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3 00:20:18羽中

後悔的服刑期限

朋友在MSN的 tag line中留下了這一句:
「因為恐懼,錯過了身邊很多美好的事物」。
我想,
那是很多人共有的經驗,
那是一種悔不當初的經驗,
「如果,我不是...」
「如果,我當初沒有...」
「如果,我當初有...」
「如果,我...」

如果根據米蘭‧昆德拉的想法,
那些如果是不必要的,
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如果真的如果了,
是不是會有更好的下文...

然而,人非草木,
面對生命中的錯過與錯失,
提出「如果,我...」的噢悔也是人之常情。

然而,
後悔本身就是一種很痛苦的心靈刑罰,
如何解脫?

某天看一本書時,
作者說,
可以補救的,就拿出勇氣來補救,
可以補償的,就拿出勇氣來補償,
可以道歉的,就拿出勇氣來道歉。

然而如果都不可以呢?
如果都不能回頭呢?
生命中的確有些錯過是沒有回頭路的...

那...我的想法是...
就接受後悔的刑罰罷。

只不過,
世上只有謀殺罪跟對別人生命構成明顯的潛在威脅的罪行才會合理地判處無期徒刑,
所以,
後悔的刑罰也當有個刑期。

自己前陣子也有過悔不當初的深刻經歷,
結果在情緒比較穩定過來後,
我給了自己兩星期的服刑期。
那兩星期好痛苦,
每天清晨天未光就心蛟痛致醒,
幾乎什麼都吃不下,
體重掉了十多磅。
那是重來沒有過的經驗,
特別是對於我這種常把「不要留下後悔」掛在大腦中的人,
打擊不算少。

然而,
服刑期滿,
生命就要重新開始,
重新調適,
重新找回生命的重心,
好好地去活,
或說...
更認真地去活,
去活一個更新過的生命,
不要讓叫我後悔的戲碼在生命中重新上演。
而且,生命有太多的可能在前面等著我們去發現去體驗,
沒有時間留給後悔。

後悔的感覺會否依然偶爾不請自來?
會!
生活中總避免不請自來的客人,
只是,我們不必開門請它入屋。
我會告訴後悔,
我已經服刑期滿了,
這裡不歡迎你!

慢慢,不速之客到訪的次數就會變得稀疏,
除非我們自己不願意,
否則,後悔會慢慢把我們遺忘...

當然,要放下的是那份後悔,
不是有關的人與記憶。
有關人與回憶,
That’s another story and should be told anothe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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