億元豪宅,數十億元的私人飛機,我常想三餐溫飽都成問題的社會底層的人們,看到這些奢華昂貴的商品,心裡在想什麼。

  或許是我太天真,我認為廣告就應該是提供商品訊息給需要的人,並未涉及人的價值的提升。廣告界有些廣告獎項用以獎勵廣告人,那些得獎廣告作品,所訴求的產品價值遠超過產品本身應有的價值,這些多出來的幸福感、溫馨感、成就感是真實的嗎?我們需要的幸福感、溫馨感、成就感是購買商品就能滿足的嗎?

      馬修李卡德在<快樂學>一書提到,流亡印度的西藏喇嘛初次到英國,看見倫敦街頭巨幅廣告看板,說出對廣告的看法:它們偷走我的心。修行佛教的喇嘛都如此,那平凡的眾生如何能抗拒廣告的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