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9 16:03:16Richard Chua

新加坡Performance Art的“行動”背后的“行為”

〈行動藝術〉與〈行為藝術〉的分別在那裡?從文字上的肢解來看“行動”為動詞,而“行為”為多種行動的總體結論。吃飯是一種行動,而選擇在什麼時間、地點吃飯,就成為一種行為了。Performance Art講究的是一種“現場”(Live)的表現 。所謂“現場”就是一種立即、能馬上得到某種感覺的體驗。行動就能很直接地給予觀看者一種感受、體驗,而行為卻能讓觀眾了解某人或某事物的總體形象或感覺。以上的分解是我對近期在新加坡舉行的一系列Performance Art活動所進行的思考所作的切入。身為劇場工作者,表演也是一種“現場”的行動。不同的是,劇場里往往所敘述的是一個故事,而表演者其實是故事里的人物。也就是說,表演者是代表故事人物在劇場里作出行動,讓觀眾了解故事人物在“做”什麼。表面上看,Theatre (劇場)和Performance Art的分別在於“故事”和“非故事”。但是,反思之,這分別好像不是很恰當,就因某些Performance Art的活動其實在“扮演”的是某種社會、政治以及宗教議題的“故事”。

我所要談的并不是劇場和Performance Art的分別。我想談的是Performance Artists本身的“行動”以及“行為”。這是一個劇場工作者(Theatre Artist)對Performance Artist 的一種回應。從事劇場多年,我一向來認為忠於自己,誠懇以及真實是一個震撼人心的演出所需要的養分。“震撼”一詞可能有點不太恰當,英文同義詞有“Engagement”或 “Connectivity”,大致上指的是與觀眾的接觸,以產生某種唯妙的關係。當我在觀看演出的時候,我是一名”觀眾“。在2004年12月8日,雕塑站(Sculpture Square),我也以一觀眾的身份“觀賞”了一齣有關Performance Artist Jason Lim在不同國家所呈獻的行動藝術的錄象“表演“。從錄象當中觀看Performance Art好像有點不合適,就因”行動“已經不屬於Live Performance 了。那所遺留下來的只是Jason Lim的“行為”。在“行動”上,我無法與他取得聯系,但在他表演過程的“行為”上卻發現許多Jason Lim膚淺的想法。我不相信往地上猛灑爽身粉又或向現場觀眾群示愛就能質疑我們的生存狀態(Existential Reality)。我們在這毫無意義的現今社會里求存,并得分分秒秒經歷人生的煎熬,芑能讓Jason Lim這樣輕藐帶過?Jason Lim作品因此顯得幼稚,毫無感染力。在Jason Lim的“行為”上,我提出了質疑。另外,在Lee Wen(新加坡另一資深Performance Artist) 對Future of Imagination Performance Art Festival 開幕式的Performance Art 演出中,一手提著老人娃娃,另一只手提著魔鬼娃娃,在老人娃娃的嘶喊下,魔鬼娃娃猛敲人的頭,試圖呈現惡行所帶來的痛苦的意象。原是一個在“行動”上有深沉意義的演出,在Lee Wen對不同觀眾身上所用及的敲打力度的“行為”上,與“行動”顯得格格不入。惡行對每個人所帶來的痛苦是同等的,沒有絲毫“偏見之意”。在此,Lee Wen的“行動”是有力的,而“行為”卻毫無說服力。

以上是兩個小小的例子。重點在於新加坡Performance Artist的“行為”以及“行動”的不一,造成演出的力度大大減弱。雖然2004年是新加坡Performance Art的重要年度,但Performance Artist也不應該因為新加坡藝術理事會已解除對Performance Art的資金補助禁令,重新支持Performance Art而大開“殺戒”,猛力舉辦Performance Art活動或演出祭,造成一種Performance Art革命的麴勢。Performance Artist的本位在於思考“行動”以及“行為”的結合,從中創作有力作品,極力回應現今社會(或其他議題)的種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