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1 20:55:35四海先生

【窮人的銀行家】內容簡介與第一部分導讀-文/泊樓

 

【窮人的銀行家】內容簡介與第一部分導讀

 

一、「社會企業」概念

 

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是近年來在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廣為普及的一種新型態事業觀念。簡單來說,就是一種「具獲利能力的公益事業」。台灣內政部近年來推動的「庇護工場」,由身心障礙等弱勢民眾所投入運作的小型事業,就可視為一種社會企業。

 

社會企業所從事的業務內容,或是其創立動機,必須以公益為主要目標,所雇用或者所經營的內容需能促進弱勢族群利益或公共利益;而其與非營利機構﹝NPO﹞的最大差別,則在於盈虧自負,經營管理也更嚴謹,財務原則上不依靠募款而能自給自足。

 

最有名的社會企業案例,即為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Yunus﹞所創辦的「葛拉敏銀行」(Grameen bank,亦稱為鄉村銀行、窮人銀行),提供窮人信用貸款進行創業,至今已成功協助超過一億人脫貧。

 

由於葛拉敏銀行的成就,使世人對尤努斯讚譽有加,各國政要紛紛前往前往拜見尤努斯,與其洽談各式各樣的合作計畫,使尤努斯的聲望有如達賴喇嘛一般崇隆。

 

二、悲天憫人的經濟學緣起

 

《窮人的銀行家》這本書,是作者對葛拉敏銀行的發展過程與經營理念之陳述。

 

作者尤努斯在本書一開始的自序當中,就帶給世人一個願景:

 

我肯定且懇切地主張,如果有心,我們可以達到終結貧窮的境地。這個主張是來自葛拉敏銀行展現出的具體成果,絕非單純出於夢想,而妄自下結論。p.ix

 

這本書開始於訴說一則動人的故事。如同悉達多王子的故事那樣,尤努斯的事業發展過程,也有動人的故事可訴說。

 

悉達多王子早年出宮遊玩時看見路旁的嬰孩、老人、病人、死人,見證了人世間的生、老、病、死四大苦,一念生大悲心,發願要解決這個宇宙人生的大問題,終於在日後的修行中證悟生命實相,成為佛陀;

 

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或許多數人認為他還不像佛陀那麼偉大,但其經濟事業的緣起與成長軌跡,與悉達多王子從發心、求道、至覺悟的過程,竟頗為相似。

 

尤努斯出身自二次大戰前,英屬印度國土內的孟加拉吉大港地區﹝Chittagong,現孟加拉國第一大港,鄰近緬甸,居民多數信奉伊斯蘭教﹞一個珠寶商穆斯林家庭,

 

他就讀當地一個國際化程度很高的中學,活躍於童軍團,自小就展現絕佳的領導才能,後來就讀國內大學。年紀輕輕,21歲就開始於大學任教,期間還曾經成功創辦過包裝工廠,證明自己的投資眼光和經營才幹,要成為一名賺錢的商人是綽綽有餘。

 

1965年,他因取得傅爾布萊特獎學金﹝Fulbright﹞,於是留學美國攻讀經濟學。在博士班期間,他受到曾任羅馬尼亞財政部長的指導教授尼可拉斯‧喬治斯古羅簡﹝Nicolas Georgescu-Roegen﹞之賞識,獲取很好的學業成績,並且真正學會用邏輯思辨來體會經濟知識之美,而非只是其他同學那樣只會死背公式而不能靈活理解。1969年,他在美國娶了美籍俄裔的妻子,但很快就面臨1970年的祖國獨立戰爭,當時孟加拉宣布脫離巴基斯坦而獨立,引起巴國軍隊大軍壓境,大肆鎮壓屠殺。

 

他在獨立戰爭期間,偕同其他在美國的孟加拉人,發動請願遊行抗議巴基斯坦軍隊屠殺孟加拉人民,遊說各國政府支持孟加拉臨時政府。這場戰爭於1971年結束,孟加拉建國成功,但付出300萬人死亡的代價。

 

建國後,他曾經短暫參與孟加拉建國初期的「規劃委員會」,卻苦於無事可做,因而選擇到家鄉的大學擔任系主任。

 

1974年的尤努斯,當時是吉大港大學的經濟系主任。在當年剛獨立的的孟加拉這個窮困國家中,他的知識水準屬於菁英階層,他的經濟情況則屬於富裕階層,可說是個標準的上流社會人士。

 

