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4 11:46:53Raymond

網上私隱

以下是摘自今天《蘋果日報》的一段新聞︰



網 上 公 開 私 隱 影 響 前 途
Facebook 和 MySpace 等 社 交 網 站 , 深 受 網 民 歡 迎 , 但 英 國 資 訊 專 員 辦 事 處 警 告 , 社 交 網 站 內 的 個 人 資 訊 易 被 盜 用 , 以 14 至 21 歲 的 網 民 最 易 中 招 , 甚 至 可 能 影 響 學 業 和 工 作 前 途 。

僱 主 校 方 可 上 網 查 底 細
資 訊 專 員 辦 事 處 近 期 進 行 調 查 , 發 現 1/3 社 交 網 站 使 用 者 從 來 沒 有 閱 讀 站 內 的 私 隱 條 例 , 更 不 懂 得 設 定 私 隱 程 度 , 令 個 人 資 訊 公 諸 於 世 。 資 訊 專 員 史 密 斯 ( David Smith ) 坦 言 : 「 不 少 年 輕 人 都 會 留 下 大 量 的 電 子 腳 印 , 從 不 考 慮 後 果 。 」 電 子 腳 印 包 括 個 人 所 到 訪 的 網 站 、 消 費 習 慣 、 閱 讀 習 慣 、 甚 至 信 用 和 通 訊 紀 錄 等 。

史 密 斯 表 示 , 僱 主 和 校 方 可 能 利 用 互 聯 網 搜 尋 資 訊 , 或 影 響 將 來 申 請 讀 書 或 就 業 機 會 。 社 交 網 站 也 各 有 弊 處 , 以 Facebook 為 例 , 有 網 民 投 訴 不 能 刪 除 戶 口 , MySpace 內 的 個 人 資 料 也 較 易 外 洩 。
英 國 《 獨 立 報 》



原來上網還留下這麼多蛛絲馬跡啊,以前都沒想到。以後真要好好留意一下呢。

一直都覺得 Facebook 不是好東西,有甚麼不好我說不上來,可就是有種「千萬不要用」的直覺。身邊幾乎所有的朋友都註冊了,電子郵箱每兩三天就收到邀請,有時真覺得不勝其煩,這可能是我不喜歡它的原因之一;反正我就是堅持到現在都沒有用它。

至於其他的甚麼甚麼習慣嘛…其實香港人早慣了被別人擷取、窺伺自己的各種習慣了吧,這麼高的樓宇密度下,把手伸出窗外就碰到對面的窗了,哪還有甚麼私隱可言?

八達通的發明,則是將眾人的生活習慣系統化地收集起來的集大成之作︰想想就知道了,居然免費給你一張卡,免卻攜帶輔幣的煩惱,還為你帶來地鐵車費減免、儲積分等優惠,世上哪有這麼好康的事!背後的陰謀 (說是陽謀也不為過),就是要你犧牲個人的私隱,進行過的交易都被記起來,以進行分析、市場策劃之用;更有甚者 (以下是我的個人猜想,不是真的),這些寶貴的客戶消費模式記錄,覬覦的商家還會少嗎?門面上做點兒「匿名」的功夫,便能繞過私隱條例,把這些資料拿去轉售圖利了,八達通使用者們實際上是每天都在努力地為發卡公司掙錢呢。

挖掘客戶消費模式的戰役發展到社交網站,基本原理是沒有變的。在青少年的社群,朋輩的影響是很大的;換句話說,市場拓展策略可以打動一個年青人的話,就可以透過他的朋友網絡影響其他年青人。「一傳十,十傳百」正是這個意思,而社交網站則提供了知悉客戶人際脈絡的一條渠道。

舉個例子,這段一切都是我的想像,幾成真就天知道了。假設我是一個賣男裝運動服的商人。如果我對運動員們的人際關係一無所知,我只能循自己認為是好的途徑進行推廣,欠缺了那種度身訂造的親和力。但如果透過購買 Facebook 的資料,我知道男排球員們都和女排球員以及其他女孩熟稔,我就會以「受異性歡迎」的主題招徠,向這個方向改善排球服的形象,還附送一些強調「可以逗異性歡心」的小贈品;知道足球員們的朋友多是其他足球員們,自成一國的話,我可以提供足球雜誌的優惠,贊助足球比賽等等,讓他們有更多聯誼的機會;知道上健身中心的人,朋友就只有工作夥伴和健身夥伴的話,推廣的策略就可以更針對性了,例如以公司名義訂購一定數量健身服裝即送現時辦公室很流行的外賣湯水服務一個月。

有更貼心的服務可享用,本是好事,可就是不喜歡那種甚麼都被人看光光的感覺。我自己放在網上的東西,當然是我不介意讓人知道的東西,這種情況下的坦蕩蕩尚算可以接受;可是,我和甚麼人做朋友並不是我想給所有人知道的事啊。我被脫光光也終究是我自找的,可是我沒有理由要我的朋友跟我一起被脫光光啊。

社交,還是面對面的進行比上網的好。

上一篇:區議會選舉

下一篇:授受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