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28 00:32:56rainny
情人
我有個情人,不是男友,是情人。
在一起也三個月了,他是個祕密,是不能讓別人知道的。兩個人約會時,走在人多的地方,他會放開我的手,除非,我們去的地方很遠,不太可能碰到認識的人。到我家時,總是在十點以後,當我開門讓他進來時,得小小聲的,不會讓別人聽到他的聲音。電話,是用來聯絡見面時間的,不是用來談情說愛的,大部份的談話,是在ICQ上,最近,我們在網路上碰面的時間也很少了。
其實我們之間的密切溝通、聊天是在幾個月前,上班時,兩個人的QQ總是一來一往,下班回到家後,差不多的時間都會上網,再繼續不同的話題。隨著愈來愈親密,其實聊天的機會愈來愈少;見面,總是吃個飯,回家,或是在他加班後帶著點心來到我家,待個二小時再回家,以前都是一星期至少見一次面,最近,也減少了。上次他曾說過,他很高興我會安排自己的生活,這樣他就不用擔心我了,淡淡的笑著不回話,其實,這是他的推托之詞罷了。
問我喜不喜歡他,應該說吧,我喜歡有人陪在身邊的感覺,因為知道沒有一點未來的可能性,所以不會放下任何感情,所以不敢對他產生依賴。真的沒有依賴嗎,說沒有是騙人的,這幾天沒見面、沒聯絡,其實到了晚上還是會看看手機,希望手機響起時,螢幕上出現的名字是他。
其實上兩個星期才下定決心,決定不要再和他有瓜葛了,因為,那幾天他給我的感覺是陌生,雖然最近的確漸漸失去了那種在一起的感覺,但那幾天的感覺,讓我覺得兩人的距離好遠。原以為他也想疏遠,沒想到颱風來的那幾天,網路、電話上的問候卻讓人感到暖和、心軟,第二天颱風假的下午,接到了他的電話,兩個人煮了簡單的晚餐,相偎在一起看電視,那天晚上,我又沉陷在他的吻中、懷裏。
兩個人在一起是親密的,其實在記憶中,最記得的畫面不是這些日子以來親膩接觸,而是一個星期六的晚上,兩個人在喝完咖啡後,漫步在巷道中,坐在車裏時靠著他的談天,那天,他第一次吻了我;後來的每次見面,無論是在外面或是家中,即使我在他的懷中,他的愛撫中得到快樂,但是,他第一次吻我的感覺、畫面卻深印在心中。應該是,那次是真的有戀愛的感覺,而往後的每次見面,卻帶著愈來愈重的肉體接觸,對於兩個人的關係,我也開始迷惘。
有沒有罪惡感?沒有,對於他的家庭,我沒有感到一絲罪惡感,甚至,我不認為我們在偷情。為什麼會這樣?難道是因為我自認為沒有投入感情的關係不是真正的關係嗎?所有的規範,所有的忠告,都是千萬別碰已婚的男人,明知道這是個死胡同,我也不可能長久和他繼續下去,我,不是那麼爽快的女人,當開始產生依賴時,是放不開的,對於沒有未來的未來,我不敢就這樣跳下。
沒錯,我是因為想要有個人在身旁,而現在,剛好是他出現在身邊,如果,現在有其他的人出現,那個人能讓我投入感情,我會毫不猶豫的離開他。現實嗎?殘忍嗎?我好像把他當成暫時的、虛幻的依靠,好像用完就可以丟掉。
什麼是情人,什麼是男友,心底深深的了解彼此的差距,為什麼我會和他在一起,因為,我不想一個人,我想有個人關心我,陪陪我;他為什麼想和我在一起,因為,對於他而言,我是他生活中另一種新鮮的來源,不一樣,及走私的快感或刺激。說穿了,其實是兩個很自私的人,各自為了不同的目的而在一起。也許因為如此,我沒有罪惡感。
我們的距離愈來愈遠,這些日子較為輕鬆,而他,卻好像異常忙碌。原本約好要出去吃個飯,也沒有聯絡。有時拿起手機想打給他,卻按不下確定鍵,何必主動找他呢,見了面還不是吃飯、親吻、擁抱、親熱、愛撫、離去。我相信,我不是他第一次出軌的對象,以後,他也還會有別人的。
對於他,我只能說,他是個情人,而不是男友,但是,到底什麼是情人,我卻無法明確定義。或者說,他是我生命中曾經的一個男人,至於是情人、情夫還是男友,隨便吧。