在擔任系主任之前,他曾親身經歷過二次大戰、巴基斯坦獨立、孟加拉獨立戰爭..等重大歷史事件,這些事件有助於他培養國際視野、歷史人文意識、以及憂國憂民的情操。然而,促發他發大慈悲心,想要解決國民貧窮問題的轉戾點,則是1974年時期孟加拉的大飢荒。當時他親眼目睹了大飢荒造成無數人餓死的悲慘命運;餓死的人絕大多數都是身無分文,買不起糧食的窮人。他開始質疑為何自己多年來學習的優雅經濟理論,竟不能挽救這些近在眼前的人間悲劇。

 

他寫道:我真想扔掉教科書,逃離這些理論,我知道我必須從學術界抽離,才能真正面對貧窮存在的面貌,探索真實世界的經濟學。(p.4)

 

尤努思決定放棄以往經濟學理論那種高高在上的「鳥瞰」的大視野思維,而重新改用「蟲視」的角度來貼近土地與人民,重新觀察經濟世界裡每一個經濟個體之貧窮問題真相。此後,他開始觀察鄰近大學附近的窮人村落喬布拉村﹝Jobra﹞,在同事拉堤斐﹝Latifee﹞與學生包魯亞﹝Barua﹞的協助下,經常訪視這個大學附近的貧窮村落。這個村子分為伊斯蘭、印度教、佛教三區,包魯亞就是出自佛教區內窮苦人家的小孩。

 

三、對抗不合理的經濟體制

 

在一次探訪村落途中,看到一個21歲的婦女蘇菲亞‧貝古姆﹝Sofia Begum﹞在製作竹凳子販賣,她年紀輕輕卻已有三個孩子要養育,生活窮困。

 

尤努斯透過訪談,發現她每販賣一個竹凳,只能賺到0.5塔卡﹝taka,孟加拉幣,1塔卡的匯率當年大約是0.4美分﹞的利潤,然而,由於沒有錢購買製作竹凳所需的材料,因此必須透過高利貸借款,利息驚人﹝不固定,從每週10%到每日10%都有可能﹞。蘇菲亞販賣凳子的利潤,大部分都拿去還債,而且往往不夠還,必須又繼續借新債還舊債,以債養債,利上滾利,惡性循環。逼使窮人如同奴隸一般工作,卻終生難以脫離欠債還錢的輪迴苦海。

 

尤努斯發現,該村有42戶類似這樣的可憐人家,總欠債金額竟然只有區區27美元。對他而言,要拿出27美元救濟這42戶人家實在只是舉手之勞,他確實這麼做了,但也開始思考,一定有什麼結構性的因素產生了這種對窮人的壓迫,使窮人被迫承受這種苦。他發現,關鍵在於「銀行不願貸款給窮人」,他試著開始遊說商業銀行對窮人放款,但很快就碰壁。

 

在他和一個銀行的地方分行經理的某次對話中,該經理找一堆理由拒絕貸款給窮人,例如:窮人不認識字所以無法填寫存提款表格、放款金額太小所以不敷手續成本等;尤努斯反駁說,孟加拉有75%的人口是文盲,難道銀行是反文盲的?假如由學生替窮人填表,那也可以解決填表的問題。但該經理仍然拒絕放款給窮人,最關鍵的理由是:窮人沒有擔保品,無法確保銀行免於被倒帳的風險。於是,尤努斯只好找上那家銀行的更高階主管,結果也是一樣碰壁。﹝p.91-96

 

在向銀行溝通的過程中,尤努斯聽到過無數對於窮人的刻板印象,大多是陳腔濫調,或是過於消極保守的反改變心態所致。這些反對放款給窮人的理由,洋洋灑灑,可以寫不完,理由從窮人性格、處境、夫妻關係、社會結構、經濟就業什麼理由都有。﹝p.96-97

 

在歷經多次奔波與溝通爭吵之後,尤努斯確信自己要對抗的不是哪一個不想貸款給窮人的銀行經理,而是整個對窮人不友善、歧視窮人、把窮人當成金融賤民的銀行體制。尤努斯發現「越有錢的人,才越可能貸到錢。」而這是代代相傳,約定成俗的資本主義商業邏輯,人們早已習慣於接受這種命運安排,少有人提出質疑。

 

終於,197612月,尤努斯以自己親自擔保的方式,爭取到了一筆貸款要撥給喬布拉村的窮人。銀行並不直接接觸窮人,而是把尤努斯當成與銀行往來的窗口。

 

在這次信貸實驗中,出乎尤努斯意料的是,窮人償債率高達98%,遠高於那些大筆借款的富人,這是因為:有錢人知道如何玩弄法律,根本不在乎規定。生活在底層的人什麼都怕,他們沒有別的選擇,只有表現良好一途。p.101

 

