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9 20:50:39Richard Chua
温柔的暴力的开始
温柔的暴力的开始
~庄永康在《“少数权益”应适可而止》一文中的字文、符号潜藏
单看庄永康先生的文章标题就能意味到“性别歧视”已经存在。开、关引号在文章里的运用包含了种种隐喻。对我而言,这些隐喻正是歧视的开始。从标题上,我们可以看到庄先生已经把同性恋者视为“少数权益”的捍卫者(依我看,这里应该所指射的是争取少数权益的异议份子,而不是同性恋。),并且在开、关引号的运用上-“”-不只把他们纳入少数群众之中,还带有一丝驱逐之意。文章没有清楚表明是针对争取同性恋的少数权益份子所作的回应以及想法,一律把同性恋者归为少数,全文以同性恋为基调,探讨《远东经济评论》一篇有关同性恋为推动国家经济的主力的文章。看了叫人玩味。
其实,在新加坡,同性恋者并不算是少数族群。庄先生如此认为,也不过是他自己身为国民的一种自我安抚的假想。在这个国度,有多人都认为依常规生活是对的,没有多少人会去作反思,检讨自己所把持的“正确观点”是否是一种“既定的国民意识形态”所塑造的“人为”思想。从他对新加坡人为“钱脸”的认同,并自相矛盾地为新加坡的“政策松动”辩护,以建设一个较宽容及文明的社会为理由的两面观来看,庄先生已真实地把新加坡人的“观点”呈现出来了。单单为生活而做“钱脸”的新加坡人“不好”吗?在这金钱挂帅,以经济为主导的社会里,谈钱不恰当吗?一个资本主义的体系里,钱是一大要素,加上现在一直不断鼓吹的“全球化”(Globalisation)概念,新加坡不得不维持经济竞争。社会与时并进,在这庞大的趋势的影响下,岂能以一简单的“同性恋议题牵涉的范围很广,绝对不是一个一元加两元等于三元的简单计算题。”带过?如果“粉红元”成了新加坡国家收入〔National Income)的一大项目,国家会拒绝这项投资吗?另一,我们应该怎么划分“粉红“和“不粉红”的钱呢?答案其实就是文字的运用罢了。
其实我很想了解庄先生在写1998年《以平常心看待同性恋》文章时的心情。是出自于“同情”还是真正想以平常心看待同性恋者?从他的下一段文字里,我隐约能察觉,他其实同情的是同性恋者的父母,多过于同性恋者。这算是一种新加坡华人的“平常心“吗?这观点(抑或是庄先生的观察)并不全面。台湾《喜宴》里的郎雄角色难道就不能与在电影《假风虚凰》Birdcage里的罗宾威廉斯 (Robin Williams)作个相互比较吗?新加坡华人社会对同性恋儿女的看法与西方人的观点一样吗?反言之,如果一对同性恋的儿子或女儿想要成为异性恋,两位父亲或母亲的观点就不能被我们社会接受吗?
在新加坡,答案是“是“,就因为我们是一个”保守“的”亚洲“社会。
回溯历史,同性恋者的确是受压抑的一群。庄先生的文字带出了两个关键字-“君权”。君权主意在现今社会是存在的。君权最担心的,就是其他与君权对抗的势力的茁长。原理就和社会一样,社会的某个族群的越界将会给社会带来变革,但如果社会不能接收变革,要求保持现状,那君权就会抵制变革。人往往不敢想象变革所带来的后果,君权主意也是一样的。后果被短视为好或坏,压制行动就这样开始。从庄永康先生的下文就能意味到“君权文字暴力“的存在:
“十年前我在伦敦生活的一段时间,曾参加英国电影学会(BFI),每年交了会费,便可以优待的票价选看学会放映的电影。但是后来由于同性恋者争取权益的声音很大,结果一年里有一个月须辟为男同性恋电影月,另一个月则是女同性恋电影月。这些电影本人都兴趣不大,到头来交了12个月的会费,却只有10个月上BFI的影院去。”
以上文字已开始铺陈庄先生的些许不满,而在以下的文字里,即可看见真意:
“当然,社会多点宽容,忍让的代价还是值得的。然而,如果情形是少数权益者垄断了某个圈子,排斥非志同道合的人,就会出现另一种不合理的霸道,而社会迟早也将产生新的抗体,造成难堪的分裂局面。”
如果庄先生不谈及BFI会费一事,下面的文字有可能作为警戒。但是如果把两段文字合并阅读,文字中不禁让人感到歧视的蔓延。
最有杀伤力的莫过于尾段的几个字:
“至于《远东经济评论》的封面故事,要是这批外地游客都规规矩矩行使他们应的的权益,高高兴兴尽情玩他一个夜晚,既无闹事,也没有骚扰其他的邻居住户,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玩了一晚,就以叛逆的“胜利者”自居,故意嚣张挑畔,那对大多数同性恋的温和友善形象,又会有什么正面意义吗?“
外国人来到新加坡“注入金钱”游玩,是一种叛逆的行为。一个晚上的party,就被标签为“叛逆的胜利者”。那在新加坡其他地方party的年轻人都是循规蹈矩的一群?而这群“叛逆的胜利者”的一夜狂欢,就会对“大多数的同性恋的温和友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又会有什么正面意义?)?
这一段话令我感到纳闷。庄先生这样为同性恋者们“舒张正义”未免也太敷衍了事了吧?
