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1 15:41:17ReNee

渡邊淳一「櫻花樹下」:櫻花開的爛漫,是因為樹下埋了人

那天看到渡邊淳一的「櫻花樹下」的封面上,有一行字:作者自己最喜歡的一部作品。於是就懷著「渡邊先生自己最喜歡的作品會是怎樣」的心態,看了整本書。

於是想說,渡邊先生,您到底要表達的是什麼呢。難捉摸。

故事內容大概關於一個叫遊佐的男人,中年了,妻子臥病在床,女兒初三,自己做著出版社社長,叫做小有成績、有點臉面的人吧。風流倜儻自是不必說,而他和一個酒店的老闆娘保持著情人的關係。不是一般的情人噢,是愛人,有「很深的關係」(日本人就愛委婉語囧)。某天,因緣際會稍微接觸了老闆娘廿歲的女兒,就開始為這年輕的女性身體而著迷,最後終於和她發生了「很深的關係」。女兒一方面是喜歡遊佐,同時其實清楚這個人是母親的情人,所以另一方面壞著某種要和母親平等的報復心理,而接近遊佐。後來母親發現了這個秘密後,自動退出。最後女兒懷孕了,母親跳樓自殺,而女兒也決定離開遊佐。

看完之後,第一個反應是:賤。真的,男人都是這樣的麼?自己家裏的老婆病了,就光明正大的出去風流;和情人的女兒一起了之後,才考慮對情人忠誠的問題;等到真的和新情人一起了,又懷念舊情人,甚至不介意和舊情人再發生「很深的關係」;但是回到新情人那裏,又覺得愧疚…… 當然,對於自己法律上承認的妻子,沒有任何的忠誠和愧疚是必然的啦,誰叫你病了呢……

但是,這真的是渡邊先生要表達的麼?

我想,大概我還沒到中年,無法理解夫妻間相處多年後到底是怎樣的感覺。
結婚多年後,發現自己有了更喜歡的物件,應該拋開道德、倫理的束縛,追求所愛麼?
同時愛上了兩個人,而這兩個人都愛著自己,那麼就應該被允許同時擁有他/她們麼?
做了對伴侶不忠誠的事情之後再來愧疚,是否就不必要被指責呢?

書中有些對白和場景,印象都比較深刻。

一是遊佐告訴友人自己同時佔有兩母女的事情後,遭到友人指責。遊佐說:為什麼對男人要那麼苛刻呢?如果是女人愛上了兩父子,那麼世人都只會去要求那對父子做出一個抉擇吧。

一是貫穿全文的意像——櫻花,遊佐一開始就說:櫻花開的燦爛,是因為樹下埋著人的屍體。而最終,女老闆選擇了自殺,墜樓,死在櫻花樹下。
遊佐和女老闆之女旅行賞櫻時,曾覺得櫻花「開的很淫蕩」。

唉。其實愛情真的是所謂「靈與欲的組成」,缺少任何一項都不行。但是,似乎對於女人來說,靈比較重要;而男人看中的,則更傾向於欲。男人喜歡上一個女人,可以完全因為這個人的身體;而女人,往往在喜歡上一個男人的身體之前,已完成對這個男人性格、才能方面的愛了。

這樣的結合,註定了,在最美的愛情櫻花下,有著某些人的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