尤努斯由這些經驗,逐漸對貧窮的現象有了深刻的觀察,他在書中寫下這段對貧窮問題深具洞見的宏觀思索:貧窮是一種生活方式,有一大群人早就知道得去接受,並與之共存。貧窮是一種麻痺人類心智的疾病。p.101

 

後來,他決心自己創辦一種貸款給窮人的微額信貸﹝microcredit﹞,其銀行稱為葛拉敏銀行﹝Grameen Bank, 葛拉敏就是“小型鄉村”的意思,所以又有人譯為「鄉村銀行」﹞。就如同在台灣的「慈濟功德會」那樣,葛拉敏銀行的員工與往來客戶當中,也有無數個溫暖人心的感人故事。

 

關於葛拉敏事業的簡介,以及其對當代經濟思潮的衝擊,請參見筆者所撰【他超越了馬克思】一文,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sriver

 

四、觀察經濟理論之不足,以實際行動來補救

 

尤努斯在訪察喬布拉村的過程中,體會到了一個當代經濟學理論的嚴重不足之處,他寫道:一般分析貧窮的原因,多半著重在為什麼有些國家會變窮,而不去問為什麼特定族群的人口處於貧窮線下。﹝p.78

 

在他的微額信貸事業逐漸成長的過程中,他的眼光並非只放在信貸,他清楚地知道,「信貸」只是他用來對抗貧窮問題的武器之一,而不是所有解決問題的答案。在很多時候,他也關心許多與貧窮有關的各種領域,例如農業生產力提升的計畫。

 

在他從事這些扶貧活動的同時,他雖不涉入政治,但事實上一直保持對政治局勢的關心,並且運用他絕佳的政治天份來幫助國內局勢。例如,在1974年孟加拉大飢荒期間,由於政府漠視,加上欠缺言論流通的自由度,消息不流通,人民不敢談論這件事﹝與中國大躍進期間的飢荒問題如出一轍!﹞,他看不過去,於是草擬了一份聲明稿,內容措辭強烈,呼籲全國動員起來對抗飢荒。這份聲明稿獲得副校長﹝該校的實際主管,也是全國知名的作家、社會評論家,被譽為「新國家的良心」﹞以及全校老師的連署,透國媒體輿論放送到全國,引起熱烈迴響。

 

現代世界,窮國通常都是農業國家,而國家脫貧之道,往往也是從農業生產力提升開始。二戰後的台灣,由於歷經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通貨膨脹..等動盪因素,經濟很快就從日本統治時期的富裕情況倒退十年,民生貧困問題因而迅速惡化。後來經濟開始起死回生,除了美援的因素外,主要也是從土地與農業改革開始發展起,例如「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等政策。

 

尤努斯的國家孟加拉,其人口稠密度是全世界唯一超越台灣的國度,氣候潮濕類似台灣,但可耕地面積很大,水災頻仍。由於土地欠缺良好運用,加上灌溉設施因政府貪污腐敗、無心施政、和農民欠缺共識等因素而閒置浪費,導致農業生產力低落。

 

也因此,尤努斯最先進行扶貧計畫實驗時,微額信貸並非主角,農作物耕種試驗才是。他想出一個「三三三農作實驗計畫」,讓地主、農民、資本與技術提供者﹝尤努斯自己﹞,三方於收成時各得三分之一。地主只提供土地,農民只負責耕作收成,兩者都不必出半毛錢,所以不用擔心風險損失。

 

他放下系主任的知識菁英身段,腳踩泥土,親自下田率領學生和村民耕作,教導村民新的耕作技術,這在當年也是前所未聞之事。他一開始就成功讓稻米產量提高四倍,從此建立名聲,然後逐步擴展至其他協助喬布村民的實驗計畫,例如教導民眾識字等。並把這些計畫當成學生的教學課程,幾乎完全拋棄傳統教學方法,強調「從做中學」,這可說也是一種大學教育的改革。1978年,他因此獲得總統褒揚。

 

然而,在農業事業成功的背後,他觀察到這樣做仍然無法幫助真正的窮人,原因在於人們習慣把「農民」和「窮人」這兩個概念混為一談。他發現,「窮人」的定義,一直莫衷一是,導致政府政策與科學家的研究,往往沒能協助真正貧窮的人,而是把資源用在「非窮人」身上。

 

於是,他發展出他自己對於「窮人」的定義,其扶貧計畫只允許定義中的窮人參與,不包含非窮人。這是因為他發現讓非窮人參與扶貧計畫的話,會導致窮人的資源受到排擠,非窮人將會驅逐真正的窮人,假窮人之名而取得好處。

 

在尤努斯的定義中,窮人分為三個等級:

 