在一起也三個月了,他是個祕密,是不能讓別人知道的。兩個人約會時,走在人多的地方,他會放開我的手,除非,我們去的地方很遠,不太可能碰到認識的人。到我家時,總是在十點以後,當我開門讓他進來時,得小小聲的,不會讓別人聽到他的聲音。電話,是用來聯絡見面時間的,不是用來談情說愛的,大部份的談話,是在ICQ上,最近,我們在網路上碰面的時間也很少了。
其實我們之間的密切溝通、聊天是在幾個月前,上班時,兩個人的QQ總是一來一往,下班回到家後,差不多的時間都會上網,再繼續不同的話題。隨著愈來愈親密,其實聊天的機會愈來愈少;見面,總是吃個飯,回家,或是在他加班後帶著點心來到我家,待個二小時再回家,以前都是一星期至少見一次面,最近,也減少了。上次他曾說過,他很高興我會安排自己的生活,這樣他就不用擔心我了,淡淡的笑著不回話,其實,這是他的推托之詞罷了。
問我喜不喜歡他,應該說吧,我喜歡有人陪在身邊的感覺,因為知道沒有一點未來的可能性,所以不會放下任何感情,所以不敢對他產生依賴。真的沒有依賴嗎,說沒有是騙人的,這幾天沒見面、沒聯絡,其實到了晚上還是會看看手機,希望手機響起時,螢幕上出現的名字是他。
其實上兩個星期才下定決心,決定不要再和他有瓜葛了,因為,那幾天他給我的感覺是陌生,雖然最近的確漸漸失去了那種在一起的感覺,但那幾天的感覺,讓我覺得兩人的距離好遠。原以為他也想疏遠,沒想到颱風來的那幾天,網路、電話上的問候卻讓人感到暖和、心軟,第二天颱風假的下午,接到了他的電話,兩個人煮了簡單的晚餐,相偎在一起看電視,那天晚上,我又沉陷在他的吻中、懷裏。
兩個人在一起是親密的,其實在記憶中,最記得的畫面不是這些日子以來親膩接觸,而是一個星期六的晚上,兩個人在喝完咖啡後,漫步在巷道中,坐在車裏時靠著他的談天,那天,他第一次吻了我;後來的每次見面,無論是在外面或是家中,即使我在他的懷中,他的愛撫中得到快樂,但是,他第一次吻我的感覺、畫面卻深印在心中。應該是,那次是真的有戀愛的感覺,而往後的每次見面,卻帶著愈來愈重的肉體接觸,對於兩個人的關係,我也開始迷惘。
有沒有罪惡感?沒有,對於他的家庭,我沒有感到一絲罪惡感,甚至,我不認為我們在偷情。為什麼會這樣?難道是因為我自認為沒有投入感情的關係不是真正的關係嗎?所有的規範,所有的忠告,都是千萬別碰已婚的男人,明知道這是個死胡同,我也不可能長久和他繼續下去,我,不是那麼爽快的女人,當開始產生依賴時,是放不開的,對於沒有未來的未來,我不敢就這樣跳下。
沒錯,我是因為想要有個人在身旁,而現在,剛好是他出現在身邊,如果,現在有其他的人出現,那個人能讓我投入感情,我會毫不猶豫的離開他。現實嗎?殘忍嗎?我好像把他當成暫時的、虛幻的依靠,好像用完就可以丟掉。
什麼是情人,什麼是男友,心底深深的了解彼此的差距,為什麼我會和他在一起,因為,我不想一個人,我想有個人關心我,陪陪我;他為什麼想和我在一起,因為,對於他而言,我是他生活中另一種新鮮的來源,不一樣,及走私的快感或刺激。說穿了,其實是兩個很自私的人,各自為了不同的目的而在一起。也許因為如此,我沒有罪惡感。
我們的距離愈來愈遠,這些日子較為輕鬆,而他,卻好像異常忙碌。原本約好要出去吃個飯,也沒有聯絡。有時拿起手機想打給他,卻按不下確定鍵,何必主動找他呢,見了面還不是吃飯、親吻、擁抱、親熱、愛撫、離去。我相信,我不是他第一次出軌的對象,以後,他也還會有別人的。
對於他,我只能說,他是個情人,而不是男友,但是,到底什麼是情人,我卻無法明確定義。或者說,他是我生命中曾經的一個男人,至於是情人、情夫還是男友,隨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