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5 00:10:41雷普利

【轉貼】來認識一下提案「歧視愛滋病」的立委們(莊誠懇)

【Living Positive:轉貼】來認識一下提案「歧視愛滋病」的立委們(莊誠懇)


多年前我看過一部電影叫「費城」,一位得了愛滋的律師,在工作上遭到惡意歧視開除,於是用他剩餘的生命在法庭上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最後法官判以高額的罰金,處罰了那間自以為保護其他人的律師事務所。試問一個即將死亡的人為什麼要這麼做?要錢嗎?要出一口氣嗎?都不是,因為這是他一生下來就具有的生存權,任何人都不可以因為個人的莫名恐懼,然後抹煞別人的基本權力。可是我們國家民主進步黨的立委們,正在提案合法「歧視、侵害」愛滋病病患的工作權。

這些偉大的立委們認為,對愛滋病防治的積極做法,就是一旦發現員工感染愛滋病,雇主得以合法的解雇員工嗎?如果立委們辯稱這不算歧視,這是為了避免大多數人被感染,理由多麼冠冕堂皇,所以我們應該舉雙手贊成囉?贊成這種趕盡殺絕的法案,復興古代的人權立場?然後感謝這些立委們,給國家帶來了「保障」和「進步」?最好外交部能配合宣傳,為台灣大大宣傳:『看哪!全世界都逐步保障愛滋病者的人權時,只有我們台灣敢名正言順合法歧視,這種人權立國,全世界絕無僅有!』


說到此,不免要介紹一下「逆流而上」的立委們:

◎2005年提案刪除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部分條文立委名單:

侯水盛、蔡啟芳、彭紹瑾、林進興、魏明谷、陳瑩、王淑慧、張慶惠、郭玟成、盧博基、郭俊銘、陳重信、柯建銘、高建智、藍美津、蔡啟昱、陳憲中、王塗發、莊和子、黃昭輝、謝明源、郭榮宗、林耘生、黃劍輝、王世堅、林重謨、莊碩漢、江昭儀、薛凌、林樹山、顏文章、吳富貴、邱永仁、盧天麟、林為洲、張花冠、曹來旺等37人。


以上立委提案修正的是刪除原條文中:「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未經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

如果此法修正通過,身處在未來傳染病越來越盛行的世界,或許我們國家只要立法把生病者通通管制起來,就可以節省許多疾病防治的經費?也再不必為防制疾病傷腦筋,因為只要任由大家歧視病人,又加上合法剝奪工作權,總有一天病人都會去自殺啊?所以歧視和侵權,就是立委們認為防治愛滋的最好辦法?我說誰這麼聰明提這種修正法案啊?「偉大的」侯水盛立委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