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9 13:49:52曹姐

減少外籍監護工之後--長照政策的走向

勞委會在新任主委上任後,誠懇的面對外勞監護工引進的問題,開始思考比較合理可行的方式,讓我們開始對長期照護政策懷抱了希望。但是社區長期照護服務網是需要精心設計才能創造良好的服務品質,並且讓一般的家庭支付的起,才能真正的造福需要照顧的失能者。老年化社會即將快速來臨,為了有效因應各種嚴肅的課題,行政院必須成立一個能夠整合各相關部會以及縣市政府的長期照護組織,負責推動及解決長期照護法規、服務、人力資源以及相關經費補助的問題。以下是一些提醒和建議,希望中央勞委會、內政部和衛生署能加以參考:

一、以目前的薪資和勞動條件,願意從事居家照顧服務的本國勞工極少。更
何況24小時全時間服務。
以台北縣為例,92年度訓練了1055位照顧服務員,93年度訓練了1088
位照顧服務員,94年度到八月為止訓練了511位照顧服務員,三年來
一供訓練了2654位照顧服務員;但是這兩千多位接受訓練的服務員當
中,只有351人從事居家服務的工作,而其中全職(每週工作40小時)從事居家服務工作的只有78人,佔總人數的3%。
造成居家照顧服務不容易吸引從業人員的原因如下:
(1.)勞動條件太差,計時工的雇用狀態沒有勞健保、沒有退休金,更
沒有各種休假相關福利,工作時數不穩定,難以維持穩定的收入。
(2.)家庭照顧輔助器材與設備普遍不足,經常造成照顧服務員體力負
荷太大,並且容易發生職業傷害。
(3.)社會對必須接受相當訓練的半專業照顧服務員欠缺角色的認知,
有些人甚至將照顧服務員當作佣人看待,導致照顧服務員不容易
有職業榮譽感。

二、一對一的照顧模式成本太高,即使國家介入補助,一般家庭也不容易支
付的起。
即便比台灣富裕的國家,也不可能將一對一的照顧模式作為主要的照顧
模式,應該發展各種不同的社區照顧服務模式,以一名照顧服務員照顧
數名失能者的分享方式來降低服務成本,不但讓家庭容易負擔,並且也
讓失能者有機會與友伴接觸,豐富其日常生活。常見的社區分享照顧模
式如下:
(1.)社區日間托老中心,以社區中方便的空間,如社區發展中心、多
出來的國中小教室、教堂廟宇等地方設置溫馨的日間照顧空間,
讓失能老人們可以聚在一起,接受照顧和活動安排。
(2.)社區家庭托顧,如同老人保母的服務型態,尤其適合在鄉村和偏
遠地區,讓一個在家裡照顧自己親人的家庭照顧者可以同時照顧
鄰近的老人,不但讓家裡的老人有同伴,更可以因此有額外的收
入。
(3.)老人照顧住宅,讓輕度失能或不安心單獨在家的老人有一個可
以提供看视服務、家事服務、緊急送醫等服務的住所。

為了讓上面所提的問題解決,以及合理可行的方案具體落實,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如下:
1. 研擬照顧服務員派遣辦法,補助民間公益團體訓練和督導照顧服務員,
讓家庭不必自行扮演雇主的角色,也讓照顧服務員享有合理的勞動條
件。
2. 設置社區長期照護專業團隊,以租借方式協助家庭設置適當輔助設備設
施,並透過專業團隊當中專家的協助,減少照顧服務員之負荷。
3. 中央政府相關部門運用傳播媒體,積極宣導讓照顧服務員之角色與貢獻
受到社會大眾之認同,以鼓勵本國勞工從事長期照護服務工作。
4. 儘快增修法規,讓社區機構成立之配套調整,如責由工務機關將社區空
間改善為可以設置日間照顧機構之房舍,而不是任令民間團體找不到可
以申請立案為機構之場地。
5. 整合各政府單位釋出可運用空間,如學校、活動中心、舊社區更新公共
空間、農漁會等等,修正相關法規使能方便運用。
6. 儘快訂定日間托老中心、家庭托顧服務方案、照顧住宅等新型服務之管
理與補助辦法,並鼓勵與協助民間團體提供多元服務。

每一個人都會變成老人,讓每個人在生命的最後階段過的有尊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希望透過大家的努力,讓建立一個美好社會的夢想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