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放棄一個人,一定是對他失望過
男孩與女孩是小學三年級的同班同學,
升四年級時女孩轉學了,男孩在四年級的教室裡再也找不到她,
唯一記得的是她的名字。
女孩轉進新學校展開了她嶄新的生活,
不同在之前學校的時候在新學校裡她開始閃耀。
就這樣一直很順遂的上了國中、高中、大學,
她幾乎忘記曾經讀過三年的舊學校所發生的一切,
大學畢業後的兩年男孩在女孩的部落格找到了她,
男孩小心翼翼的留言給女孩,
告訴她自己是她小學三年級的同班同學,沒想到女孩依然記得他的名字。
這是他們十五年後的第一次見面,
相約在一個停車場,男孩在遠方偷偷地觀察著她,直到她走近為止,
此時的男孩正在一邊讀研究所一邊創業,而女孩則是有很多解不開的心事。
往後他們幾乎天天互傳訊息,直到某一天女孩的部落格裡新增了一篇留言,
上面寫著「......我是妳小同學的女朋友.....」留言的全文不重要,
因為這一句已經足夠震撼⋯
那天之後女孩封鎖了男孩所有的帳號及電話,男孩再次找不到女孩了。
十二年後他們因為中間有新的共同朋友關係再次聯繫上,
男孩與女孩已經成為男人與女人,
男人在重新聯繫的那晚問女人當年為什麼消失?
女人問他當年明明有女朋友為什麼要欺騙自己?
他迫切地解釋一切都是誤會,說女人是個大笨蛋為什麼不相信他,
這次女人相信了。
十二年後的他們互有感覺,一起追尋從小到大遺失的情感,
甜蜜的感覺竟只發酵了一個半月,男人開始說自己很忙,
從一個禮拜見一次面到最後一個月見不到一次面,
期間女人也吵過
「可是...我們已經是大人了,對方還有沒有心自己不應該最清楚嗎?」
女人獨自哭了好幾夜,回想起男人對她訴說這十幾年的想念突然覺得可笑,
可笑的是自己,十二年前只是收到一則留言就可以當機立斷的離開,
現在男人這麼明顯的用工作當藉口避不見面,
自己卻能因為他偶爾的關心訊息而繼續相信。
當我們放棄一個人,一定是對他失望過。
用四個月,放棄了二十六年的眷戀
用四個月,看清了一個男人的偽善
很不值得,卻也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