文字以及引号的运用在在显示这行动的开始。就算是不读文章,从标题上就能感觉得到了。
~庄永康在《“少数权益”应适可而止》一文中的字文、符号潜藏
单看庄永康先生的文章标题就能意味到“性别歧视”已经存在。开、关引号在文章里的运用包含了种种隐喻。对我而言,这些隐喻正是歧视的开始。从标题上,我们可以看到庄先生已经把同性恋者视为“少数权益”的捍卫者(依我看,这里应该所指射的是争取少数权益的异议份子,而不是同性恋。),并且在开、关引号的运用上-“”-不只把他们纳入少数群众之中,还带有一丝驱逐之意。文章没有清楚表明是针对争取同性恋的少数权益份子所作的回应以及想法,一律把同性恋者归为少数,全文以同性恋为基调,探讨《远东经济评论》一篇有关同性恋为推动国家经济的主力的文章。看了叫人玩味。
其实,在新加坡,同性恋者并不算是少数族群。庄先生如此认为,也不过是他自己身为国民的一种自我安抚的假想。在这个国度,有多人都认为依常规生活是对的,没有多少人会去作反思,检讨自己所把持的“正确观点”是否是一种“既定的国民意识形态”所塑造的“人为”思想。从他对新加坡人为“钱脸”的认同,并自相矛盾地为新加坡的“政策松动”辩护,以建设一个较宽容及文明的社会为理由的两面观来看,庄先生已真实地把新加坡人的“观点”呈现出来了。单单为生活而做“钱脸”的新加坡人“不好”吗?在这金钱挂帅,以经济为主导的社会里,谈钱不恰当吗?一个资本主义的体系里,钱是一大要素,加上现在一直不断鼓吹的“全球化”(Globalisation)概念,新加坡不得不维持经济竞争。社会与时并进,在这庞大的趋势的影响下,岂能以一简单的“同性恋议题牵涉的范围很广,绝对不是一个一元加两元等于三元的简单计算题。”带过?如果“粉红元”成了新加坡国家收入〔National Income)的一大项目,国家会拒绝这项投资吗?另一,我们应该怎么划分“粉红“和“不粉红”的钱呢?答案其实就是文字的运用罢了。
其实我很想了解庄先生在写1998年《以平常心看待同性恋》文章时的心情。是出自于“同情”还是真正想以平常心看待同性恋者?从他的下一段文字里,我隐约能察觉,他其实同情的是同性恋者的父母,多过于同性恋者。这算是一种新加坡华人的“平常心“吗?这观点(抑或是庄先生的观察)并不全面。台湾《喜宴》里的郎雄角色难道就不能与在电影《假风虚凰》Birdcage里的罗宾威廉斯 (Robin Williams)作个相互比较吗?新加坡华人社会对同性恋儿女的看法与西方人的观点一样吗?反言之,如果一对同性恋的儿子或女儿想要成为异性恋,两位父亲或母亲的观点就不能被我们社会接受吗?
在新加坡,答案是“是“,就因为我们是一个”保守“的”亚洲“社会。
回溯历史,同性恋者的确是受压抑的一群。庄先生的文字带出了两个关键字-“君权”。君权主意在现今社会是存在的。君权最担心的,就是其他与君权对抗的势力的茁长。原理就和社会一样,社会的某个族群的越界将会给社会带来变革,但如果社会不能接收变革,要求保持现状,那君权就会抵制变革。人往往不敢想象变革所带来的后果,君权主意也是一样的。后果被短视为好或坏,压制行动就这样开始。从庄永康先生的下文就能意味到“君权文字暴力“的存在:
“十年前我在伦敦生活的一段时间,曾参加英国电影学会(BFI),每年交了会费,便可以优待的票价选看学会放映的电影。但是后来由于同性恋者争取权益的声音很大,结果一年里有一个月须辟为男同性恋电影月,另一个月则是女同性恋电影月。这些电影本人都兴趣不大,到头来交了12个月的会费,却只有10个月上BFI的影院去。”
以上文字已开始铺陈庄先生的些许不满,而在以下的文字里,即可看见真意:
“当然,社会多点宽容,忍让的代价还是值得的。然而,如果情形是少数权益者垄断了某个圈子,排斥非志同道合的人,就会出现另一种不合理的霸道,而社会迟早也将产生新的抗体,造成难堪的分裂局面。”
如果庄先生不谈及BFI会费一事,下面的文字有可能作为警戒。但是如果把两段文字合并阅读,文字中不禁让人感到歧视的蔓延。
最有杀伤力的莫过于尾段的几个字:
“至于《远东经济评论》的封面故事,要是这批外地游客都规规矩矩行使他们应的的权益,高高兴兴尽情玩他一个夜晚,既无闹事,也没有骚扰其他的邻居住户,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玩了一晚,就以叛逆的“胜利者”自居,故意嚣张挑畔,那对大多数同性恋的温和友善形象,又会有什么正面意义吗?“
外国人来到新加坡“注入金钱”游玩,是一种叛逆的行为。一个晚上的party,就被标签为“叛逆的胜利者”。那在新加坡其他地方party的年轻人都是循规蹈矩的一群?而这群“叛逆的胜利者”的一夜狂欢,就会对“大多数的同性恋的温和友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又会有什么正面意义?)?
这一段话令我感到纳闷。庄先生这样为同性恋者们“舒张正义”未免也太敷衍了事了吧?
文字以及引号的运用在在显示这行动的开始。就算是不读文章,从标题上就能感觉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