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2 03:25:02瘞
街道敘論說
那對我而言無疑是最後的問號,我能質問什麼?一己之軀到底能希望什麼?我終究能做到什麼?
建築師們喜歡強調城市、以至於人們的生活都是設計者作用下的產物。這跟哲學者們仍宣稱存在的核心本體哲學,數學學者們說世界只是一個方程式,語言學家說人類其實只是種語言…等,幾乎沒有什麼兩樣。
我想說的是,就是因為這些元素般的真實/謊言普遍存在的特質,或者那是我們的解釋,為了尋求一些值得依賴的標的,為了讓我們漂浮的生死看起來有任何一絲的值得,所以無須爭論,有如我們必須接受人們有不同種飲食習慣以及信仰生活。
街道:
是某只是單純的滯留模式?或者只是經過;那種無奈地因無法穿越空間直達目的地的存在感?這點方面我該聲稱,是的,正因為我們無法跳躍時空的本質,總有`’經過`’,而人生也終究成為了一場又一場相連或者不相連的經過。我很懷念台灣的騎樓,那把本該斷斷續續的個別場景連接了起來,這一戶,那一戶之間的距離被縮短,以致時間其實也相對得變快了,成為一種忙碌又忙碌的景色。常聽人說,忙碌是空虛的。是,的確,真正有價值的東西本來就只是被信仰的,在人們尚未確立自己信仰(也就是想像的海上的那艘船,那座島,或者那未知的天堂)之前,許多東西,對自己而言就像漂泊在海上,而我們總不適地,在海裡哀號並且宣稱自己的徬徨。對於此,我想,就讓人們在街上徘徊吧!確立了這個讓人們重新檢視或者發現移動的目標,再來探討目前的街道模式:現代主義風行時曾經再現若干烏托邦式的都市計劃,商業區、住宅區、街道等幾乎有著一樣的模式,哪裡該有多少樹,哪裡有多大的空地,我們要有多少陽光。幾乎都如同程式般地輸入進都市藍圖裡,而在此,每個人是被視為基本單位或者位元來思考的。但誠然,個體所能表達的遠比一個固定模式的位元還要多,我們永遠無法計算每個人真正需要的陽光量(例如我,可以的話總是夜行或者走在陰暗的區域),我們永遠無法假設所有人都有使用主要幹道的欲望,真正的城市,便是紛雜本身。
街道的行進路線可以隨著正常人們穿越最頻繁的區域進行延伸、分岔。造成視覺上轉折點或者強調點很重要,如果就同一高度或樣式的建築物一直依直線方向延伸,那會是個挺無聊的景致,個人會選擇換個地方走。如果遠處,或者近處有個視覺上的重點,是一種提示;對於我們現在的進行作一個確認,我們因此而得到額外的確認。
交換目光的區域,上街其實有一部份淺意識裡是要去看人(尋找交配對象,尋找娛樂,或者看看這世界是否照舊運作,有沒有推陳出新)。迴旋的樓梯,敞開一些扶手部份利於上方者注視而下,也造成一些下方者對於一些人的向上移動有視覺上的感覺,人們在流動著。甚好發揮的就是廣場,廣場若非特定原因的話,應該要同時屬於穿越跟休憩的;我坐著可以看著來往的人,可以等待我要等待的人並且注意一些我並沒有要等待的人。然而,陽光充足的廣場並不一定就好,總是要有陰涼的休憩處,或者跟一些商業服務行為結合。
廣場同時也是聲音聚集的場所,預留一些位置給意願表演者提供聲音的聚集感,
同時有些過於接近的休憩物也可以提供個體半開放的話語隱私性,有些偏遠,則可以相同的東西創造不同的使用意義。進行路線上可以提供一些休憩的位置,並不一定要分布在主要視線集中區域,有些時候具有隱私的位置對特定族群也是必要的。
暫時討論到這裡,太多東西一次講完很無聊的(也許永遠說不完。)
這種東西最好是設計者自己親身體會,所以我還是出去多閑晃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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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Frank O. Gehry’s Edgemar Mall(1989),照片廣場中的全都是AIA的執照建築師。