P1:所得最低的20%人口。

P2:所得最低的35%人口。

P3:所得最低的50%人口。

 

在每個分類中,再依地區、職業、宗教、種族、性別、年齡等細分,建立一個多面向的「貧窮模型」。以上是依照孟加拉的情況來定義,尤努斯認為世界各國國情不同,應該發展各自國家內對於窮人的適合定義。﹝P.88-90﹞。

 

五、葛拉敏模式複製於全球所面臨的挑戰

 

譽之所加,謗之所至。當尤努斯的事業獲得世人注意之後,便有一群人從各種角度質疑葛拉敏,當中絕大多數出於善意批評,但這些批評中,有的單純出於批評者自身的誤解。例如:對於葛拉敏最常見的批評之一,就是其扶貧成效被誇大成一個「解決貧窮的萬靈丹」。不過,根據《窮人的銀行家》作者尤努斯的自序,他很清楚寫道:

 

僅靠微額貸款不能終結貧窮。貸款只是開啟一道幫助人們逃離貧困的門,如果有其他更多的門與窗,通往這個出口之路必將更加通暢。p.ix

 

有的批評出於自身的專業意識形態。例如世界銀行﹝World Bank﹞,曾經一度被政客給把持,只想藉尤撥款補助葛拉敏來製造帳面績效,遭到尤努斯直接拒絕。此外,世界銀行的曾經在1994年發表研究報告指稱葛拉敏銀行財務不健全,瀕臨倒閉;事後發現是片段引用了葛拉敏轉型期間的兩年財務資料而驟下結論,在葛拉敏的說明下,研究報告內容有所變更,才承認葛拉敏運作良好。

 

還有些最常見的批評,是雖然承認葛拉敏能夠在孟加拉成功,但在其他地區,特別是已開發國家,因為國情不同,就並不適用。但根據英國王儲查爾斯﹝H.R.H The Prince of Wales﹞替本書所撰寫的推薦序,則清楚反駁此一觀點:

 

微額貸款是所有發展政策必須考慮且極為重要的一部分;不僅如此,在已開發世界,不管是偏遠的挪威鄉村或沒落的英國市郊,都展現了可適用性。﹝p.vii

 

目前,在海峽對岸的中國大陸,類似葛拉敏銀行的實驗也在大規模進行當中,但成效不彰,做法也遭到尤努斯本人的批評,認為沒有正確使用微額信貸這項抗貧武器。

 

其實,世界各國推廣類似的信貸之機構不少,但有些已經淪為掛羊頭賣狗肉的高利貸機構;另外有些雖然有心扶貧,卻成效不如預期,至少不像在孟加拉那樣成功;凡此種種,使尤努斯本人也感到困擾,一直在思索該如何解決。

 

台灣目前有王雪紅等企業界人士,想要引進葛拉敏的信貸模式,開辦「窮人銀行」,金管會日前也召開相關會議進行討論,然而,會議中對於台灣是否能成功開辦此種金融機構,政府的態度是高度存疑,不敢貿然投入資源。

 

由於「公益金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超越了目前政府官僚和多數經濟學者的研究範圍,因此短期間內,這個概念顯然會在台灣繼續遭到忽視一段時間。不過,長期而言,由於這早已成為全球發展趨勢,台灣事實上已慢了好幾拍,因此遲早也必然會開始進行這類措施。

 

2009/12/31 泊樓

 

 

 

 

 

 

泊-推薦兩本有關卡債問題的書 2010-01-19 17:31:46

目前台灣大眾對於卡奴的印象,多半是負面的,而這主要與媒體偏頗報導所造成的片段印象有關。少有人能從卡奴的立場、心理原因來探究其為何變成卡奴的原因。

以下推薦兩本談論卡債問題的書:


一、塑膠鴉片

這是台灣人所寫的,談論台灣卡債風暴問題的根源,從法律、經濟、傳播等層面切入,曾經得過中國時報「開卷:年度十大好書」。

看過之後,就會明白,台灣的卡奴問題當中,有相當大的因素來自銀行業者不擇手段追逐利息收益,忽視社會責任所導致。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5912

另一本書是談論美國“卡債與次級房貸風暴”的問題,和前一本書類似,經由書中的分析,可以清楚看見,美國卡債與次級房貸的問題根源,主要是銀行業者實施「掠奪性放款」及不當行銷手段所導致。銀行業者應該負最大責任。

書名:《販賣債務的銀行:揭開美國次級房貸與卡債風暴的內幕》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4556

另外網路上有一篇關於這本書的讀後心得,也不妨去看看:

http://www.tpg.gov.tw/_sys/download.php?f=download/y09w27/bhf3hq7.pdf&n=%E6%88%90%E4%BA%BA%E7%B5%84++%E4%BD%B3%E4%BD%9C2

泊-信貸是人權,來自信任與鼓勵 2010-01-14 21:56:16

根據尤努斯在本書中的講法,微貸也成功幫助了一批酗酒人口,使他們成功脫離酗酒生活,增加工作動機。

如果在北美富裕國家的酗酒人口都可以因微貸而受益,有什麼理由認定台灣的卡奴不能?台灣的卡奴難道會比北美的酗酒者更頹廢、更不思上進、更放棄自我?

