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6 10:16:59仲冬

女性貞操是最重要的事?

滿清末年,因與外人通商及接觸漸增,爭執及糾紛亦益頻繁,列強為保障其利益,堅持領事裁判權,藉口當時的中國法律不文明且枉顧人權,而主張即使外國人在中國土地上犯罪,中國政府不得管轄。為了撤銷領事裁判權,清廷決意進行法律(1902-1911)改革。這些由政府委員楊度對新刑律的說明,以及慈禧太后的諭令有清楚說明:
宣統二年(1910)政府委員楊度到資政院說明新刑律主旨,曰:「刑律改良,原為撤去領事裁判權之預備」。
光緒二十八年(1902)二月初二日,慈禧詔諭軍機大臣:「我大清律列一書,折衷至當,被極精詳,惟是為治之道,尤貴因時制宜。今昔情勢不同,非參酌適中,不能推行盡善。況近來地利日興,商務日廣,為礦律、路律、商律等,皆應妥議專條」(黃源盛1998:289)。
這樣的改變,離開光緒皇帝主導的戊戌政變(1898)才四年,說歷史的巨輪力不可擋也好,歷史的荒謬也好。其間1900八國聯軍進北京,西太后出亡避難,當然有重大影響。
至於如何修訂新法,太后下諭:「將一切現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參酌各國法律悉心考訂,妥為擬議,務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黃源盛1998:354)。
修法的過程長達十一年,其間爭議不斷。因為對立的主要是推行改制的刑部,及重儒家傳統的禮部,所以一般被認為乃延續中國歷代儒、法兩家爭議的「禮法大戰」。骨子裡其實是改革派及國故派的衝突,而且因為在不同的概念及架構下思考,加上大家完全不明白東西法律各有其形成的脈絡,改革派堅持要往我國的新法上套,國故派則抵死反對,結果弄得討論雖然熱烈﹝現場還有人鼓譟﹞,卻不但誰也沒能說服誰,而且幾乎是雞同鴨講。細節我們在此不詳述了,僅就其中一、二件有趣的事,提出說明,供讀者欣賞。
爭議到了最後階段只剩兩個議題:晚輩對尊親屬的侵犯,能否適用正當防衛?以及「無夫姦」是否應當入罪。因為實在無法取得共識,不得不動用表決,結果對尊長的侵害能否適用正當防衛過關,「無夫姦」不入罪條例失敗。這件事顯示在場諸人心中「女人的貞操」不但勝過長幼有序的倫常,也是最重要的中心價值。這情形因為當時參與議事的大概都是男性,因而相當能夠代表當時的男性態度。在國家生死存亡的關頭,一群遑遑國士熱烈爭執的竟是女性貞操?現在看來,不免讓人覺得突兀荒謬。
然而在禮教人士的眼中,可一點也不荒謬。婦德乃人道的大本,社會生存的根基「婦德修而人道乃有所始,婦德廢則綱紀無首,王化無端,父子君臣皆將失其所矣」(黃源盛2005:27註58)。女性的「性」關係到家族血脈及國家存續,故而是最重大的事。
當我將這樣的議題-「當年修訂大清新刑律時,最重要的爭議竟然是女人的貞操」,與一位社會學的知名教授討論,他的反應也是:「當然啦,本來就是!」,我個人不相信他認同這樣的價值,我想他的態度是:「能了解當時人的想法」。
這位教授的反應,讓我想起另一位大男人主義的朋友,曾經振振有辭的說過:「男人亂一點沒有關係,女人如果隨便,那國家就完了」。我當時被他的邏輯弄的啼笑皆非,在他那「男人第一,女人什麼都不是」的腦袋裡,女人的褲帶竟然是國家命脈之所繫?這樣的「女人毫無價值」且同時「維繫國家命脈」的矛盾,當時我實在無法理解。
現代男性對女性貞操的價值觀念,不論前位學者的了解,及後位友人的與古人雷同,不但有趣,也代表了這樣價值仍然盤據在某些我國現代男性的心中。


參考資料:
黃源盛(1998)《中國傳統法制與思想》五南:台北
黃源盛(2005)晚清繼受外國法中禮與法的世紀之爭─以無夫姦的存廢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