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9 19:18:41亓楓‧律

無  題

  才剛分開,就開始想念。


  才剛見面,就燃起愛戀。


  不安的感覺依附在快樂的背後,是一種想要逃卻又忍不住靠近的衝動。


  我假裝自己什麼都看不見,卻開始漫無目的地想念。


  等回過神,才發現自己早已成為眾人注目的焦點。





  這樣算是什麼情形,這樣又是什麼道理?


  百思不解的還是我們算是什麼關係?


  如果只是候鳥過境,那麼飛過就不該留下痕跡。





                             By 亓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