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4 19:14:10亂太郎

現代不平等條約=美日地位協定

相關網站
外務省
http://www.mofa.go.jp/mofaj/area/usa/sfa/

琉球縣政府
http://www3.pref.okinawa.jp/site/view/cateview.jsp?cateid=14

日美地位協定全文
http://list.room.ne.jp/~lawtext/1960T007.html

日本前不久,在琉球國際大學的操場,掉下一架美軍直升機,雖然沒有人傷亡,但是卻引起騷動,因為美軍基地幾乎佔了琉球土地的百分之二十,而且都在市區比較多,因此琉球人很怨,覺得日本政府出賣了他們來換取其他地方日本人的安全。

其實美軍在日本全國都有各種基地,但是為何他們有這種特權呢?說來還不是因為戰敗,美國出了最大的力打敗無法打到美國本土的日本,而且先派麥克阿瑟佔領日本,後來又以日本為基地打越戰打韓戰,所以日本先跟他們簽安保條約,讓美軍駐日,然後又修改成為日美地位協定,那這條約有啥不平等的呢?

一、與德國比:德國也與美國簽過類似條約,所以冷戰時,美軍才能駐紮柏林,但是後來德國有跟美國改簽波昂補充規約,所以可以規範駐德美軍的一些行為,但是日本及韓國這些亞洲國家,則沒有享受到白人國家的好處。

二、具體來說,有哪些呢?
1、裁判權
美軍無論是公務犯罪或是非公物犯罪,都是引渡給美國人自審,也就是現代版的治外法權。

2、情報不公開
基地裡頭在搞啥,日本政府通常不知道,而且美軍租借這些土地,並不負責恢復原狀,如果歸還時,上面有啥造成污染的,對不起,日本自己想辦法解決。

3、出入國自由
根本不用簽證,想進想出隨便

4、使用日本港口機場高速公路,全都不用付使用費

5、基本上日本政府不能對駐日美軍課征任何稅

6、美軍用美國駕照,就可以在日本開車,不用另外考照(台灣人要)

7、美軍基地,雖說是租用,但是土地租金以及附隨服務人員的薪水,卻是由日本政府付的,每年大概日幣六千六百億元,大概日本國民每人要負擔二千元左右

所以日本國內也一直針對這問題討論著,有人說,昭和天皇戰後為了激勵全國士氣,巡迴全國,但是唯一他沒去的地方,就是沖繩,因為他不敢去面對琉球人問,你是不是因為琉球原本不是日本領土,所以任意犧牲琉球人的權益?(其實這跟當年清朝割讓台灣情況有幾分類似哩)

圖片說明
一對母子正在沖繩國際大學校園內,美軍直升機墜落地點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