建築師們喜歡強調城市、以至於人們的生活都是設計者作用下的產物。這跟哲學者們仍宣稱存在的核心本體哲學,數學學者們說世界只是一個方程式,語言學家說人類其實只是種語言…等,幾乎沒有什麼兩樣。
我想說的是,就是因為這些元素般的真實/謊言普遍存在的特質,或者那是我們的解釋,為了尋求一些值得依賴的標的,為了讓我們漂浮的生死看起來有任何一絲的值得,所以無須爭論,有如我們必須接受人們有不同種飲食習慣以及信仰生活。
街道:
是某只是單純的滯留模式?或者只是經過;那種無奈地因無法穿越空間直達目的地的存在感?這點方面我該聲稱,是的,正因為我們無法跳躍時空的本質,總有`’經過`’,而人生也終究成為了一場又一場相連或者不相連的經過。我很懷念台灣的騎樓,那把本該斷斷續續的個別場景連接了起來,這一戶,那一戶之間的距離被縮短,以致時間其實也相對得變快了,成為一種忙碌又忙碌的景色。常聽人說,忙碌是空虛的。是,的確,真正有價值的東西本來就只是被信仰的,在人們尚未確立自己信仰(也就是想像的海上的那艘船,那座島,或者那未知的天堂)之前,許多東西,對自己而言就像漂泊在海上,而我們總不適地,在海裡哀號並且宣稱自己的徬徨。對於此,我想,就讓人們在街上徘徊吧!確立了這個讓人們重新檢視或者發現移動的目標,再來探討目前的街道模式:現代主義風行時曾經再現若干烏托邦式的都市計劃,商業區、住宅區、街道等幾乎有著一樣的模式,哪裡該有多少樹,哪裡有多大的空地,我們要有多少陽光。幾乎都如同程式般地輸入進都市藍圖裡,而在此,每個人是被視為基本單位或者位元來思考的。但誠然,個體所能表達的遠比一個固定模式的位元還要多,我們永遠無法計算每個人真正需要的陽光量(例如我,可以的話總是夜行或者走在陰暗的區域),我們永遠無法假設所有人都有使用主要幹道的欲望,真正的城市,便是紛雜本身。
街道的行進路線可以隨著正常人們穿越最頻繁的區域進行延伸、分岔。造成視覺上轉折點或者強調點很重要,如果就同一高度或樣式的建築物一直依直線方向延伸,那會是個挺無聊的景致,個人會選擇換個地方走。如果遠處,或者近處有個視覺上的重點,是一種提示;對於我們現在的進行作一個確認,我們因此而得到額外的確認。
交換目光的區域,上街其實有一部份淺意識裡是要去看人(尋找交配對象,尋找娛樂,或者看看這世界是否照舊運作,有沒有推陳出新)。迴旋的樓梯,敞開一些扶手部份利於上方者注視而下,也造成一些下方者對於一些人的向上移動有視覺上的感覺,人們在流動著。甚好發揮的就是廣場,廣場若非特定原因的話,應該要同時屬於穿越跟休憩的;我坐著可以看著來往的人,可以等待我要等待的人並且注意一些我並沒有要等待的人。然而,陽光充足的廣場並不一定就好,總是要有陰涼的休憩處,或者跟一些商業服務行為結合。
廣場同時也是聲音聚集的場所,預留一些位置給意願表演者提供聲音的聚集感,
同時有些過於接近的休憩物也可以提供個體半開放的話語隱私性,有些偏遠,則可以相同的東西創造不同的使用意義。進行路線上可以提供一些休憩的位置,並不一定要分布在主要視線集中區域,有些時候具有隱私的位置對特定族群也是必要的。
暫時討論到這裡,太多東西一次講完很無聊的(也許永遠說不完。)
這種東西最好是設計者自己親身體會,所以我還是出去多閑晃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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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Frank O. Gehry’s Edgemar Mall(1989),照片廣場中的全都是AIA的執照建築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