絕大多數反對葛拉敏的聲音,都是認為葛拉敏不會成功,但尤努斯和他的學生們以行動證明,對窮人施予貸款,不僅可行,而且還能帶來巨大的社會進步動力。

孟加拉窮人之所以窮,難道會是因為他們希望自己窮?當然不是!也因此,他們有強烈的動機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北美的酒鬼、台灣的卡奴...又何嘗不是如此?

台灣的卡奴,有誰希望自己背負上百萬的債務?又有誰是在發現自己已經債務纏身的時候,不會想要努力解決改善的?

卡奴如果手上有錢能還,幹麻不還?何以見得孟加拉的窮人才願意還錢而台灣的卡奴就不願意?有誰希望自己一輩子信用破產,完全不能貸款買房、買車、貸款做生意?如果有錢還,誰不想還以維持住信用?

宣稱台灣的卡奴是不願意還錢所以負債,就好像宣稱所有考試成績差的學生都是偷懶不努力者一樣,不僅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而且這樣的思維態度會讓問題更加惡化,讓這樣的學生或卡奴感覺自己被遺棄。

信貸是人權!而人權來自對人性良善面的信任與鼓勵!

如果一開始就對貸款人沒有信任,當然社會就被這種保守思想所綁死,不會進步。

版主回應
信貸的確是人權,社會銀行也應給予卡奴;人性良善面的信任與鼓勵!
問題是沒有錢,沒有能力還錢,為什麼要去招惹卡債?孟加拉的窮人情況不同,書上有寫,我不多說,而台灣的卡奴,本質上對自己就不負責任,而且卡債又不是一開始就成為還不起的大洞,如果能在期限內,有所警覺,就不致成為卡奴!

我相信卡奴的家人也不是真心關心卡奴,否則絕不會讓其成為卡奴;事實上,酗酒吸毒的人,多少有些是自我遺棄的傾向,我相信願意還錢的卡奴佔多數,大家不妨仔細想想,沒錢沒能力還錢而把卡刷爆的人多嗎?就像明明知道自己付不起價碼,還要去買自己想買的東西,可能嗎?
我說卡奴不願還錢,是針對卡奴在使用卡額時,就沒有考量自己的信用,甚至拿自己的信用開玩笑,怎能責怪社會不信任他們;

可是我並未主張,社會可以不幫助他們,就像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就算犯了罪;叛了刑,我們仍然接納他,愛他,想盡辦法幫他,不會遺棄他。

個人認卡奴跟成績不好的學生無法相提並論;我不以為書讀不好,有什麼大不了的,人品好不好才是重點。


映彤
2010-01-14 23:13:20
映彤 2010-01-13 22:38:51

過度消費,有可能真的是基於心理病態;但也不排除人在面對誘惑時的軟弱,我相信一文錢可能逼死一條好漢;對於身不由已而成為卡奴,我抱以同情;

因為我很少刷卡,所以不知道現在的金融卡,可以有多方面的用途;想必這也是銀行圖利的策略之一;一般卡奴不知道其中的陷阱,正如賭博,總是算計著輸贏;會成為卡奴,多多少少有一些逃避現實的心態吧!

反正先消費後付錢,又可分期償還,等發現付不出時,已經太遲,此時向任何銀行貸款都要付利息;而卡奴絕不會只有一張卡,當信用破產,可能還貸不到款;
任何人面臨這樣的處境,都可能有很負面的結果。

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問題是沒錢;

沒錢而陷入絕境,著實令人同情,葛拉敏銀行的制度若在台灣複製,的確對這些卡奴布所幫助,但是要保証百分之百能夠還錢。

據我所知,法院對卡奴的案件,開庭不到兩分鐘就結案;而且是數十件一起審,反正還錢了事,沒錢還也沒理由答辯。

也許這種《貧窮》是台灣的病根所在,不知道葛拉敏對這種形式的貧窮,可有什麼樣的制度來幫肋改善?

我若是卡奴的親人,只有拿錢出來替他還債,像太太賭輸了錢,先生必須幫忙還,相信台灣真正還不起卡債的人不多,是不願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